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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科技:关于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的回复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22

关于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关于请做好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的要求,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都科技”、“公司”或“发行人”)会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对函中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预案中的释义相同。本回复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目 录

问题一、关于业绩下滑 ...... 3

问题二、关于长期股权投资 ...... 9

问题三、关于应收账款与存货 ...... 16

问题一、关于业绩下滑。申请人2020年1-6月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仅为179.96万元,比去年同期业绩下滑幅度较大,且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52,401.20万元。

请申请人说明:(1)申请人上半年业绩下滑的原因,经营环境是否存在重大变化,是否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结合上半年业绩情况,进一步说明疫情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申请人拟采取的措施及有效性。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意见。【回复】

一、申请人上半年业绩下滑的原因,经营环境是否存在重大变化,是否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佳都科技2020年1-6月净利润下滑的原因

报告期内,佳都科技销售毛利主要来自智能化轨道交通和智慧城市业务,各期毛利占比分别为71.55%、77.05%、77.38%以及67.58%,该等业务绝大部分直接或间接客户为地方政府或大型国有企业,项目大多需经最终客户立项完成后,再经历初步设计、工程设计、招标、工程服务等多个环节。一般上半年,项目主要进行工程设计、方案论证及部分施工,而主要工程施工及验收结算大多集中在下半年,相应导致公司形成上半年经营业绩较小、下半年经营业绩较大的特点。

2020年1-6月,佳都科技实现归母净利润994.08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179.96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95.35%、91.05%,其中主要损益类科目金额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1-6月
金额变动额增幅金额
营业收入170,028.054,783.172.89%165,244.88
营业成本147,445.873,030.082.10%144,415.79
毛利小计22,582.181,753.098.42%20,829.09
税金及附加368.51-128.08-25.79%496.59
销售费用6,631.57-703.11-9.59%7,334.68
管理费用5,894.961,068.8722.15%4,826.09
研发费用7,365.571,610.6027.99%5,754.97
财务费用-311.67-619.45-307.78
资产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填列)5.127.56--2.44
信用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填列)-3,274.77-1,967.89150.58%-1,306.89
经营成本小计23,218.593,189.1515.92%20,029.44
其他:
其他收益2,101.35-2,532.43-54.65%4,633.78
投资净收益-166.30-137.00467.58%-29.30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19,117.64-100.00%19,117.64
归母净利润994.08-20,363.78-95.35%21,357.86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79.96-1,830.04-91.05%2,010.00

2020年1-6月,公司归母净利润为994.0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363.78万元,下降95.35%,主要原因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规定自2019年初开始对部分股权投资的计量方式进行了调整,其中2019年1-6月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相关股权投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当期增加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19,117.64万元,相应导致2019年1-6月归母净利润较大。2020年1-6月,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179.9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830.04万元,下降91.05%,公司销售毛利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下降主要系信用减值损失、管理费用及研发投入增加所致,具体如下:

1、公司2020年1-6月信用减值损失较上期增加1,967.89万元,主要系公司对部分地区政府部门的相关业务应收款项逾期持续,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提高所致。该等业务主要在2018年完成验收及结算,受当地财政计划调整,相关款项支付有所逾期;

2、公司为维持管理体系的稳定,并引入高级人才,持续提升公司薪酬待遇水平,其中当期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同比增加1,136.59万元;

3、公司持续增大研发投入,充实自研产品体系,当期研发费用同比增加1,610.60万元。

(二)佳都科技2020年1-6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原因

2020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52,401.20万元,净流出较大,主要原因为:受所处行业特点影响,公司第一、二季度集中付款备货,资金承压较重,第三、四季度陆续回款。经营性现金流呈现周期性变化,第一、二季度末

货币资金迅速下滑,第三季度逐步回升,截至第四季度末货币资金达到全年峰值,公司前两季度回款相对较少,相应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较大。

公司各年度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1-6月2018年1-6月2017年1-6月
易华录-28,795.892,518.52-54,948.21-37,059.09
高新兴-41,232.75-39,863.05-40,846.54-1,319.17
苏州科达-30,581.17-24,476.91-18,866.29-12,399.08
达实智能-6,692.872,060.02-41,383.21-11,487.84
佳都科技-52,401.20-57,031.94-57,462.94-40,255.62

注:上表中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自各上市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从上表中可以看到,同行业公司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部分均呈现负数的情形,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较为一致。

(三)佳都科技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2020年上半年业绩下滑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2020年一季度受疫情影响,部分业务交付延期;二季度随着全面复工,相关业务交付进度加快,整体业绩实现情况良好

2020年第一季度,受疫情影响,公司ICT产品与服务解决方案业务下游需求短期内受到较大冲击,一季度收入下降明显;智慧城市解决方案业务和智能化轨道交通业务在2-3月的现场生产交付计划延期,导致收入确认滞后。受此影响,公司一季度实现归母净利润-4,392.5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由盈转亏。

2020年第二季度,随着公司全面复工,部分延缓项目加快推进,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087.01万元,实现归母净利润5,386.60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57.05%、203.01%。

2020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0,028.05万元,实现销售毛利22,582.18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2.89%、8.42%;实现归母净利润994.08万元,较一季度业绩扭亏为盈。

2、公司在手订单充足,交付进度按期推进,未来经营业绩具有较高保障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智慧城市及智能化轨道交通业务已签订合同在手订单合计达到133.52亿元,其中智慧城市业务10.05亿元,智能化轨道交通业务

123.47亿元,项目交付进度按期推进,未出现重大项目暂停或取消的情形,未来

经营业绩具有较高保障。

3、公司核心业务储备项目斩获丰厚,“轨道上的大湾区”基建规划为公司提供了中长期内良好的发展预期

(1)公司智能化轨道交通业务储备充足,为未来经营预期奠定稳定基础

2019年3月和9月,公司合计中标广州市轨道交通新线车站设备、通号设备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金额约147.96亿元,是公司近5年来单一年度最大中标项目。此外,公司陆续在长沙、佛山、哈尔滨等地中标多项智能化轨道交通项目,产品累计落地城市达到23个,在手订单进一步提升。其中,公司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长沙轨道交通6号线总包项目,中标项目总投资101.16亿元。本次联合中标是公司实现轨道交通总承包模式在广东省外的突破,为未来进一步国内、国际市场的复制推广提供了良好的开端。

(2)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提供了中长期内良好的发展预期

2020年8月《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获得批复,旨在打造“轨道上的大湾区”,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从规划来看,近期到2025年,大湾区铁路网络运营及在建里程达到4700公里,全面覆盖大湾区中心城市、节点城市和广州、深圳等重点都市圈;远期到2035年,大湾区铁路网络运营及在建里程达到5700公里,覆盖100%县级以上城市。

规划中提到,近期建设项目总投资约4,741亿元,资本金比例50%。佳都科技同时拥有城市轨道交通四大智能化系统产品,涵盖自动售检票系统、屏蔽门系统、综合监控系统、通信系统,以及综合安防系统等弱电类解决方案,在粤港澳湾区内的多个城市和城际轨道交通上有较丰富的案例。因此佳都科技有望受益于规划的中长期市场空间,带来良好的发展预期。

4、疫情过后,轨道交通、智慧城市、人工智能等相关业务有望得到国家更大力度支持

鉴于疫情对经济的短期冲击,国家采取了多项政策应对疫情的不利影响,3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出“要加快推进国家规划已明确的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其中要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截至3月5日,24个省市区公布了总投资额达48.6万亿的计划投资项目,其中2020年的投资规模近8万亿元,广东重点建设项目合计近1万亿元。2020年7月,广州

市政府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加快推进数字新基建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提出在3年内推动形成50个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应用场景,人工智能产业规模将超1,200亿元。预计在疫情过后,国内将迎来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浪潮,公司经营的轨道交通、智慧城市、人工智能相关业务符合国家新基建战略发展方向,投资需求旺盛,将有利于业务加速恢复并取得更大发展。综上所述,公司2020年上半年整体销售收入实现情况良好,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下降主要系信用减值损失、管理费用及研发投入增加所致;公司在手订单充足,核心业务储备项目斩获丰厚,未来经营业绩不会出现重大不利情形,中长期内具有良好的发展预期。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上半年业绩下滑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结合上半年业绩情况,进一步说明疫情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申请人拟采取的措施及有效性

(一)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0年上半年爆发的新冠疫情对公司下游市场经营活动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尤其对公司一季度的生产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影响较大。2020年1-3月,公司归母净利润-4,392.53万元,亏损较大;但随着公司全面复工复产,相关项目交付进度加快,公司二季度经营活动基本恢复正常,经营业绩亦得到较大改善。2020年1-6月,公司归母净利润994.08万元,较一季度业绩扭亏为盈。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销售、生产及交付、研发等方面的具体影响如下:

1、销售情况

公司智慧城市和轨道交通领域的业务以直销为主,通过招投标获取项目。受疫情影响,部分客户项目的招投标或协商谈判进度有所延后,但客户采购需求未受疫情影响而发生较大的变更;ICT产品及运维服务业务采用分销和直销结合的方式,受疫情影响,客户采购服务器、交换机等ICT产品的需求短期下降,导致一季度下游渠道出货量短期出现明显下滑,该等采购需求有所延后,但整体需求量并未发生较大变更。公司二季度销售状况恢复正常,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智慧城市及智能化轨道交通业务已签订合同在手订单达到133.52亿元,未来经营业绩保障性较高。

2、生产和交付情况

公司智慧城市和轨道交通领域的业务涉及较多的实地勘察、现场施工、驻点开发工作,因疫情导致2-3月无法现场作业,并且部分客户也无法到现场进行验收,导致部分在手订单履约受到一定影响,从而对一季度收入确认造成不利影响。受疫情影响,部分在手订单有不同程度的工期延后,导致收入确认和验收结算有所延迟。针对部分项目验收的延迟,公司积极与业主沟通,安排项目进度,复工后合理加快实施进度,目前尚不存在因疫情而出现诉讼纠纷、变更与取消合同、合同亏损等情形。公司二季度交付进度明显加快,下游客户在一季度延缓的项目大部分得以推进,公司第二季度实现销售收入126,087.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7.05%。

3、研发情况

由于公司主要提供软件、系统、平台类产品,研发人员可多地远程线上办公进行产品开发,因此公司的研发活动受疫情影响较小,各研发项目仍按计划执行;同时,公司亦加大了对技术、研发人员的招聘力度,要求各事业部加快研发队伍建设和新产品研发立项工作。

(二)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及生产经营恢复情况

针对疫情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对受影响的业务和经营环节进行了逐一分析并落实了相应的应对措施:

1、销售活动:针对因疫情无法现场沟通、招投标活动推迟、下游需求减少的问题,公司组织员工通过线上远程沟通的方式,提前开展客户拜访、咨询规划、方案设计等非现场工作,并实现在客户复工后加快订单获取速度。

2、生产活动:对于各业务板块中无需现场或户外实施的技术研发、产品研发、技术服务等工作,组织员工加快复工或远程线上办公,按进度推进;对于各业务板块中需要现场或户外实施的项目,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复工后的项目现场实施交付进度,尽量弥补因疫情延误的工期。

3、采购活动:公司积极协调长期合作的供应商、配套厂商,保障物料供应;对于不能按时交付的订单,公司积极与业主协调。

4、公司还基于在人脸识别、视频结构化、视频大数据、红外测温等技术上的积累,迅速组织研发力量,研发出“佳都A.I.智能体温人脸追踪监测产品及系

统解决方案”。目前,新产品已销往包括广东、江西、山东、河南、贵州等5个省份的10个城市,涵盖了地铁、学校、政府机关、小区等复工、复产、复学场景,抗疫产品的销售推广有利于对冲疫情对业绩的不利影响。在中央和各地积极有力的防控措施下,我国国内疫情目前得到有效控制,各地复工情况良好,国内疫情形势已有效缓解,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正在逐渐消除。自2020年4月份开始,发行人及各控股子公司已100%复工复产,疫情期间公司员工无感染新冠肺炎病例;下游需求逐渐恢复,招投标活动恢复开展,上游供应商陆续复工复产,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已基本恢复正常。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核查意见】经查阅发行人2020年一季度财务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在手订单情况、政府相关政策,了解国内及全球新冠疫情防控进展情况,访谈发行人主要管理人员等,核查了发行人2020年上半年经营业绩下滑的原因,以及新冠疫情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发行人采取的相关措施等。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认为:佳都科技2020年上半年整体销售收入实现情况良好,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下降主要系信用减值损失、管理费用及研发投入增加所致;公司在手订单充足,核心业务储备项目丰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上半年业绩下滑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新冠肺炎疫情对佳都科技2020年一季度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一定影响,佳都科技已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复工复产,生产经营活动已基本恢复正常。

问题二、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申请人长期股权投资中,对广东粤科佳都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广州花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余额分别为6,694.45万元、6,504.45万元和820.56万元,分别占被投资方权益的59.41%、

22.80%、24.00%。

请申请人说明并披露:(1)相关长期投资标的单位的实际控制情况,标的单位实际控制人与申请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2)相关长期投资标的单位的实际经营或对外投资情况,是否存在资金实际被申请人大股东关联方使用的情况。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相关长期投资标的单位的实际控制情况,标的单位实际控制人与申请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一)广东粤科佳都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广东粤科佳都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粤科佳都”)主要情况如下:

合伙企业名称广东粤科佳都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7年9月1日
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5年(可延长2年)
普通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横琴粤科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粤科江门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广东省粤科松山湖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
合伙企业管理人广东省粤科母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协议约定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管理人:本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限内,以普通合伙人作为本合伙企业唯一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广东省粤科母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合伙企业唯一的合伙企业管理人。
有限合伙人职权:有限合伙人不执行本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得参与管理或者控制本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本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职权:执行本企业运营及其投资业务,代表本合伙企业缔结合同及达成其他约定、承诺、管理及处分本合伙企业之资产。
投资决策委员会:在合伙企业成立后,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由管理人委派的委员召集。投资决策委员会由2名委员组成,合伙企业管理人推荐1名委员,佳都科技推荐1名委员,任期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保持一致。投资决策委员会按1人1票制表决。除各方另有明确规定外,所有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的事项均应获得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方为通过。

从上表中可以看到,粤科佳都相关运营及投资事务主要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管理人横琴粤科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广东省粤科母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决策委员会亦由管理人设立及召集。从投资决策委员会运行机制来看,佳都科技对粤科佳都的投资决策具有表决权,但不具备绝对决定权。

截至2020年6月30日,横琴粤科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广东省粤科母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横琴粤科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广东省粤科母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佳都科技与粤科佳都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广州花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广州花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2020年6月30日,广州花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花城创投”)主要情况如下:

横琴粤科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广东省粤科母基金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科瑞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广东粤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9.47%

0.53%

100%100%

100%100%

合伙企业名称

合伙企业名称广州花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8年5月15日
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7年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企业管理人)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民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星河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西藏博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宝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华安达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尚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立白投资有限公司
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职权:有限合伙人不执行本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有限合伙人均不得参与管理或者控制本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本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职权:以本合伙企业之名义,为合伙企业之利益,在其自主判断为必须、必要、有利、方便或其他情况下,为合伙企业缔结合伙或达成其他约定、承诺,管理及处分合伙企业之财产。
投资决策委员会:合伙企业应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退出与部分退出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2名由管理人委任,3名由佳都科技、金发科技、香雪制药,即实缴出资最多的三名合伙人推荐。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管理人指定,负责会议的召集及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各委员一人一票,投资决策必须获得全体委员五分之三以上(含本数)同意方能通过。

从上表中可以看到,花城创投相关管理及处分事务主要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管理人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决策委员会亦由管理人召集、召开。从投资决策委员会运行机制来看,佳都科技对花城创投的投资决策具有表决权,但不具备绝对决定权。

2、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6月30日,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上述股东中,西藏佳都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佳都科技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佳都科技与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他股东中,广州香雪健康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香雪制药(300147)的全资子公司,金发科技亦为上市公司。广州乾城科技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三名自然人合伙人并非佳都科技员工或关联方。

从股权结构看,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单一持股比例超过50%的第一大股东;从董事会构成看,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名董事系各股东或其关联方委派;从《公司章程》约定内容看,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股东会决议需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或部分特殊事项需三分之二股东表决同意方可通过。因此,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二、相关长期投资标的单位的实际经营或对外投资情况,是否存在资金实际被申请人大股东关联方使用的情况

(一)广东粤科佳都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实际经营或对外投资情况

粤科佳都主要从事产业投资,投资方向包括人工智能、智慧城市、集成电路先进制造和设计等领域。截至2020年9月20日,粤科佳都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认缴出资金额持股比例大股东情况
大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267.975.84%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5%

注:上表中大股东情况来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

根据粤科佳都提供的财务报表,截至2020年6月末,粤科佳都资产负债表资产类项目中除货币资金、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在余额,其他项目余额均为0。

综上,根据粤科佳都对外投资及财务数据情况,粤科佳都不存在资金实际被佳都科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二)广州花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经营或对外投资情况

花城创投主要从事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业务。根据花城创投提供的对外投资资料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企查查等公开网站,截至2020年9月20日,花城创投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企业名称认缴出资金额持股比例/认缴出资比例执行事务合伙人/ 实际控制人
广东花城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1,000.0014.82%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万博佳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14,875.0066.11%
广州花城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38,500.0077%
广州佳诚五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6,990.0087.38%
广州佳诚十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1,500.0020.80%
广州佳诚十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0.0090.00%
广州佳诚十四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0.0090.00%
历正科技(广州)有限公司128.549.60%杨金枝
广州粤海永顺泰麦芽有限公司201.821.21%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通力定造股份有限公司2,000.008.49%温国明家族
广州创显科教股份有限公司456.004.74%张瑜,张皓
广州骐景科技有限公司[注]2,000.00-韩旭

注:上表中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信息来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或公司对外披露信息。花城创投对广州骐景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系附转股权的债权投资,投资金额为2,000万元。

根据花城创投提供的财务报表,截至2020年6月末,花城创投资产负债表资产类项目中除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在余额,其他项目余额均为0,其中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04.38万元,系应收银行存款利息。

综上,根据花城创投对外投资及财务数据情况,花城创投不存在资金实际被佳都科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三)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经营或对外投资情况

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股权投资管理。根据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对外投资资料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企查查等公开网站,截至2020年9月20日,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企业名称认缴出资金额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比例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
广州花城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1.00%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花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2%
广东花城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15%
广州万博佳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25.005.00%
广东花城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00.02%
广州花城三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13%
广州佳诚六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54%
广州佳诚五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13%
广州佳诚九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2.632.50%
广州佳诚十四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10.00%
广州佳诚十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10.00%
广东创吉七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1.00%
广州花城八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1.00%
广州佳诚七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26%
广州佳诚十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14%
广州佳诚十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00.06%
广州佳诚十三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5%
标的企业名称认缴出资金额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比例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
广州新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42%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上表中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信息来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或公司对外披露信息。

根据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截至2020年6月末,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资产类项目中除货币资金、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在余额,其他项目余额均为0。其中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0.32万元、45.56万元,其他应收款主要系房产租赁押金。

综上,根据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及财务数据情况,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资金实际被佳都科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四)佳都科技实际控制人刘伟亦确认,粤科佳都、花城创投、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佳都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该等企业的资金实际被佳都科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核查意见】

经查阅粤科佳都、花城创投、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协议、公司章程、2019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1-6月财务报表及科目余额表、刘伟出具的承诺函,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企查查等公开网站,访谈发行人主要管理人员,核查了粤科佳都、花城创投、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情况、经营情况及对外投资情况,是否存在资金被佳都科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认为:粤科佳都实际控制人与佳都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花城创投、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除西藏佳都为佳都科技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佳都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粤科佳都、花城创投、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资金实际被佳都科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问题三、关于应收账款与存货。申请人截至2019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30.29亿元,其中1年以上余额为

9.66亿元,存货中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为18.46亿元。2019年度上述已结算和待结算工程款占2019年度营业收入50.19亿元占比较大,申请人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和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请申请人说明:(1)申请人应收账款与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与营业收入的占比在报告期波动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异常;

(2)申请人针对上述应收账款和待结算工程款余额较大的应对措施,报告期是否存在持续改善,是否对申请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3)针对单项计提准备的应收账款,说明计提的具体方法及可收回金额的依据,对于已完工未结算资产,说明挂账2年以上项目跌价准备的具体计提情况;(4)结合上述情况,说明申请人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是否具有合理性,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是否构成重大影响;(5)上述已结算和待结算工程款余额较大的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揭示及披露。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申请人应收账款、新增长期应收款与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与营业收入的占比在报告期波动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异常

(一)佳都科技应收账款、新增长期应收款与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与营业收入的占比在报告期波动情况

2017年、2018年以及2019年,佳都科技应收账款余额、新增长期应收款与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以下简称“应收项目”)与营业收入的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营业收入①501,185.10468,014.72431,195.64
应收账款余额②260,726.47184,300.42132,030.06
新增长期应收款③8,274.5114,588.9319,604.76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④184,568.46131,272.95142,323.19
占比(②+③+④)/①90.50%70.55%68.17%

注:新增长期应收款=本年末长期应收款+本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上年末长期应收款。

2017年、2018年,公司应收项目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为稳定,应收项目的增

长与营业收入较为匹配。

2019年末公司应收项目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高,主要系:①2019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76,426.05万元,其中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新增30,670.10万元,占新增总额的40.13%,主要由于公司ICT产品与服务业务当年销售规模扩大,信用期内应收账款增长所致;账龄在1-2年的应收账款余额新增32,365.55万元,占新增总额的42.35%,主要由于公司对部分地区政府部门的相关业务应收款项有所逾期所致,该等业务主要在2018年完成验收及结算,受当地财政计划调整,相关款项支付有所逾期。②2019年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较上年末增加53,295.51万元,主要由于公司智能化轨道交通业务大部分当年新签项目在下半年才开始实施(2019年3月和9月,公司合计中标广州市轨道交通线路设备及运维服务项目金额约147.96亿元),期末尚未达到结算条件,相应导致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余额较大。

(二)公司应收项目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2017年、2018年以及2019年,佳都科技应收项目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19年2018年2017年
易华录225.84%220.67%187.16%
高新兴90.81%79.59%80.79%
苏州科达57.55%39.83%31.16%
达实智能121.73%111.84%85.75%
行业均值123.98%112.98%96.21%
佳都科技90.50%70.55%68.17%

从上表可以看到,2017年、2018年以及2019年,同行业应收项目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较高,佳都科技相较易华录、高新兴以及达实智能比重较低,且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佳都科技应收项目结算或回款情况相较良好,符合行业特点。

二、申请人针对上述应收账款和待结算工程款余额较大的应对措施,报告期是否存在持续改善,是否对申请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一)针对应收账款和待结算工程款余额较大的情形,公司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

1、对于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公司与客户积极有效沟通,尽量提前准备验收结算申请资料,尽可能节约验收结算周期;在工程完工验收阶段,积极配合业主单位进行项目试运行和其他测试工作;在项目结算审计阶段,

积极沟通,努力配合。

2、对于应收账款,公司除了采取加大催收力度,亦针对性地进行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等方式回款。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地铁公司、地方政府、国有企业等单位,资金实力雄厚、信用状况良好,此类客户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认可程度较高。同时,2019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要求,填报了《民营上市公司被拖欠账款情况登记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政府单位逾期账款回款的问题。

(二)应收账款和待结算工程款余额较大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受业务模式影响该等情况还将持续,公司将采取多种融资手段满足业务发展所需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及与同行业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易华录资产负债率70.29%69.79%65.57%64.09%
流动比率1.301.371.731.74
速动比率1.290.690.930.68
高新兴资产负债率37.77%42.00%31.99%31.57%
流动比率1.781.571.791.95
速动比率1.421.331.541.55
苏州科达资产负债率41.60%35.87%32.00%28.69%
流动比率3.512.423.083.09
速动比率2.441.712.332.15
达实智能资产负债率56.37%55.16%50.83%40.17%
流动比率1.831.851.821.86
速动比率1.661.641.691.71
行业均值资产负债率51.51%50.70%45.10%41.13%
流动比率2.111.812.102.16
速动比率1.701.341.621.52
佳都科技资产负债率43.74%49.86%51.46%47.59%
流动比率1.681.711.971.70
速动比率1.551.191.420.98

从上表可以看到,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较为较近。2018年末,随着公司可转债发行完成,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提升,公司偿债能力未出现异常情形。公司应收账款和待结算工程款余额较大系行业业务模式特点,该等情形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主业聚焦于AI+“轨道交通、公共安全、城市交通”三大领域,主要客

户包括地铁公司、地方政府、国有企业等,项目具有“业务集成度高、合同规模大、执行周期长、前期大额资金投入、后续分期回款”的经营特点。目前,大型项目的建设模式逐渐向总包和大规模集成方向发展,项目方更倾向于以总包或将多子系统联合打包的形式进行系统建设。2019年3月和9月,公司合计中标广州市轨道交通新线车站设备、通号设备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金额约147.96亿元;同时,公司陆续在长沙、佛山、哈尔滨等地中标多项智能化轨道交通项目,产品累计落地城市达到23个,在手订单进一步提升。其中,公司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长沙轨道交通6号线总包项目,中标项目总投资101.16亿元。在可预见的中长期内,公司核心业务的经营模式仍将以总包或PPP方式为主,必将形成对大量资金长期持续投入的需求。本次股权融资将大力提升公司资金实力,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满足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

三、针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说明计提的具体方法及可收回金额的依据,对于已完工未结算资产,说明挂账2年以上项目跌价准备的具体计提情况

(一)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计提方法及可收回金额的依据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按照应收账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坏账准备。一般情况下,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按照业务板块、客户类型将应收账款划分为四个组合,分别为智慧城市应收组合、智能轨道交通应收组合、ICT产品与服务应收组合及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但是当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区别于组合内其他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2019年末,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为三种情况:

1、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

公司的部分客户经公司多次催告仍未足额支付款项,公司已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客户仍未付款。针对这部分应收账款,公司预期未来收回的可能性较小,

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2019年末应收账款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山东威格尔集团有限公司666.95666.95100%
北京洪硕威华通信技术有限公司532.44532.44100%
山东昭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56.90356.90100%
重庆岗啦梅朵贸易有限公司247.50247.50100%
北京海文嘉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29.69229.69100%
济南威临盛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65.12165.12100%
内蒙古九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27.85127.85100%
湖南云安科技有限公司102.40102.40100%
哈尔滨凯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98.7398.73100%
深圳市贝尔信智能智能系统有限公司91.0491.04100%
青岛安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85.3585.35100%
南京泰睿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66.7366.73100%
重庆华尔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62.3862.38100%
其他(应收账款余额小于60万)249.79249.79100%
合计3,082.873,082.87100%

2019年末,该等应收账款余额合计3,082.87万元,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1.18%。

2、有违约记录的客户的应收账款

公司对于部分有违约记录的客户的应收账款,虽然账龄都在两年以内,但是基于客户历史信用风险显著高于原所属业务组合内其他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公司将其划分为单独组合,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参考该等客户的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2019年末应收账款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安徽天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406.56132.4132.57%
扬州市嘉坤照明电器有限公司403.69203.0950.31%
天津联川鑫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98.83100.0350.31%
中联泰安(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44.1972.5450.31%
亿恒讯通(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100.5031.8431.68%
张家口国能晶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9.9550.2850.31%
湖南兆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73.8528.7838.98%
成都市吉天通讯科技有限公司64.5750.7978.67%
其他104.7548.0845.90%
合计1,596.87717.8644.95%

3、特定单位的应收款项逾期未收回

截至2019年末,公司对部分地区政府部门的相关业务应收款项有所逾期,该等业务主要在2018年完成验收及结算,受当地财政计划调整,相关款项支付有所逾期,该等应收账款余额合计35,745.13万元,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13.71%。由于该等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且客户回款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该等应收账款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公司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回款的预测,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按照公司同期贷款利率,并考虑前瞻性因素,对上述现金流量差额折现,以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按照上述方法对该等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019年末计提坏账准备余额6,329.20万元,计提比例17.71%,明显高于公司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对智慧城市及轨道交通组合计提的1-2年坏账准备比例8.30%。

(二)两年以上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具体项目情况

2019年末,公司两年以上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主要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项目名称业务类型两年以上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余额占比存货跌价准备
中国机房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地铁6号线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采购及服务合同智能轨道交通3,251.8316.93%-
深圳市中兴康讯电子有限公司常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通信系统集成及专用通信系统采购项目视频监控子系统和安防子系统分包合同智能轨道交通2,056.2710.71%-
上海新海信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厦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专用通信系统集成项目智能轨道交通1,779.449.27%-
中铁成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屏蔽门系统集成项目智能轨道交通1,570.898.18%-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总承包项目智能轨道交通1,429.967.45%-
武汉中铁现代有轨电车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东湖国家资助创新示范区有轨电车T1、T2试验线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采购项目合同智能轨道交通1,303.806.79%-
深圳市中兴系统集成技术有限公司南宁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科园大道-平乐大道)通信系统集成暨专用通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视频监控子系统及停车场安防子系统采购合同智能轨道交通1,182.946.16%-
合计--12,575.1365.49%-

注:上表中占比为各客户两年以上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余额占库龄在两年以上存货余额合计的比例。从上表可以看到,公司两年以上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对应的客户大部分为地方国资委下属企业,受项目周期及审批程序较长影响,结算流程较慢。该等客户信誉较好,大部分项目有政府预算资金作保障,到期无法结算的风险较低。

公司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均来自智能轨道交通业务和智慧城市业务。2017年、2018年以及2019年,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核算智能轨道交通业务和智慧城市业务的项目收入,期末已确认收入未结算的余额体现为存货——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对于建造合同,公司按照单个工程项目预计亏损情况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智慧城市、智能轨道交通业务发生亏损的项目较少,该等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低。上表中列示的两年以上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涉及的主要项目均未发生亏损,因此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四、结合上述情况,说明申请人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是否具有合理性,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是否构成重大影响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易华录5.82%5.33%3.08%2.68%
高新兴11.57%10.68%8.30%8.78%
苏州科达10.91%9.96%8.62%8.48%
达实智能14.57%9.90%8.62%7.19%
行业均值10.72%8.97%7.16%6.78%
佳都科技8.21%8.28%6.35%4.85%

报告期内,公司1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15.78%、20.10%、31.76%以及31.91%,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长账龄应收款项逐年增加,相应导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逐年上升。从上表可以看到,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逐年增加,到2019年末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平均水平不存在显著差异。2020年6月末,

达实智能单项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明显增加,计提比例提升较大,相应拉高了行业平均水平。综上,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充分、合理,不存在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构成重大影响的情形。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比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占存货比例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占存货比例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占存货比例
易华录0.12%98.93%-96.07%-97.94%
达实智能0.09%93.52%0.22%88.13%0.09%82.17%
高新兴1.82%\3.23%\1.82%\
苏州科达7.27%-7.29%-7.27%-
佳都科技0.69%86.01%0.38%76.64%0.44%68.34%

注:1、2020年适用新收入准则,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列报为合同资产,同时部分上市公司将部分应收款项调整至合同资产,导致上表中的指标无法比较,故上表未对2020年6月末的数据进行比较;2、高新兴未在年报中单独列示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苏州科达披露的各期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余额均为0。

从上表可以看到,佳都科技、易华录以及达实智能在存货中单独列示了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且占比较高,该等资产主要由已完工未结算合同形成,一般按照单个工程项目预计亏损情况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佳都科技所在行业主要客户一般为地方政府、国有企业,对于该等客户的已完工项目,发生亏损的情况较少,因此该等项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低。

2017-2019年各年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高于易华录、达实智能,低于高新兴、苏州科达,主要系易华录、达实智能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占比较高,发生亏损的情况较少;高新兴、苏州科达期末存货余额中主要为原材料、库存商品以及发出商品,发生跌价的可能性更大,相应导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高。

综上,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充分、合理,不存在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构成重大影响的情形。

五、上述已结算和待结算工程款余额较大的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揭示及披露

针对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情况,公司已进行了充分风险揭示及披露,具体如

下:

“(一)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25,629.20万元、173,404.28万元、239,141.35万元以及278,068.09万元,占当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0.26%、23.08%、24.38%以及28.93%,期末余额较大,且占比逐年升高。公司主业聚焦于AI+“轨道交通、公共安全、城市交通”三大领域,主要项目的建设模式逐渐向总包和大规模集成方向发展,业务集成化、合同规模大、执行周期长的特点越趋明显,期末应收款项余额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相应增加。公司客户资信情况良好,应收账款发生大额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低,但如果公司不能维持应收账款的有效管理,应收账款可能面临的损失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针对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余额较大的情况,公司补充风险提示如下:

“(二)合同资产无法结算或发生减值的风险

2017年末、2018年末以及2019年末,公司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42,323.19万元、131,047.88万元以及183,457.21万元,2020年6月末合同资产账面价值为143,318.78万元,分别占当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22.95%、17.44%、18.70%以及14.91%,期末余额较大。虽然公司主要客户为地铁公司、地方政府、国有企业等,大部分项目有政府预算资金作保障,客户信用度高,但由于部分项目本身周期较长、交付验收手续较多,同时政府、国有企业预算体制及拨款程序较长,导致公司相关项目的结算及回款周期较长。若未来发生重大不利或突发性事件,或者公司不能持续加强和完善项目的控制与管理,可能导致公司合同资产无法结算或发生减值的风险。”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核查意见】

经查阅佳都科技2017年-2019年年报、2020年半年度报告、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明细、应收账款明细、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访谈发行人主要财务负责人,核查了应收账款与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余额较大的情况,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以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佳都科技应收账款、新

增长期应收款与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与营业收入的占比低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应收项目结算或回款情况相较良好。佳都科技针对应收账款和待结算工程款余额较大采取了积极应对措施,余额较大未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针对单项计提准备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存货跌价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不会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构成重大影响。佳都科技对应收账款、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余额较大已进行充分风险揭示及披露。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的回复》之签署页)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万里赵 龙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关于本次告知函回复报告的声明

本人作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现就本次告知函回复报告郑重声明如下:

“本人已认真阅读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告知函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告知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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