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2021年11月19日
文 件 目 录
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2
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注意事项﹒﹒﹒﹒﹒﹒﹒﹒﹒﹒﹒﹒﹒﹒﹒﹒﹒﹒3
三、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4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19日(星期五)14:00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8层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现场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开始;
二、 主持人通报与会情况;
三、 宣读议案并审议:
1、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 股东发言、提问;
五、 议案表决;
六、 表决结果统计;
七、 宣布表决结果;
八、 宣读会议决议;
九、 律师见证;
十、 大会结束。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注意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规、文件的精神,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现就有关出席会议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及服务等事宜。
三、公司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股东大会设“股东发言及提问”议程,经大会主持人许可,股东可以发言或提出问题。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宜超过三分钟。股东发言或提问内容应不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不涉及董事会尚未形成决议或尚未披露的内容。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将不进行发言。
六、大会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场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9日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现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由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合伙人人数(截至2020年12月31日):44人
3)注册会计师人数(截至2020年12月31日):515人
4)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截至2020年12月31日):
207人
3、业务规模
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098.53万元,其中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为32,447.95万元,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为 7,916.73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3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教育、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金融业。
2020年度审计收费总额:2,695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20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3,523.87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曹忠志,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6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建投能源(000600)、河钢资源(000923)、圣济堂(600227)、亚太实业(000691)、中南文化(002445)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英,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6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中国高科(600730)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拟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玲,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1月开始担任本公司审计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复核了开滦股份(600997)、老白干酒(600559)、中国高科(600730)等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曹忠志于2018年受到了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处理决定。
序号 | 姓名 | 处罚日期 | 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罚情况 |
1 | 曹忠志 | 2018年 3月9日 | 行政监管措施 | 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 | 因对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程序不到位,被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