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解散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公司”)因长期亏损,不能维持正常经营生产,且已资不抵债,公司十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解散清算的议案》,决定对其开展解散清算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世纪公司基本情况
新世纪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是利用日方无偿捐赠给哈尔滨市政府一套日处理量2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炉,我方自行配套发电设备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该公司注册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3,300万元,股权比例55%;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700万元,股权比例45%。
二、解散清算新世纪公司的必要性
新世纪公司目前处于困境,生产经营难以为继。一是由于设备老旧及产能不足,导致新世纪公司已连续多年亏损,截至2019年底已资不抵债。2019年其总资产263万元,净资产-1103万元,利润总额-444万元。2019年4月25日,经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公司对2018年末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3,237万元,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详见2019年4月27日公司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公告)。二是由于设备健康水平逐年下降,可靠性降低,环保参数不稳定,无法满足日益严格的环保标准要求,企业已无力投入进行环保改造,继续运营存在较长环保风险;三是现金流量紧张且无法正常接续,已无金融机
构可向新世纪公司提供融资。
鉴于新世纪公司现状,公司为有效减亏控亏,处置低效无效投资,根据公司法和该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新世纪公司应依法解散。公司董事会决定启动新世纪公司解散清算工作,并授权公司具体负责办理新世纪公司解散清算的相关事宜。
三、对公司的影响
新世纪公司解散清算完成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将发生相应变化,但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由于新世纪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及净利润占本公司相应指标的比例均很小,且公司已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故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公司十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