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728 公司简称:佳都科技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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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 5
四、 附录.................................................................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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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淑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敏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 4,030,548,255.29 3,528,810,117.20 14.22
归属于上市公司 2,529,213,854.16 1,400,676,682.17 80.57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 -325,224,698.55 -167,315,263.47 不适用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454,541,836.79 357,615,349.13 27.10
归属于上市公司 -11,315,319.00 -13,311,034.14 不适用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13,730,824.74 -13,864,336.82 不适用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0.53 -1.12 增加 0.59 个百分点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0.0078 -0.0102 不适用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0078 -0.0102 不适用
(元/股)
注:因公司 2015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实施完毕,总股本由 588,297,797
股增加至 1,529,574,272 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表中的“基本每股收
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均按最新股本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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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3,611.50 本期处置固定资产净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127,355.00 政府补助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901,889.44 短期银行理财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550,466.88 预计负债转回
项产生的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8,079.75
和支出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08,143.19
所得税影响额 -30,530.64
合计 2,415,505.7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47,947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期末持股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比例(%) 股东性质
数量 件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堆龙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84,700,086 14.40 84,700,086 境内非国有
无
法人
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 64,310,037 10.93 25,673,875 境内非国有
质押
法人
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有 53,929,122 9.17 53,929,122 53,929,100 其他
质押
限合伙)
广州市番禺通信管道建设投 33,004,148 5.61 国有法人
无
资有限公司
刘伟 25,617,119 4.35 18,150,019 无 境内自然人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5,408,321 2.62 15,408,321 其他
无
-万能三号
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559,689 1.62 其他
无
-和聚平台证券投资基金
何娟 8,563,000 1.46 无 境内自然人
华安未来资产-兴业银行- 7,704,160 1.31 7,704,160 其他
无
邓建宇
银华财富资本-招商银行- 7,704,160 1.31 7,704,160 其他
无
薛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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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 股份种类及数量
量 种类 数量
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 64,310,037 人民币普通股
广州市番禺通信管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3,004,148 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聚平台证 9,559,689
人民币普通股
券投资基金
何娟 8,563,000 人民币普通股
刘伟 7,467,1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移动 6,055,845
人民币普通股
互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于富豪 4,546,334 人民币普通股
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民生证券-兴业银行-民生证券佳都科技 3,552,000
人民币普通股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41,415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刘伟为堆龙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佳都信息
咨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知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 报告期末数 年初余额 变动额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定增及股权激
励收到资金 11.4 亿
元、购买理财、支付
货币资金 38,147.27 61,136.27 -22,989.00 -37.60
股权款、偿还借款、
支付货款共减少资金
13.86 亿元
报告期应收票据到期
应收票据 752.47 3,260.40 -2,507.92 -76.92
收回
报告期公司购买理财
其他流动资产 77,450.00 1,000.00 76,450.00 7645.00
产品增加额
报告期公司持续加大
开发支出 2,061.19 1,312.52 748.67 57.04
智慧城市与智能化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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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交通领域研发投入
报告期子公司新科佳
短期借款 1,217.33 7,600.00 -6,382.67 -83.98 都、母公司偿还期初
流动贷款
报告期支付期初所得
应交税费 -1,801.60 643.63 -2,445.24 -379.91
税
报告期支付收购华之
其他应付款 3,629.52 18,137.80 -14,508.27 -79.99
源股权款 1.3 亿元
报告期子公司新科佳
长期借款 5,000.00 -5,000.00 -100.00
都偿还借款
报告期收到定增、股
资本公积 205,467.65 100,335.49 105,132.16 104.78
权激励资本溢价形成
上年年初至
年初至报告期
报表项目 报告期期末金 变动额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说明
期末金额
额
报告期营业成本随营
营业成本 40,112.86 30,786.51 9,326.35 30.29
业收入同比增长
报告期应缴流转税增
营业税金及附加 164.16 119.51 44.65 37.36
加对应计提附加税
报告期未确认融资收
财务费用 -15.12 196.33 -211.45 -107.70
益增加
投资收益 190.19 -82.93 273.12 329.33 报告期理财收益增加
报告期收到的退税收
营业外收入 347.67 228.18 119.50 52.37
入增加
报告期固定资产到期
营业外支出 3.57 0.36 3.22 899.96
报废处置净损失
报告期子公司盈利增
所得税费用 69.97 31.04 38.93 125.41
加计提所得税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
-32,522.47 -16,731.53 -15,790.94 -94.38 报告期支付货款增加
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支出购买华之
投资活动产生的 源股权款 1.3 亿,购
-90,740.81 2,530.67 -93,271.48 -3685.64
现金流量净额 买理财产品增加现金
流出 7.7 亿
报告期收到定增及股
筹资活动产生的
102,459.03 -2,747.90 105,206.93 3828.63 权激励资金 11.4 亿,
现金流量净额
归还借款 1.26 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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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6 年 1 月 18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 84,745,763 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股票限售期为 36
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18 日。
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行权,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 3,785,160 股于
2016 年 2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动登记手续。
2016 年 3 月 14 日,公司因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停牌,2016 年 4
月 1 日及 2016 年 4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相关公告,2016 年 4 月 20 日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2016 年 4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受理通知书》(160898 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是否 是否
承诺 承诺 承诺时间及 有履 及时
承诺背景 承诺方
类型 内容 期限 行期 严格
限 履行
盈利预 堆龙佳 2013 年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堆龙佳都、刘伟对资产评估机 承诺时间: 是 是
测及补 都科技 构沃克森出具的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2013 年 4 月
偿 有限公 科佳都”)和广州市佳众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众 15 日,承诺
司、刘伟 联”)的评估报告中新科佳都、佳众联 100 股权对应的本次 履行期限:
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的当年及其后 2 年内的预测净利润 在 2013 年、
数进行承诺。佳都科技将分别在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 2014 年、
的年度报告中披露新科佳都 100 股权、佳众联 100 股权在扣 2015 年年报
与重大资产重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实际净利润数与净利润预测数的差异 披露后分阶
组相关的承诺
情况,并由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 段确认承诺
专项审核报告,最终实际利润数与盈利预测利润数之差额根 完成情况。
据上述专项审核结果确定。交易标的资产利润在补偿期内未
达到承诺利润的,股份补偿方应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补偿
方式为股份与现金相结合,其中:刘伟以本次交易认购的公
司股份进行补偿;堆龙佳都优先以本次交易认购的公司股份
进行补偿,不足时,进行现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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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限 堆龙佳 堆龙佳都和刘伟在 2013 年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以资产认购 承诺时间: 是 是
售 都科技 的佳都科技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并承诺:本公司/本人在本 2013 年 3 月
有限公 次重组中认购的佳都科技股份自本次重组非公开发行结束 19 日,承诺
与重大资产重 司、刘伟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或上市交易,之后按中国证 履行期限:
组相关的承诺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堆龙 2016 年 11 月
佳都和刘伟本次以标的资产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已于 2013 26 日
年 11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其他 刘伟 2013 年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佳众联在 1999 年设立时原 承诺时间: 否 是
股东实物出资中包含房产一处,出资后未办理权属变更手 2013 年 4 月
续。鉴于此情况,佳众联目前实际控制人刘伟已经于 2013 13 日,承诺
与重大资产重
年向佳众联补偿该房产出资额之等额现金 447,115.36 元。 履行期限:
组相关的承诺
同时,刘伟已经出具承诺:如佳众联或其现任或将来股东因 长期有效。
上述出资事项而遭受任何损失,刘伟将补偿佳众联或其股东
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其他 堆龙佳 堆龙佳都和刘伟分别作出承诺,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 承诺时间: 否 是
都科技 新科佳都及其控股子公司、佳众联及其控股子公司需要为员 2013 年 4 月
有限公 工补缴社会保险,以及新科佳都及其控股子公司、佳众联及 13 日,承诺
与重大资产重 司、刘伟 其控股子公司因未足额缴纳员工社会保险而须承担任何罚 履行期限:
组相关的承诺 款或遭受任何损失,其将共同足额补偿新科佳都及其控股子 长期有效。
公司、佳众联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承受的损
失,且毋需新科佳都及其控股子公司、佳众联及其控股子公
司支付任何对价。
其他 堆龙佳 (1)堆龙佳都承诺如下:“本公司不会因本次重组完成后 承诺时间: 否 是
都科技 刘伟及其控制的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佳都科技的股份增 2013 年 5 月
有限公 加而损害佳都科技的独立性,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 2 日,承诺履
司、刘伟 业务上继续与佳都科技保持五分开原则,并严格遵守中国证 行期限:长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违规 期有效
利用佳都科技提供担保,不违规占用佳都科技资金,保持并
维护佳都科技的独立性,维护佳都科技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与重大资产重 益。”(2)刘伟先生承诺如下:“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
组相关的承诺 控制的除佳都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公司不会因本次
重组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佳都
科技的股份增加而损害佳都科技的独立性,在资产、人员、
财务、机构和业务上继续与佳都科技保持五分开原则,并严
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
关规定,不违规利用佳都科技提供担保,不违规占用佳都科
技资金,保持并维护佳都科技的独立性,维护佳都科技其他
股东的合法权益。”
其他 堆龙佳 (1)堆龙佳都承诺如下:“1、本公司及本公司除佳都科技 承诺时间: 否 是
都科技 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关联方不利用刘伟及其控制的相 2013 年 3 月
与重大资产重
有限公 关公司对佳都科技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佳都科技及其中小 13 日,承诺
组相关的承诺
司、刘伟 股东、佳都科技控股子公司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2、本公 履行期限:
司及本公司除佳都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关联方不 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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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佳都科技或其控股子公司的
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3、本公
司及本公司除佳都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关联方不
会利用从佳都科技或其控股子公司获取的信息从事或直接
或间接参与与佳都科技或其控股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并不
会进行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佳都科技及其中小股东、佳都科
技控股子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或活动。4、本公司将严格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
佳都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承诺将促使本公司
除佳都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关联方采取有效措施
避免与佳都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5、如本公
司或本公司除佳都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关联方获
得与佳都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
业务机会,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
给佳都科技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征得第三
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佳都科技或其控股子公司。若佳都
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未获得该等业务机会,则本公司承诺采
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方式加以解
决,且给予佳都科技选择权,由其选择公平、合理的解决方
式。”(2)刘伟先生承诺如下:“1、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
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佳都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
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不利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相关公司对佳
都科技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佳都科技及其中小股东、佳都科
技控股子公司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2、本人及本人拥有实
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佳都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
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佳都
科技或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
何业务及活动。3、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
的除佳都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
不会利用从佳都科技或其控股子公司获取的信息从事或直
接或间接参与与佳都科技或其控股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并
不会进行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佳都科技及其中小股东、佳都
科技控股子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或活动。4、本人将严格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
佳都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承诺将促使本人拥
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佳都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外
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佳都科技及
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5、如本人或本人拥有实际控
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佳都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
司或其他关联方获得与佳都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
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使该等业
务机会具备转移给佳都科技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条件(包括但
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佳都科技或其控股
子公司。若佳都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未获得该等业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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