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9-087转债代码:110050 转债简称:佳都转债转股代码:190050 转股简称:佳都转股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9月9日期间每个工作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赖剑煌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9年9月16日召开的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征集函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赖剑煌先生,1964年10月生。中山大学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省信息安全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视频图像智能分析与应用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学术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国图象图形学会副理事长。中国计算机学会理事、杰出会员,中国计算机学会计算机视觉专业组副主任。广东省安防协会人工智能专委会主任。广东省图像图形学会理事长(第四、五届)。中国
生物识别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常务理事。IEEE高级会员。主要研究领域为计算机视觉、生物特征识别、模式识别和机器学习。已主持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与广东联合重点项目1项,科技部科技支撑课题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项、广东省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等,获得广东省自然科学一等奖(2018年,排名1)、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2014年,排名3)、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2015年,排名3)。2019年7月2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赖剑煌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赖剑煌先生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9-088)。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19年9月5日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9月9日期间(每个工作日上
午9:30—11:00,下午14:00—16: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
收件人:王文捷、潘倩
邮政编码:510653
联系电话:020-85550260 传真:020-85577907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
2019年8月30日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佳都科技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赖剑煌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1.01 | 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 |||
1.02 | 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 |||
1.03 |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
1.04 |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 |||
1.05 |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 |||
1.06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 |||
1.07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 |||
1.08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
1.09 |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 |||
1.10 | 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 |||
1.11 |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 |||
1.12 | 公司/激励对象异常情况的处理 |
1.13 |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原则 | |||
2 | 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