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30 公司简称:中国高科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齐子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怡然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益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9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半年度报告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国平安 | 指 |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人寿 | 指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新方正集团 | 指 | 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方正国际教育 | 指 | 方正国际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方正集团 | 指 |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本公司、中国高科 | 指 |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英腾教育 | 指 | 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深高科 | 指 | 深圳市高科实业有限公司 |
高科教育 | 指 | 高科教育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万顺达 | 指 | 北京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上海观臻合伙企业 | 指 | 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报告期、本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法定流通货币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国高科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HINA HI-TECH GROUP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CHINA HI-TECH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齐子鑫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朱怡然 | 罗曼莉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8层 | 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8层 |
电话 | 010-82524234 | 010-82524234 |
传真 | 010-82524580 | 010-82524580 |
电子信箱 | hi-tech@china-hi-tech.com | hi-tech@china-hi-tech.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李遂镇龙泰路1-11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注册地址未发生变更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8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871 |
公司网址 | www.chinahitech.com.cn |
电子信箱 | hi-tech@china-hi-tech.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国高科 | 600730 | 无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59,534,856.03 | 58,779,656.10 | 61,752,244.34 | 1.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775,180.68 | 16,114,883.74 | 17,652,674.57 | -64.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536,060.72 | -1,825,999.26 | 931,013.26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135,321.74 | 1,418,603.94 | 881,806.00 | -1,448.88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857,978,537.05 | 1,856,418,432.13 | 1,856,418,432.13 | 0.08 |
总资产 | 2,203,574,993.45 | 2,223,581,029.04 | 2,223,581,029.04 | -0.9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0 | 0.027 | 0.030 | -62.9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0 | 0.027 | 0.030 | -62.9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1 | -0.003 | 0.002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1 | 0.84 | 0.92 | 减少0.5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5 | -0.1 | 0.05 | 减少0.25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医学在线教育业务在2021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及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时存在收入和成本分期不准确的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及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详见公司临2022-013号公告)。该次更正影响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报告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等科目金额,不影响2022年度期初财务数据。
2、 本期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75.52万元,其中产教融合业务收入增长260.98万元,医学在线教育业务因受市场竞争加剧影响,收入下降313.02万元。
3、 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471.01万元,一方面由于医学在线教育收入下降所致,另一方面由于产教融合项目规模扩大,部分产业学院和专业共建类项目运营成本支出增加。
4、 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64.16%,一方面是受上述扣非净利润减少的影响,另一方面是由于支付股权对价款导致资金规模下降,且理财市场收益率下降,使得到期理财收益下降,从而使得非经常性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5、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采购支出和销售研发人员薪酬费用增长所致。
6、 本期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受上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导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9,627.06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20,017.94 | 政府补助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 |
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551,284.34 | 计提预计负债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3,604,971.11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理财到期投资收益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036.00 | 收取的违约金收入、赞助支出等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95,971.2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90,829.01 | |
合计 | 12,311,241.40 | -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及不动产运营业务。
1、教育业务
公司开展的教育业务包括医学领域在线职业教育业务、高等教育产教融合业务以及国际教育业务。1)医学领域在线教育业务公司控股子公司英腾教育主要从事医学在线教育业务,以医学教育领域的职业考试培训业务为主,辅以急救技能智能科普教育以及延伸品类的职业资格考证创新培训产品,运用AI技术赋能医学教育,综合提供包括资格考证、职称晋升、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学历提升、教育装备在内的学习云平台整体解决方案。目前,英腾教育在医学职业在线教育领域,尤其是医学中、高级职称培训的细分市场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较高,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① 考试宝典
考试宝典是英腾教育的核心产品,是面向C端个人用户的医学教育学习云平台。
考试宝典的产品形式包括手机端APP、PC端应用程序及在线网站平台,所提供的在线考试培训服务涵盖医学执业、医学职称、医学三基、医师规培、继续教育、医学升学等领域。产品秉承“AI让医学考试更简单”的服务宗旨,深入培训、课程、AI题库等领域,搭建从试题辅学到高水平讲授教学的完整知识体系,提供题库、录播课、直播课、经典案例剖析等在线教育内容,并通过提供学习督导和个性学习答疑,实现定制化、交互化、智能化的一站式终身学习服务,帮助考生直击考点、掌握考点。
考试宝典拥有完整丰富的产品线,覆盖培训、课程、AI题库等领域,涵盖医学高级职称217个科目、中级职称93个科目、初级职称26个科目,同时包括职业资格类、卫生系统招聘、住院规培、医护定期考核、健康管理师等1,308个科目,覆盖医学终身教育学习全部内容。该产品为医考备考、医学职称应试群体提供从基础到进阶、紧扣重点难点的全周期备考服务。
② 卫生人才教育培训云平台
卫生人才教育培训云平台(简称“卫教云”)是英腾教育ToB成长型业务,通过“管理云”、“考核云”、“学习云”三大云平台的有机结合,为医院、医务人员提供考培管理、考试组织、在线学习于一体的智能化解决方案。
该产品秉持“医院智慧教育全程服务专家”的服务宗旨,通过PC端、移动端搭载医学类AI题库、培训课件、教学视频、电子书等内容,帮助医务人员学习晋升、提升知识水平。同时,该产品建立系统的医务人员考核体系,使医疗机构能够及时掌握从业人员情况,高效考核其服务水平,帮助医疗机构加快智慧医院建设及“互联网+卫生教育”进程的推进。
③ 其他成长型创新业务
急救科普教育业务是英腾教育的一项成长型业务,致力于运用AI技术、智能硬件、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升级急救技能教育模式,提供可视化、智能化的实操硬件设备。通过切入校园、社区安全科普教育市场等方式,有效解决传统急救教育覆盖面有限、趣味性不足的困扰,提高民众急救技能普及率。英腾教育围绕心肺复苏和海姆立克急救法建设了AI急救科普教育云平台,提供的产品包括心肺复苏(CPR)AI科普机器人、心肺复苏教学背心、急救知识机器人等,取得专利授权6项、商标11个、软件著作权12项、视频作品62项、RoHS检测环保认证1项。该业务目前处于拓展初期。
同时,英腾教育基于自身研发C端题库类产品的经验及技术优势,创新研发了“刷题神器”成长型创新业务。该业务目前仍在产品研发与市场拓展中,将基于考试宝典流量基础进行裂变销售,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此外,英腾教育与国内多家医学出版社共建医学内容数据库平台,通过深入挖掘传统出版的内容资源,将其数字化、碎片化,实现出版低成本转化、高效率产出,简化传统的出版流程、缩短发行周期、降低运营风险,提高数字出版的附加值、降低版权风险、实现低成本转化和高效能产出,以“定制化”、“精细化”挖掘数字出版的无限可能。
2)高等教育产教融合业务
公司基于产业端到教育端的OBE(Outcome based Education)人才培养闭环模型,遵循工程教育认证标准,深度融合行业技术资源,搭建高校端到企业端的人才培养桥梁,为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机构提供高质量的教学资源与教学服务,与高校和高等职业教育机构以产业学院共建、专业共建、产业实训基地建设、赋能实训等形式开展产教融合深度合作。
在学科建设方面,公司以信息技术领域学科为切入点,开展人工智能+、大数据+、信息安全、物联网、全媒体等专业,同时开发信创课程体系,推出信创+人工智能、信创+大数据、信创+信息安全等特色专业方向。公司基于产业端用人需求,对产业岗位方向、技能要求等内容进行多维度分析、归纳和总结,建立与产业需求相匹配的人才培养标准体系,将产业前沿技术体系、业务模型、项目案例等转换为教学资源,并与院校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相结合,开发成为适配性高的教学产品输送到院校教学端,为学生搭建适应岗位职业要求和可持续发展的平台,为高校提供高质量的教学资源与服务。
3)国际教育业务
为满足高端在职人士日益增长的学习专业知识、提升学历背景、培养国际化视野、增强职场竞争力等迫切需求,公司凭借教育资源优势,通过子公司高科教育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教育”)布局国际教育赛道,打造了一支高效、专业的定制化服务团队,提供包括留
学方案定制、入学申请、入学办理、留学生活服务、毕业论文指导、归国服务等一站式服务,致力于搭建国内领先的高端国际教育服务平台。
该业务目前处于拓展初期,业务范围涵盖国际硕士、博士、博士后、访问学者、游学、资格证书等领域,现阶段业务重点方向是加快与国外院校合作,尤其是高端在职人士关注最多的经济、金融、商务管理、项目管理、计算机与创新创业等专业,帮助提高在职人员业务素质,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国际化人才的需要。公司已与多个国家的QS世界大学排名前列院校开展合作,近期重点项目有:英国剑桥大学博士后项目、英国雷丁大学博士后项目、澳洲斯威本科技大学(马来西亚砂拉越校区)博士项目等,公司致力于多渠道、多方向助力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紧缺人才。
公司将积极推进合作院校拓展和服务体系优化,为中国高科占领高端人才培养制高点打下坚实的基础,打造新的业绩增长极。
2、不动产运营业务
公司不动产运营业务涵盖自有物业租赁和物业管理业务。
公司经营上海方正大厦9、10层及上海招商局广场16、17层房产的出租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高科实业有限公司经营深圳高科南山大厦及深圳航都大厦部分楼层的出租及物业管理业务。深圳高科南山大厦位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内。近年来,上述不动产出租率稳定、运行良好。
此外,公司积极探索传统不动产运营业务的模式优化,持续推进将深圳高科南山大厦纳入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十四五规划及深圳城市更新计划项目。
(二)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1、职业教育整体行业情况
1)政策红利进入落地阶段,职业教育迎来发展黄金期
2022年2月,教育部发布2022年工作要点,着重强调深入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加快培养国家急需的高层次紧缺人才。提出要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实体化运作,支持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企业实践基地。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
2022年4月,财政部、教育部下发《关于下达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提出高度重视财政职业教育投入工作,优化教育支出结构,落实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的要求。此次资金预算加之2021年底已提前下达的预算,累计金额已逾300亿元,职业教育的发展已切实受到财政资金支持。
2022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案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表决通过后正式实施,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夯实了法治基础。新法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提出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旨在提升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新职业教育法强调要坚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坚持面向实践、强化能力,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实施实用技术培训,并鼓励、指导、支持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新职业教育法生效实施后,教育部同步发布了《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通知》,提出一系列扎实推动职业教育法落实的细化措施。明确要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切实推动形成多元办学格局,强化职业教育支持和保障;依法落实对职业教育的各种支持和优惠政策,特别是对企业等社会力量的税费优惠政策。此外,各省市陆续制定关于贯彻落实推动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行动纲领。例如,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积极培育市场导向、供需匹配、服务精准、运作规范的产教融合服务组织,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同时指明要提升中外合作办学水平,拓展中外合作交流平台,加强与国际高水平职业教育机构和组织合作,开展学术研究、人员交流等。职业教育政策利好持续落地,中央及各地方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支持态度已愈发明确。上述政策与此前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等文件均强调要加快构建高质量职业教育体系,反映了职业教育持续获国家支持与扶持的连贯性。职业教育行业依托鲜明的政策导向,已迈入了提质培优、增值赋能的高质量发展阶段。
2)多元化需求驱动职业教育发展,市场规模快速增长
近年来,产业升级带来的人才结构及企业用人需求的变化,致使有效的职业教育服务在国家高素质技术、多样化技能人才供给、促进就业创业等多方面已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战略调整和产业数字化转型的加快,社会分工逐渐细化,愈来愈多的新职业、新岗位应运而生,各行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会更加多样化和更加旺盛,技术技能人才市场供需结构性矛盾突出。同时,我国经济增长模式的变化导致人力资本不断向第二、三产业转移,新增大量高端技能型、创新型和科技型人才需求。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我国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口总数的26%,高技能人才仅占技能人才的28%,产业人才供需错配矛盾明显。此外,人社部、教育部、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研究编制了《“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提出2021年至2025年期间要组织实施政府补贴性培训达7,500万人次以上;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要达到4,000万人次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要达到800万人次以上;新增公共实训基地200个。该规划提出五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健全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
系;二是培训的供给能力要提升;三是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四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化建设;五是完善技能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作用。
伴随各行业技术更新加快、各岗位职业内容更迭频率上升,企业用人对于人才素质的要求亦不断提升。叠加我国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各行业就业压力增大、教育终身化概念普及等因素,人们对技能水平提升、知识层次积累的需求不断扩大,单纯的学历教育不能完全满足国家产业化升级和经济高速发展背景下的人才需求。一方面,就业市场对于具备必要职业认证和资格的专业人员需求不断上升,促使人们通过职业考试培训服务提高职场竞争力和就业机会。同时,在职业晋升路径中人们对于泛职业软技能及各类复合能力的提升需求亦愈发明显。在政策扶持、产业人才缺口和个人成长需求的多重驱动下,职业教育作为填补人才缺口的重要手段,已迎来巨大的发展机遇,未来将进一步向规模化、规范化发展。
2、医学职业教育细分行业情况
2022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简称“《医师法》”)正式实施,进一步加强了医师队伍建设与执业管理,健全了适应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的医师培养和供需平衡机制。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方面,《医师法》调整了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人员报考执业医师的相关政策:废除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有关医学中专学历人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后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五年方可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之表述;鼓励该类人员通过参加更高层次学历教育等方式,提高医学技术能力和水平。同时明确规定,执业医师经相关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可以增加注册的执业范围。上述规定鼓励学历层次相对较低以及希望突破职业瓶颈的医护人员,持续提升其医学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
执业医师培训和考核方面,《医师法》提出要加强医教协同,完善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其他行业组织,一方面应当制定医师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对医师进行分级分类培训,为医师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提供条件;另一方面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进行考核,责令考核不合格的医师暂停执业活动并接受相关专业培训。
结合《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对医学人才培养、医学教育改革提出的长远的规划,我国医学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医学人才培养培训体系正在加速落地。可以预期,医学职业教育将在新时期医护人才培养中持续发力,其在医师执业资格及医学技能提升领域的覆盖广度及深度将进一步提升。
3、国际教育细分行业情况
当前,全球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各国竞相出台政策争抢顶尖人才;国内各个城市“抢人”大战频频上演。尤其是比较稀缺的精通政治、经济、科技和企业管理,拥有国际化思维的复合型人才,更是极具竞争力。
2021年10月,中国国际教育年会全体大会召开,教育部部长怀进鹏指出:中国认为教育必须面向世界,与各国共同发展,继续推进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不断加强同世界各国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打造“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升级版,继续支持出国留学,提升来华留学质量,完善留学中国的政策与服务,继续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2021年12月,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表明“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发挥作用”是中国多年来的留学政策,进入新时代还是要一以贯之地实行。从支持出国留学到鼓励回国创业以及各种政策扶持,无一不体现我国对国际人才的肯定与支持。
市场研究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国际教育市场业务规模约为2,824亿元,2022年持续回暖,预计达到3,227亿元。教育部数据显示,约90%留学生选择自费留学。通常自费留学的途径有三种,一是通过留学中介申请出国;二是自行准备材料申请学校;三是通过学校国际交流项目申请,其中约70%是通过第一种途径实现国际学校申请。受近些年就业环境严峻、国内考研人数逐年增长的影响,毕业后计划留学的意向人群比例在逐渐攀升,市场研究数据显示该比例已从2016年的9%增长到2022年的15%。同时,有更多的在职人士希望通过提升学习背景、培养国际视野来增强职业竞争力。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品牌优势
公司于1992年由国家教育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建议,由北京大学等著名高校共同发起,并经上海市协作办、体改办(92)第67号文件批准成立。背靠高校股东的优势资源体系及教学科研基因,公司具有较强的教育品牌优势及社会公信力。
2、教育行业发展优势
公司近年来持续围绕教育领域发展,充分发挥在教育、科技、人才、信息方面的资源和优势,深度融合行业技术资源,深耕职业教育领域。
在医学在线教育业务方面,公司控股子公司英腾教育聚焦医学考试培训进行精研,研发和不断打磨形成内容详尽、覆盖全面的题库和课程等多类型的教学资源内容,积累沉淀出成熟、行业内先进的教学模式及内容体系,有效建立了内容壁垒,优先占领了市场先机,为立足于医学教育细分市场建立了核心竞争力。
公司自主研发信息技术方向的高校教育解决方案,并与政府相关部门、各类科研院所及行业头部企业广泛展开合作,推动产教深度融合,为国家和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公司
基于产教融合职业教育领域的探索与实践,在产品、技术、人才等内部构建方面,以及院校、行业、企业、政府机关等外部资源方面均形成了优势积淀。
3、人才及团队优势
公司拥有专业资深的管理团队,由资深教育专家、投融资专家以及企业管理专家组成,同时拥有一支高素质年轻化的队伍,公司总部国际交往人才占比18%、硕士及以上人才占比51%。公司全面布局现代教育领域,培育和引入优秀人才,打造优质业务团队,业务人员占比达58%。团队由教育行业专家、新兴技术领域专家以及资深教育行业背景人员组成。优质的教育业务核心团队为公司教育产品的自主研发和产品开拓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为集团业务发展提供强大的支撑。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上半年,公司围绕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继续专注于职业教育领域,稳步推进教育业务发展,同时稳定经营不动产运营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53.4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7.52万元。
(一)持续推进职业教育业务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教育板块业务收入4,295.44万元,教育业务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
72.15%。
1、医学领域在线教育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英腾教育实现营业收入3,794.64万元。英腾教育聚焦医学教育及急救科普教育,提供包括资格考证、职称晋升、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在内的学习云平台整体解决方案。英腾教育进一步完善数字化教育服务矩阵,推进产品迭代和结构调整,强化市场推广,在巩固医学职业在线教育领域竞争优势的同时,着力拓展新的市场领域,为中远期业绩持续稳定增长储备充分力量。1)业务拓展英腾教育主打的三条产品线包括考试宝典、卫生人才教育培训云平台(简称“卫教云”)及急救科普教育产品。
核心产品考试宝典方面,英腾教育基于大数据技术驱动及AI技术赋能,深入培训、课程、AI题库等领域。通过精准定位用户学习行为、学习状态、学习结果等,实现最大程度地优化定制学习,形成拥有“数据+计算”核心能力的专业、高效、便捷在线医学教育平台,进一步优化定制型、交互化、智能化的一站式终身学习服务,满足不同用户的差异化学习需求。报告期内,英腾教育纵向深挖现有产品的上下游拓展。基于相关行政部门对执业医师、药师、护师(士)等医疗从业资格在更广领域的适用要求,结合医疗从业者职业晋升及提升诊疗服务水平的需求,通过聚合技术强度、教研深度、教学高度、智能辅学四个维度搭建产品矩阵,输出高质量教学资源。同时,英腾教育探索突破横向发展桎梏,拓展全品类职业资格考试服务,范围涵盖建筑工程、应急管理、金融财会、法律资格、教师资格等领域。
英腾教育的成长型业务卫教云及急救科普业务仍在稳步拓展中。卫教云方面,英腾教育与全国多家出版社合作,实现AI技术+医学内容的融合发展,为医疗机构的考试、培训、教育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一站式解决方案。急救科普教育方面,英腾教育利用大数据、VR及人工智能技术,在多地推进生命安全教室建设,打造急救技能AI科普教育展示中心,同步加速全国销售渠道建设,已于北京、深圳、上海、佛山、太原等8个城市投放了26台急救科普机器人。此外,英腾教育基于自身研发C端题库类产品的经验及技术优势,持续拓展研发“刷题神器”成长型创新业务,着力打造覆盖全行业职业资格考试的试题创作分享平台。2)产品研发、市场推广及服务优化报告期内,英腾教育着力加强产品研发,通过在广西柳州、北京中关村及武汉光谷建立的研发智库,借助产业链集群优势引入尖端技术人才,融合全栈大数据、云计算及AI技术赋能业务创新。对于刷题神器、卫教云等面向不同类型用户的考试系统服务,探索共用技术后台的组织模式形成新职业考培部门,提升了公司公共资源利用效率。同时,积极推进产品结构优化与产品内容迭代更新,丰富医学培训产品品类,深挖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和课程,持续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市场推广方面,英腾教育以拓展销售渠道叠加优化营销策略,实现了立体式网络营销布局。一方面,升级线上渠道合作模式并加大自营渠道建设,有效提升各销售渠道的用户引流与转化效果。另一方面,通过加大新媒体品牌宣传力度、优化和创新营销策略,强化公司医疗培训品牌效应;推出“刷题集训营”等活动,已打通创新营销模式链路;同时借力核心产品流量进行创新业务的裂变销售,进一步提升了市场覆盖度。
服务优化方面,英腾教育持续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并提升服务质量,加强督学服务,以提升客户满意度、构筑良好口碑,多方面促进医学教育考试培训业务稳健发展。
2、 高等教育产教融合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产教融合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22.31万元。公司基于产业学院共建、专业共建、赋能实训、实训基地建设等模式,已与数十所院校开展产教融合业务合作,合作院校层次涵盖双一流院校、双万院校、应用型本科以及高职高专,合作院校学历层次涵盖硕士、本科及专科。合作区域覆盖北京、山东、广东、四川、重庆、内蒙古、河南、湖北、湖南、江苏、黑龙江、辽宁、福建等省份。
公司持续聚焦自主产品构建及运营服务体系优化。产品构建方面,公司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信息安全等专业与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课程体系融合,联合头部信创厂商,持续将产业前沿技术体系、业务模型、项目案例等转换为教学资源,研发和输出与高校课程相匹配的专业技术课程体系、企业级项目案例等高质量教学资源。公司自主研发实验实训云平台为教学实施提供支持,以知识库资源结合教学交付方式为核心理念,以互联网应用和容器技术为基础,为传统教学过程提供丰富的资源,并提供了基于知识库资源的各种交付模式的解决方案,从课程学习、课程
设计、实习实训、实验等各个教学场景入手,为传统教学模式赋能,解决院校在教学过程中产业资源缺乏的问题。运营服务方面,公司进一步提升运营团队水平,优化运营管理体系,持续为高校提供高质量、精细化、标准化的产业学院运营、专业共建运营、产业实训基地建设及运营以及赋能实训服务。
3、国际教育业务
公司持续推动探索新产业、新业务的发展战略落实,2022年5月通过子公司高科教育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启动国际教育业务,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82.96万元。
公司坚持“早布局、快行动”,大力拓展国外合作院校,目前已覆盖英国、西班牙、马来西亚等国家多所院校。服务标准方面,公司组建了优质专业的留学规划服务团队,深度匹配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精细化、标准化的全方位服务。资源整合方面,公司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升级版,与众多国内知名教育机构及多所院校建立密切合作,深化国内院校与国际院校交流合作,加强协同创新,促进教育的国际化。
(二)平稳经营传统物业租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传统物业租赁业务平稳经营、运行良好。
子公司深圳市高科实业有限公司经营的高科南山大厦、以及航都大厦部分楼层出租率稳定,实现营业收入1,448.36万元。同时,公司继续推进将深高科南山大厦纳入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十四五规划及深圳城市更新计划项目,目前正在积极争取和申请纳入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十四五规划可拆除重建范围。公司经营的上海方正大厦及招商局广场部分楼层出租业务2022年上半年实现租赁业务收入202.09万元。
房地产业务方面,子公司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及北京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房地产项目仅余部分尾盘待销售。
公司将继续夯实现有教育业务,着力拓展国际教育业务,平稳经营传统物业租赁业务,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与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59,534,856.03 | 58,779,656.10 | 1.28 |
营业成本 | 10,188,626.85 | 6,438,189.62 | 58.25 |
销售费用 | 15,637,053.42 | 13,083,774.38 | 19.51 |
管理费用 | 21,431,557.33 | 22,378,060.11 | -4.23 |
财务费用 | -1,063,351.79 | -1,562,810.58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13,734,655.02 | 13,748,335.22 | -0.1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135,321.74 | 1,418,603.94 | -1,448.8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470,840.19 | 175,784,028.24 | -169.6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733,294.95 | -1,389,100.01 | 不适用 |
税金及附加 | 1,254,445.51 | 346,420.53 | 262.12 |
投资收益 | 13,237,806.94 | 19,051,318.80 | -30.52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367,164.17 | -979,656.05 | 不适用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2,145.73 | 667,544.52 | -104.82 |
资产处置收益 | 29,339.03 | - | 不适用 |
营业外收入 | 35,039.61 | 371,177.45 | -90.56 |
营业外支出 | 688,926.04 | 109,672.36 | 528.17 |
所得税费用 | 3,615,163.91 | 2,001,468.94 | 80.63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产教融合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产教融合业务较上年同期增加了人工和实训室投入;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期市场推广等费用增加;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职能部门人员优化,相关薪酬减少;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协定存款利息收入较上年减少;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产教融合业务研发人员数量较上年同期增加,无形资产上年到期摊销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研发总金额变动不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采购支出和销售研发人员薪酬费用增长;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理财投资持有金额增加,投资支付金额大于投资收回金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期进行股利分配,筹资支付金额增加;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房产税有所增长;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支付股权对价款导致资金规模下降,且理财市场收益率下降,使得到期理财收益下降;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变动原因说明:理财平均持有期延长,计提理财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本期使用权资产提前退租产生处置损益;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无新增信用风险,坏账准备变动不大;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收到延期付款违约金较上年同期减少;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子公司万顺达土增税事项补充计提滞纳金;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递延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78,755,383.52 | 8.11 | 335,086,231.03 | 15.07 | -46.65 | 购买理财,闲置资金减少 |
应收款项 | 11,944,847.02 | 0.54 | 9,505,546.58 | 0.43 | 25.66 | 产教融合项目应收和预付款增加 |
存货 | 19,016,027.64 | 0.86 | 18,333,860.87 | 0.82 | 3.72 | 产教融合项目合同履约成本增加 |
投资性房地产 | 764,770,476.00 | 34.71 | 764,770,476.00 | 34.39 | - | |
固定资产 | 3,879,036.91 | 0.18 | 4,232,419.06 | 0.19 | -8.35 | 处置部分到期固定资产 |
在建工程 | 95,914.46 | 0.00 | - | - | 不适用 | 深高科城市更新计划申请项目支出 |
使用权资产 | 1,364,691.84 | 0.06 | 2,241,228.22 | 0.10 | -39.11 | 使用权资产退租处置 |
合同负债 | 22,100,055.85 | 1.00 | 24,531,638.33 | 1.10 | -9.91 | 医学在线教育预收减少 |
租赁负债 | 476,854.13 | 0.02 | 938,734.08 | 0.04 | -49.20 | 支付租金,租赁负债减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35,061,889.91 | 46.97 | 899,441,877.30 | 40.45 | 15.08 | 理财余额增加 |
其他流动资产 | 973,447.71 | 0.04 | 3,193,793.35 | 0.14 | -69.52 | 增值税留抵余额减少,所得税上年预缴余额退回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5,004,444.43 | 0.68 | 15,004,444.43 | 0.67 | - | |
无形资产 | 396,258.02 | 0.02 | 466,231.73 | 0.02 | -15.01 | 无形资产摊销余额减少 |
商誉 | 168,335,893.25 | 7.64 | 168,335,893.25 | 7.57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025,962.74 | 0.05 | 1,621,814.46 | 0.07 | -36.74 | 使用权资产退租,装修款余额全部摊销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920,430.96 | 0.13 | 1,305,338.66 | 0.06 | 123.73 | 产教融合项目建设实训室,合同履约成本增加 |
应付职工薪酬 | 8,145,529.63 | 0.37 | 21,603,934.52 | 0.97 | -62.30 | 本期支付上年度员工绩效奖金 |
应交税费 | 10,525,305.57 | 0.48 | 16,487,070.58 | 0.74 | -36.16 | 本期代扣代缴个人股东个税,余额减少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77,432.11 | 0.04 | 1,259,025.79 | 0.06 | -30.31 | 租期缩短,租赁负债一年内到期金额减少 |
其他流动负债 | 300,877.47 | 0.01 | 586,538.89 | 0.03 | -48.70 | 开具发票待转销项税额重分类金额减少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银行冻结资金 | 7,930.86 | 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变更部分子公司法人信息,导致部分银行存款冻结 |
公务卡保证金 | 500,000.00 | 企业信用卡保证金 |
货币资金合计 | 507,930.86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末投资额 | 期初投资额 | 变动幅度 |
43,741,297.33 | 48,403,410.30 | -9.63%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占总资产的比例 |
股权投资 | 43,741,297.33 | 1.99% |
理财产品投资 | 1,006,325,037.01 | 45.67% |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万元) | 报告期末总资产(元) | 报告期末净资产(元) | 报告期末净利润(元) | 报告期收入(元) |
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教育软件的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维护;计算机系统集成;教育咨询服务;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批复、零售;信息服务业务;动漫制作;录音制作;网上销售商品;医疗器械研 | 2,100.00 | 74,926,580.22 | 42,042,403.54 | 7,984,847.27 | 37,946,357.81 |
发和销售、网络音乐产品制作、播放等 | ||||||
深圳市高科实业有限公司 | 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等 | 10,800.00 | 707,265,605.61 | 553,967,509.75 | 7,367,489.12 | 14,483,633.30 |
北京高科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计算机信息科技、智能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数据处理;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等 | 1,000.00 | 7,572,545.59 | -5,724,252.54 | -4,375,055.36 | 3,581,245.03 |
高科教育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教育咨询服务;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翻译服务;技术服务等 | 1,000.00 | 2,119,601.80 | -1,045,729.82 | -169,549.34 | 829,620.37 |
北京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 | 6,000.00 | 109,840,777.30 | 80,404,865.29 | 959,344.24 | 31,256.75 |
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等 | 5,500.00 | 54,862,512.50 | 54,354,573.02 | 10,278.89 | 0.02 |
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装饰材料、建筑材料销售 | 9,351.28 | 133,616,192.63 | 129,297,979.54 | 346,026.62 | - |
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 | 10,000.00 | 35,910,834.68 | 25,078,217.96 | 175,679.59 | - |
高科江苏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 教育项目投资、创业投资、实业投资、企业内训、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教育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教育信息咨询等 | 3,000.00 | 13,772,582.06 | 13,772,582.06 | 109,660.66 | - |
1、受教育双减政策实施影响,医学在线教育细分行业竞争加剧,英腾教育本期收入相比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为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稳定市场占有份额,英腾教育加强考试宝典产品的市场推广,开展用户裂变社群营销、刷课集训营等活动进行引流,并加大了渠道和新媒体平台的宣传投入。同
时,英腾教育客服人员同比增加,且对考试宝典售前及售后服务的内容及频率进行了优化,着力提升客户服务质量。前述市场推广和客户服务投入使得本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此外,英腾教育于本报告期内进行了股利分配,闲置资金较上年同期减少,理财收益相应有所下降。
2、公司从2020年起大力发展产教融合业务,营销人员逐步增加,2021年产教融合业务新签约院校家数增加。为运营已签约项目,2021年下半年教研人员和运营人员也逐步增加。营销和教员、运营人员的增加使得项目成本和销售费用增加。但由于产教融合项目的学生规模需随着合作届数的增加而增加,2021年新增院校的学生人数仍处在较低水平,收入的增长幅度小于成本和费用增长的幅度,导致高科云教育当期净利润下降。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风险:在全球新冠疫情未完全受控的阴霾下,国内疫情逐步好转后仍出现反复,疫情及经济形势尚具有不确定性风险,疫情冲击导致的各类衍生风险不容忽视,宏观环境的波动风险可能对我国职业教育行业的发展状况产生一定影响。
2、政策风险:国家宏观调控或产业政策的调整,可能对行业发展和公司经营造成不确定性影响,可能会影响教育行业细分市场的业务开展。
3、市场风险:公司所从事行业的外部市场环境变化,以及行业竞争的愈加激烈,可能对公司相关业务的投资计划、销售情况以及利润率造成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4月22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2年4月23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共8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司临2022-020号公告。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武绍霞 | 董事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5月27日收到公司董事武绍霞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武绍霞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临2022-021号公告)。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无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始终坚持绿色发展,倡导低碳环保的绿色办公方式,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能源管理,鼓励节能、降耗、减废。严格按照“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报告期内未出现因违反环保相关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积极响应国家对“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不断推进无纸化运营及节能减排工作,号召员工采用“绿色出行”方式,践行“低碳生活”理念,从而为环境改善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平安 | 中国平安将通过下属子公司持续排查下属子公司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业务。如存在同业竞争业务,则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重组、向无关联第三方转让等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如不存在同业竞争业务,则在中国平安对上市公司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将严格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制定的相关规则及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地位从事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 中国平安对中国高科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国平安 | 中国平安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如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发生交易,中国平安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 | 中国平安对中国高科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平安人寿 | 平安人寿将通过进一步排查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业务,如存在同业竞争业务,则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重组、向无关联第三方转让等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如不存在同业竞争业务,则在平安人寿直接或间接与上市公司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将严格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制定的相关规则及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地位从事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同业竞争行为。 | 平安人寿直接或间接与中国高科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平安人寿 | 平安人寿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并规范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如果有不可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发生,平安人寿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 | 平安人寿直接或间接与中国高科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方正国际教育 | 方正国际教育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并规范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如果有不可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发生,方正国际教育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 | 方正国际教育直接或间接与中国高科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股东或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占用时间 | 发生 原因 | 期初金额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 |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 | 期末余额 | 截至半年报披露日余额 | 预计偿还方式 | 预计偿还金额 | 预计偿还时间 | |
张有明 | 其他关联方 | 2017年12月31日至今 | 见注1 | 4,556,864.44 | 0 | 0 | 4,556,864.44 | 4,556,864.44 | 见注1 | 见注1 | 见注1 | |
合计 | / | / | / | 4,556,864.44 | 0 | 0 | 4,556,864.44 | 4,556,864.44 | / | 见注1 | / |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0.25% |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决策程序 |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决策程序详见注1。 | |||||||||||
当期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新增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详见注1。 | |||||||||||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如有) | 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由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7、2018、2019、2020、2021年度《关于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
注1:上海观臻合伙企业于2016年向公司控股子公司过来人(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高科慕课(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高科慕课”)的自然人股东张有明提供借款4,000,000元人民币,借款利率为6%每年,借款期限为2016年6月22日至2017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上海观臻合伙企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上海观臻合伙企业成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其对张有明的借款事项构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披露的临2018-021号《中国高科关于往期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通过发函等方式,要求张有明尽快偿还,但其仍未按约定偿还借款。2019年3月,上海观臻合伙企业就与张有明的借款协议纠纷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简称“海淀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7月,上海观臻合伙企业收到海淀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0年9月,海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年1月,上海观臻合伙企业向海淀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2021年4月,海淀法院受理了前述强制执行申请。2021年5月,海淀法院裁定终结前述执行程序。具体详见公司临2019-022、2020-041、2021-008、2021-023号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前述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455.69万元。鉴于公司就张有明借款的诉讼事项未来或有可供执行财产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预估该笔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得到清偿的具体时间。基于审慎性原则,上海观臻合伙企业已于2018年度对前述借款及利息产生的其他应收款计提了455.69万元坏账准备,该借款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存在负面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并积极采取措施,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2016年1月8日,公司、高科教育、上海观臻合伙企业作为投资方,与张有明、王迈、郭珊珊、徐燕、常州武岳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过来人(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已更名为高科慕课(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高科慕课”)签订《投资协议》。由于高科慕课2015年至2017年的经营业绩均未达到《投资协议》约定的业绩目标,张有明、王迈应承担向投资方支付补偿款的义务。 1、中国高科提起的仲裁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就前述投资协议纠纷向贸仲委提交仲裁申请;2019年12月,贸仲委裁决张有明、王迈向公司支付30,100,000元补偿款及利息,并承担相应的律师费、仲裁费。2020年12月,北京一中院裁决本案执行程序终结。后续北京一中院恢复了本案的执行程序,公司申请对高科慕课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2021年10月,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确定高科慕课在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16.61万元。目前后续的执行程序正在推进中。 2、上海观臻合伙企业提起的仲裁情况 上海观臻合伙企业于2020年2月就前述投资协议纠纷向贸仲委提交仲裁申请;2021年9月,贸仲委裁决张有明、王迈向上海观臻合伙 |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临2020-013、2020-025、2021-001、2021-035、2022-019号公告)。 |
企业支付10,098,000元补偿款及相关利息、律师费、仲裁费用等。上海观臻合伙企业就本案申请强制执行被法院立案后,北京一中院于2022年4月裁定终结前述执行程序。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165名投资者 | 中国高科 | 否 | 民事诉讼 | 见注1 | 67,129,948.79 | 见注1 | 见注1 | 见注1 | 见注1 |
深圳高科国融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唐山亿同网通物流有限公司、唐山市行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新奥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董瑞海 | 否 | 民事诉讼 | 见注2 | 12,656,282.28 | 无 | 见注2 | 见注2 | 见注2 |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月月潮集团有限公司、殷建飞 | 否 | 民事诉讼 | 见注3 | 见注3 | 无 | 见注3 | 见注3 | 见注3 |
注1: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公司于2017年5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详见公司临2017-020号公告)。前述行政处罚做出后,部分买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为由,主张公司承担证券虚假陈述的民事赔偿责任。2020年12月4日,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了该系列案件。2021年9月2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北京一中院已对165名原告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应赔偿金额为47,314,756.09元(含赔偿金额及诉讼费用)(详见公司临2021-032号公告)。
公司于2021年9月对该系列案件提起上诉,2021年1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高院”)对前述上诉案件全部立案受理(详见公司临2021-055、059号公告)。
2022年2月,北京高院对(2021)京民终942号、(2021)京民终952号、(2021)京民终956号案件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2021)京民终954号、(2021)京民终955号案件尚未二审判决。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就该系列案件尚未审结的部分计提预计负债43,014,276.44元(详见公司临2020-018、043、2021-012、036、037、2022-006号公告,以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注2:买卖合同纠纷
深圳高科国融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深国融”)与唐山亿同网通物流有限公司(简称“唐山亿同”)于2016年6月签订《超细微粉销售合同》,于2016年12月签订《超细微粉销售合同补充协议》,前述协议约定深国融向唐山亿同销售超细微粉。
2016年6月,深国融分别与唐山市行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唐山行龙”)、北京新奥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新奥”)签署《最高额保证担保协议》,约定唐山行龙、北京新奥分别对2016年6月23日至2017年9月7日期间深国融与唐山亿同签署的销售合同向深国融提供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担保。同时,深国融与董瑞海签署《股权质押协议》,约定董瑞海将拥有的唐山市申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简称“唐山申新”)70%的股权质押给深国融,对2016年6月23日至2017年9月7日期间深国融与唐山亿同签署的销售合同向深国融提供金额最高为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唐山亿同逾期未支付部分货款,构成违约。
2018年7月,深国融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唐山亿同支付剩余货款12,209,525.30元以及相应利息446,756.98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暂计至2018年6月4日,最终计至实际履行之日);判令唐山行龙、北京新奥、董瑞海在各自担保范围内对唐山亿同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海淀法院于2018年7月5日立案。
2020年10月26日,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期间,深国融申请增加一项诉讼请求:唐山亿同赔偿深国融申请财产保全缴纳的费用损失25,000元。2020年11月27日,海淀法院作出(2018)京0108民初364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唐山亿同支付剩余货款12,209,525.30元、利息损失(自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8月19日,以12,209,525.3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以12,209,525.3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本金还清为止);2、唐山亿同支付深国融其他损失25,000元;3、唐山行龙在1,000万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深国融对董瑞海持有的唐山申新70%股权的拍卖、变卖所得款在上述1和2数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5、北京新奥对唐山亿同应付深国融的上述债务的二分之一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2021年2月,深国融向海淀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海淀法院于2021年3月5日立案,执行案号为(2021)京0108执5108号。2021年10月13日,深国融收到海淀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因未发现可执行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根据北京新奥破产重整裁定以及重整计划,2021年6月4日,深国融收到北京新奥管理人支付的回款10万元。根据重整计划安排,深国融剩余本金债权部分进行留债,在重整计划批准之
日起二年内不予清偿,在第三年期满前清偿20%,第四年期满前清偿20%,第五年期满前清偿30%,第六年期满前清偿30%。
2022年4月,深国融与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深国融基于(2018)京0108民初36421号判决书享有的全部债权转让给公司。2022年7月,公司收到海淀法院的《执行裁定书》,经公司申请,海淀法院裁定该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由深国融变更为公司。
注3:买卖合同纠纷
公司对殷建飞及上海月月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月月潮集团”)提起的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程序已于2017年完结,北京一中院判决月月潮集团向公司支付货款25,617,089.60元,违约金18,410,697.06元及保全费5,000元等,同时殷建飞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详见公司临2017-029号公告)。公司已于2017年依法申请北京一中院强制执行。北京一中院于2018年12月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并发送告知书称如中国高科发现被执行人殷建飞、月月潮集团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以申请北京一中院恢复执行。后续公司已陆续于2018年度收回前述判决项下的全部货款25,617,089.60元,及部分违约金3,000,000元(详见公司临2019-002号公告)。
目前,月月潮集团、上海月月潮管道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月月潮管道”,执行过程中主动加入到债权债务关系中与月月潮集团承担连带责任)已经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基于生效判决项下的违约金、保全费、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逾期付款利息向其管理人申报债权29,636,007.94元,其管理人核减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后,认可债权金额为29,634,848.56元,其中5,696,960.53元属于因月月潮集团不履行判决项下的债务而产生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管理人将该笔5,696,960.53元认定为劣后债权。月月潮集团债权人会议已通过包含上述债权内容的议案。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重整。2020年7月,北京一中院裁定对方正集团及其子公司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
2021年1月29日,最终确定由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珠海国资)、中国平安、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作为方正集团重整投资者。2021年4月30日,投资者各方及其指定主体已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2021年6月28日,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为12个月。2021年10月21日,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已根据重整计划完成新方正集团的设立并已取得了《营业执照》;同日,方正国际教育完成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2022年6月24日,方正集团书面告知公司,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批准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28日。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新方正集团的股权结构为:平安人寿设立的SPV持股约66.507%,珠海华发(代表珠海国资)设立的SPV持股约28.503%,债权人组成的持股平台(合伙企业)持股约4.99%。新方正集团将持有方正国际教育100%股权,成为方正国际教育的控股股东。方正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全部转入方正国际教育,公司控股股东拟变更为方正国际教育;中国平安作为平安人寿的控股股东,拟间接控制公司;因间接控制公司的中国平安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拟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通过上交所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预计2022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60,53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246,893.59元,其中采购商品、接受劳务1,009,786.59元,租赁1,237,107.00元。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 |
审议通过,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与英腾教育原股东签订了相关协议,公司将继续收购英腾教育16%股份,如英腾教育2021、2022年度经营业绩达到相关业绩目标完成率要求,则公司将继续收购其5%、3%股份。 根据前述协议,公司已于2021年12月完成了英腾教育16%股份的收购,相关股份转让交割已完成。后因英腾教育2021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未能达成协议约定的业绩目标,公司无需于2022年度继续收购其5%股份。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持有英腾教育67%股份。 公司后续将依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根据英腾教育2022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确定是否继续收购英腾教育股份,并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临2021-047、2021-054、2021-062、2022-018号公告)。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之“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购买国信新城天合广场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 | 100,000,000.00 | 2011-12-1 | 2011-12-1 | 业主房产证办理后进行抵押,开发商担保责任解除 | 连带责任担保 | 房产 | 否 | 是 | 86,764.43 | 否 | 否 | 否 | |
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购买国信新城天合广场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 | 100,000,000.00 | 2011-11-16 | 2011-11-16 | 业主房产证办理后进行抵押,开发商担保责任解除 | 连带责任担保 | 房产 | 否 | 否 | 0.00 | 否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2,315,556.62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5,972,056.44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5,972,056.44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0.32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上述担保为: 1、控股子公司-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2011年12月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签订个人房屋贷款合作协议,为购买“国信新城天合广场(北大资源?首座)”房地产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责任,协议有效期为二年。其中,有三名购房客户存在贷款逾期,截至2022年6月30日,三名客户拖欠本金、利息及罚息共计86,764.43元,公司担保余额585.61万元。 2、控股子公司-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2011年11月16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签订商品房销售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为购买“国信新城天合广场(北大资源?首座)”房地产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责任。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担保余额11.60万元。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1、 委托理财整体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
银行理财产品 | 闲置资金 | 781,710,000.00 | 560,296,500.00 | - | |
信托理财产品 | 闲置资金 | 473,000,000.00 | 423,000,000.00 | - | |
合计 | 983,296,500.00 | - |
2、 重大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来源 | 资金投向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实际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国民信托 | 信托理财 | 100,000,000.00 | 2022/6/7 | 无固定期限 | 闲置资金 | 货币市场工具,货币基金、债券基金;标 | 信托单位面值×预期年 | 5.10% | 本报告期末未到期 | 是 |
国民信托 | 信托理财 | 100,000,000.00 | 2022/6/10 | 准化债权收益权;信托业保障基金 | 化收益率×存续天数/365 | 5.10% | 本报告期末未到期 | 是 | ||||||
国民信托 | 信托理财 | 93,000,000.00 | 2022/6/11 | 5.10% | 本报告期末未到期 | 是 | ||||||||
中国工商银行 | 银行理财 | 85,600,000.00 | 2021/5/11 | 2022/6/7 | 闲置资金 | 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包含可转债、可交换债等)、债券基金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等 | 赎回份额×单位净值×(1-赎回费率) | 3.30%-3.80% | 2,838,480.83 | 本息已收回 | 是 | |||
中国民生银行 | 银行理财 | 70,000,000.00 | 2021/7/6 | 2022/5/16 | 闲置资金 | 固定收益类资产:银行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等 | 持有份额×(到期时产品单位净值-认购时产品单位净值) | 2.0%-2.4% | 2,433,751.74 | 本息已收回 | 是 | |||
中国民生银行 | 银行理财 | 50,000,000.00 | 2021/6/9 | 2022/3/8 | 闲置资金 | 固定收益类资产:银行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等 | 持有份额×(到期时产品单位净值-认购时产品单位净值) | 2.8%-4.5% | 1,460,000.00 | 本息已收回 | 是 | |||
中国民生银行 | 银行理财 | 150,000,000.00 | 2022/1/25 | 2022/4/26 | 闲置资金 | 固定收益类资产:银行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等 | 持有份额×(到期时产品单位净值-认购时产品单位净值) | 2.8%-4.5% | 189,320.39 | 本息已收回 | 是 | |||
中国工商银行 | 银行理财 | 144,856,500.00 | 2022/1/29购买1亿元,2022/3/8赎回3,514.35万元;2022/5/11购买8,000万元 | 无固定期限 | 闲置资金 | 各类债券(包括可转债/可交换债)、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等 | 赎回份额×单位净值×(1-赎回费率) | 2.5%-3.0% | 101,500.00 | 本报告期末未到期 | 是 | |||
南京银行 | 银行理财 | 100,000,000.00 | 2022/5/11 | 2022/6/13 | 闲置资金 | 投资于利率、汇率、商品、指数等衍生产品市场,产品最终收益与衍生产品挂钩。 | 投资本金×R×产品期限÷360 | 1.65%或3.05%或3.35% | 279,583.33 | 本息已收回 | 是 |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7,124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 0 | 117,482,984 | 20.03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高文仁 | 2,517,801 | 8,178,303 | 1.39 | 0 | 未知 | 0 | 境内自然人 |
林文阳 | 2,476,623 | 4,931,423 | 0.84 | 0 | 未知 | 0 | 境内自然人 |
高远雄 | 3,325,713 | 4,347,413 | 0.74 | 0 | 未知 | 0 | 境内自然人 |
陈武 | -401,436 | 4,054,600 | 0.69 | 0 | 未知 | 0 | 境内自然人 |
赵颍 | 194,100 | 3,195,300 | 0.54 | 0 | 未知 | 0 | 境内自然人 |
兰涛 | 0 | 2,950,130 | 0.5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胡琪 | -68,000 | 2,769,900 | 0.47 | 0 | 未知 | 0 | 境内自然人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中证全球中国教育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 2,357,266 | 2,357,266 | 0.40 | 0 | 未知 | 0 | 其他 | ||
张文雄 | 30,000 | 2,230,000 | 0.38 | 0 | 未知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 117,482,984 | 人民币普通股 | 117,482,984 | ||||||
高文仁 | 8,178,303 | 人民币普通股 | 8,178,303 | ||||||
林文阳 | 4,931,423 | 人民币普通股 | 4,931,423 | ||||||
高远雄 | 4,347,413 | 人民币普通股 | 4,347,413 | ||||||
陈武 | 4,054,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54,600 | ||||||
赵颍 | 3,195,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95,300 | ||||||
兰涛 | 2,950,13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50,130 | ||||||
胡琪 | 2,769,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69,9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中证全球中国教育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 2,357,266 | 人民币普通股 | 2,357,266 | ||||||
张文雄 | 2,2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30,0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中,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前十名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 公司未知前十名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2020年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重整。2020年7月,北京一中院裁定对方正集团及其子公司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
2021年6月28日,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2021年10月,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已根据重整计划完成新方正集团和方正国际教育的设立并已取得了《营业执照》。2022年6月24日,方正集团书面告知公司,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批准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28日。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新方正集团的股权结构为:平安人寿设立的SPV持股约66.507%,珠海华发(代表珠海国资)设立的SPV持股约28.503%,债权人组成的持股平台(合伙企业)持股约4.99%。新方正集团将持有方正国际教育100%股权,成为方正国际教育的控股股东。方正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全部转入方正国际教育,公司控股股东拟变更为方正国际教育;中国平安作为平安人寿的控股股东,拟间接控制公司;因间接控制公司的中国平安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拟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信息,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尚未完成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78,755,383.52 | 335,086,231.03 |
结算备付金 | - | ||
拆出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035,061,889.91 | 899,441,877.30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 | - | |
应收账款 | 七、5 | 5,196,694.55 | 4,436,468.66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预付款项 | 七、7 | 3,343,065.59 | 1,776,997.97 |
应收保费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3,405,086.88 | 3,292,079.95 |
其中:应收利息 | 七、8 | 49,594.44 | - |
应收股利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存货 | 七、9 | 19,016,027.64 | 18,333,860.87 |
合同资产 | -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973,447.71 | 3,193,793.35 |
流动资产合计 | 1,245,751,595.80 | 1,265,561,309.13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15,004,444.43 | 15,004,444.43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764,770,476.00 | 764,770,476.00 |
固定资产 | 七、21 | 3,879,036.91 | 4,232,419.06 |
在建工程 | 七、22 | 95,914.46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364,691.84 | 2,241,228.22 |
无形资产 | 七、26 | 396,258.02 | 466,231.73 |
开发支出 | - | - | |
商誉 | 七、28 | 168,335,893.25 | 168,335,893.25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1,025,962.74 | 1,621,814.4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30,289.04 | 41,874.1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2,920,430.96 | 1,305,338.6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57,823,397.65 | 958,019,719.91 | |
资产总计 | 2,203,574,993.45 | 2,223,581,029.0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5,672,453.87 | 6,468,367.39 |
预收款项 | 七、37 | 5,806,398.69 | 6,042,873.35 |
合同负债 | 七、38 | 22,100,055.85 | 24,531,638.3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8,145,529.63 | 21,603,934.52 |
应交税费 | 七、40 | 10,525,305.57 | 16,487,070.58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40,103,088.39 | 39,907,948.49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股利 | 七、41 | 2,534,230.18 | 2,484,683.34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877,432.11 | 1,259,025.79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300,877.47 | 586,538.89 |
流动负债合计 | 93,531,141.58 | 116,887,397.3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476,854.13 | 938,734.08 |
长期应付款 |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预计负债 | 七、50 | 50,157,293.14 | 49,606,008.80 |
递延收益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179,792,003.57 | 178,767,187.8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30,426,150.84 | 229,311,930.73 |
负债合计 | 323,957,292.42 | 346,199,328.0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586,656,002.00 | 586,656,00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327,776,519.88 | 327,769,121.08 |
专项储备 | - | - | |
盈余公积 | 七、59 | 169,613,245.88 | 169,613,245.88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773,932,769.29 | 772,380,063.1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57,978,537.05 | 1,856,418,432.13 | |
少数股东权益 | 21,639,163.98 | 20,963,268.8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79,617,701.03 | 1,877,381,700.9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203,574,993.45 | 2,223,581,029.04 |
公司负责人:齐子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怡然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9,024,976.60 | 301,167,212.6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66,009,764.20 | 585,304,203.3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应收票据 | - | -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7,091,990.74 | 8,792,274.37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
预付款项 | 2,182,627.59 | 5,385,403.01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52,799,236.15 | 59,634,571.16 |
其中:应收利息 | 十七、2 | 6,898,378.64 | 6,898,378.64 |
应收股利 | - | - | |
存货 | 391,801.36 | 37,500.20 | |
合同资产 | -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654,051.69 | |
流动资产合计 | 937,500,396.64 | 960,975,216.39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675,120,300.05 | 675,120,300.0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791,487.02 | 1,960,469.46 | |
投资性房地产 | 96,248,102.00 | 96,248,102.00 | |
固定资产 | 1,078,495.03 | 1,075,903.31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76,320.89 | 241,400.75 | |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0,205.40 | 88,669.9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751,265.87 | 590,402.7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88,226,176.26 | 775,325,248.27 | |
资产总计 | 1,725,726,572.90 | 1,736,300,464.6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466,830.97 | 938,330.97 | |
预收款项 | 56,425.71 | 255,800.69 | |
合同负债 | 573,979.19 | 806,247.30 | |
应付职工薪酬 | 3,823,509.94 | 10,072,478.32 | |
应交税费 | 895,420.08 | 277,103.09 | |
其他应付款 | 19,461,149.01 | 20,143,521.2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股利 | 1,790,677.72 | 1,790,677.72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86,193.79 | 427,583.10 | |
流动负债合计 | 25,463,508.69 | 32,921,064.7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43,014,276.44 | 43,014,276.44 | |
递延收益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0,348,403.89 | 29,660,633.6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3,362,680.33 | 72,674,910.09 | |
负债合计 | 98,826,189.02 | 105,595,974.8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86,656,002.00 | 586,656,00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 | - | |
资本公积 | 50,486,565.73 | 50,486,565.73 | |
减:库存股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7,099,056.96 | 7,099,056.96 | |
专项储备 | - | - | |
盈余公积 | 178,009,635.40 | 178,009,635.40 | |
未分配利润 | 804,649,123.79 | 808,453,229.7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26,900,383.88 | 1,630,704,489.8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725,726,572.90 | 1,736,300,464.66 |
公司负责人:齐子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怡然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益
合并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59,534,856.03 | 58,779,656.10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59,534,856.03 | 58,779,656.10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61,182,986.34 | 54,431,969.28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0,188,626.85 | 6,438,189.62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254,445.51 | 346,420.53 |
销售费用 | 七、63 | 15,637,053.42 | 13,083,774.38 |
管理费用 | 七、64 | 21,431,557.33 | 22,378,060.11 |
研发费用 | 七、65 | 13,734,655.02 | 13,748,335.22 |
财务费用 | 七、66 | -1,063,351.79 | -1,562,810.58 |
其中:利息费用 | 七、66 | 36,941.56 | 164,265.83 |
利息收入 | 七、66 | 1,132,665.94 | 1,780,368.74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827,074.06 | 889,046.9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3,237,806.94 | 19,051,318.8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367,164.17 | -979,656.05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32,145.73 | 667,544.5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29,339.03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781,108.16 | 23,975,941.00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35,039.61 | 371,177.45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688,926.04 | 109,672.3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127,221.73 | 24,237,446.09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3,615,163.91 | 2,001,468.9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512,057.82 | 22,235,977.15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512,057.82 | 22,235,977.15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775,180.68 | 16,114,883.7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736,877.14 | 6,121,093.41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398.80 | 33,587.15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398.80 | 33,587.15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398.80 | 33,587.15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398.80 | 33,587.15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519,456.62 | 22,269,564.3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782,579.48 | 16,148,470.89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736,877.14 | 6,121,093.41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0 | 0.027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0 | 0.02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齐子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怡然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益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8,017,633.29 | 4,026,257.86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4,299,038.87 | 769,641.53 |
税金及附加 | 304,445.72 | 115,305.07 | |
销售费用 | 152,824.62 | 650,384.08 | |
管理费用 | 12,305,125.58 | 12,748,021.56 | |
研发费用 | 3,768,584.76 | 1,100,447.99 | |
财务费用 | -932,789.42 | -1,464,919.25 | |
其中:利息费用 | - | - | |
利息收入 | 944,819.14 | 1,475,067.33 | |
加:其他收益 | - | -22,055.6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11,113,465.66 | 25,528,633.2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49,060.90 | 19,911.45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3,209.12 | 582,865.1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06,138.84 | 16,216,731.09 |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06,138.84 | 16,216,731.09 | |
减:所得税费用 | 687,770.24 | 4,977.8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18,368.60 | 16,211,753.23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18,368.60 | 16,211,753.23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18,368.60 | 16,211,753.23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齐子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怡然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益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9,809,504.30 | 65,230,371.21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871,702.15 | 2,236,727.0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439,635.93 | 108,286,176.1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6,120,842.38 | 175,753,274.4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858,639.72 | 5,887,932.85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1,192,659.59 | 41,179,354.8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256,989.08 | 7,676,351.3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8,947,875.73 | 119,591,031.4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5,256,164.12 | 174,334,670.5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135,321.74 | 1,418,603.9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44,327,151.56 | 1,057,59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3,253,632.41 | 19,162,655.9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612.00 | 1,7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57,584,395.97 | 1,076,754,355.9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75,236.16 | 2,270,327.7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79,580,000.00 | 898,7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80,055,236.16 | 900,970,327.7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470,840.19 | 175,784,028.2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00,000.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0,000.00 |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767,493.27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248,821.98 | 83,385.32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609,148.13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84,472.97 | 538,221.4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933,294.95 | 1,389,100.0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733,294.95 | -1,389,100.0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597.35 | -4,185.7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6,330,859.53 | 175,809,346.4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4,578,312.19 | 63,069,641.6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8,247,452.66 | 238,878,988.05 |
公司负责人:齐子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怡然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645,064.96 | 4,131,656.8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337,597.53 | 221,118,733.5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982,662.49 | 225,250,390.3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94,800.00 | 1,305,905.00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434,377.50 | 13,414,724.4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99,756.57 | 228,106.7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999,485.27 | 109,559,332.6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728,419.34 | 124,508,068.8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745,756.85 | 100,742,321.4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51,143,500.00 | 592,2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1,129,291.13 | 25,592,539.3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800,000.00 | 29,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78,072,791.13 | 646,792,539.3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95,608.53 | 295,310.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43,043,974.97 | 544,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000,000.00 | 30,5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52,239,583.50 | 574,795,310.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4,166,792.37 | 71,997,229.3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225,464.3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22.4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29,686.8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29,686.8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92,142,236.06 | 172,739,550.8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0,667,212.66 | 22,128,059.2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8,524,976.60 | 194,867,610.12 |
公司负责人:齐子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怡然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86,656,002.00 | 327,769,121.08 | 169,613,245.88 | 772,380,063.17 | 1,856,418,432.13 | 20,963,268.84 | 1,877,381,700.9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86,656,002.00 | 327,769,121.08 | 169,613,245.88 | 772,380,063.17 | 1,856,418,432.13 | 20,963,268.84 | 1,877,381,700.9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398.80 | 1,552,706.12 | 1,560,104.92 | 675,895.14 | 2,236,000.0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398.80 | 5,775,180.68 | 5,782,579.48 | 2,736,877.14 | 8,519,456.6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222,474.56 | -4,222,474.56 | -2,060,982.00 | -6,283,456.5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222,474.56 | -4,222,474.56 | -2,060,982.00 | -6,283,456.56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86,656,002.00 | - | - | - | - | - | 327,776,519.88 | - | 169,613,245.88 | - | 773,932,769.29 | 1,857,978,537.05 | 21,639,163.98 | 1,879,617,701.03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86,656,002.00 | 50,596,535.92 | 327,686,283.96 | 152,974,153.22 | 788,994,080.69 | 1,906,907,055.79 | 69,277,906.10 | 1,976,184,961.8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17,941,557.44 | -17,941,557.44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86,656,002.00 | 50,596,535.92 | 327,686,283.96 | 170,915,710.66 | 771,052,523.25 | 1,906,907,055.79 | 69,277,906.10 | 1,976,184,961.8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3,587.15 | 10,482,986.12 | 10,516,573.27 | 6,121,093.41 | 16,637,666.6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3,587.15 | 16,114,883.74 | 16,148,470.89 | 6,121,093.41 | 22,269,564.3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631,897.62 | -5,631,897.62 | -5,631,897.6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631,897.62 | -5,631,897.62 | -5,631,897.62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86,656,002.00 | 50,596,535.92 | 327,719,871.11 | 170,915,710.66 | 781,535,509.37 | 1,917,423,629.06 | 75,398,999.51 | 1,992,822,628.57 |
公司负责人:齐子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怡然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益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86,656,002.00 | 50,486,565.73 | 7,099,056.96 | 178,009,635.40 | 808,453,229.75 | 1,630,704,489.8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86,656,002.00 | - | - | - | 50,486,565.73 | - | 7,099,056.96 | - | 178,009,635.40 | 808,453,229.75 | 1,630,704,489.84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804,105.96 | -3,804,105.9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18,368.60 | 418,368.6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4,222,474.56 | -4,222,474.5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222,474.56 | -4,222,474.56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86,656,002.00 | - | - | - | 50,486,565.73 | - | 7,099,056.96 | - | 178,009,635.40 | 804,649,123.79 | 1,626,900,383.88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86,656,002.00 | 50,486,565.73 | 7,099,056.96 | 153,047,195.83 | 768,837,919.04 | 1,566,126,739.5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17,941,557.44 | -17,941,557.44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86,656,002.00 | 50,486,565.73 | 7,099,056.96 | 170,988,753.27 | 750,896,361.60 | 1,566,126,739.5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579,855.61 | 10,579,855.61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211,753.23 | 16,211,753.2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631,897.62 | -5,631,897.6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631,897.62 | -5,631,897.62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86,656,002.00 | 50,486,565.73 | - | 7,099,056.96 | - | 170,988,753.27 | 761,476,217.21 | 1,576,706,595.17 |
公司负责人:齐子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怡然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益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于1992年12月28日经上海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卫生办公室以沪体改(92)第129号、沪府教卫(92)第356号文“关于同意高科集团公司采取定向募集方式组建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同意改制而成。1996年6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审字(1996)120号文“关于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向社会公众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交易。1996年11月12日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以沪证办(1996)232号文“关于核准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度分配和转增股本方案的通知”同意公司以资本公积对全体股东按10:2的比例转增股本,共转增2,910万股,每股面值1元。1998年6月30日,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460万元。
2000年度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受让了四川联合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青岛海洋大学、西南师范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高等教育建筑设计院共九家单位持有的公司法人股共计1,020万股以及南开大学和华东理工大学持有的发起人股份共计120万股,以上两项占公司总股本的6.53%。2001年度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又受让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和华中理工大学共计2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至此,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9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24%。
2003年度及2004年度内,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有本公司的4,930万股全部转让给深圳市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4年7月,公司以2003期末总股份17,46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05年12月31日止,公司注册资本为24,444万元,其中深圳市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902万股,占总股本的28.24%,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2006年6月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股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深圳市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减至5,930.2565万股,占总股本的24.26%。2007年5月30日,部分股东向深圳市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偿还股改代付对价后,深圳市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增至5,945.5445万股,占总股本的24.32%。2007年6月,公司以2006期末总股份24,444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2股。2009年4月,部分股东向深圳市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偿还股改代付对价后,深圳市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增至7,148.4126万股;2009年12月4日,公司限售股股东上海市亚太长城律师事务所偿还公司大股东深圳市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9,555股,深圳市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增至7,149.3681万股。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公司注册资本为29,332.8001万元,其中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7,149.3681万股,占总股本的24.37%。2011年2月23日深圳市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深圳市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决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总股本24.37%转让给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3月,深圳市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1,493,68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37%,过户到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名下。至此,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71,493,6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37%,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5月26日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2,803,6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6%。本次减持前,方正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1,493,6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37%;本次减持后,方正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8,6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1%,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2015年11月20日,根据本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分配以本公司总股本为293,328,0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2元(含税),送股后公司总股本增至586,656,002股。
2016年1月11日,公司控股股东方正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部分股份,增持数量为102,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增持金额为1,586,880.31元。本次增持前,方正集团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117,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1%。本次增持后方正集团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117,482,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3%。
2020年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重整,并指定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2020年7月,北京一中院裁定对方正集团及其子公司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上述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
2021年1月29日,最终确定由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珠海国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作为方正集团重整投资者。
2021年4月30日,重整参与各方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并向北京一中院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该草案于5月28日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2021年6月28日,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2021年10月21日,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已根据重整计划完成“新方正集团”的设立并已取得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所载公司名称为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方正集团直接持有其60%股权,同日,方正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完成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方正集团持有其100%股权。根据重整计划,后续股权过户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安人寿”)、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珠海国资)和转股债权人持股平台将分别持有新方正集团66.507%、
28.503%和4.99%股权,新方正集团将持有方正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100.0%股权。
在前述重整计划完成后,方正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将承接包括本公司在内的相关资产,将持有本公司117,482,984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03%,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平安”)作为平安人寿的控股股东,将成为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新方正集团的控股股东尚未变更,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17,482,98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03%,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故本公司的母公司是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齐子鑫;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李遂镇龙泰路1-11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32210333N
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技术及商品展示;投资及经济技术咨询服务;电子通讯产品的生产销售;国内贸易(除国家专项审批);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另附加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教育咨询(涉及文化教育、培训的除外);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包括教育及不动产租赁业务。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7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期合并范围较期初增加1户,详见本节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评估后认为不存在可能导致持续能力发生重大疑惑的事项。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通常情况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发生在同一企业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的合并,除此之外,一般不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本公司作为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与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与发行债务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方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处于同一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不重分类计入当期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本公司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差额,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母公司将其全部子公司(包括母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结构化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母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以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2)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3)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4)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如果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的,需要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企业集团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3)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1)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
3)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4)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5)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指从购入日起不超过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发生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2)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项目的折算方法、汇兑损益的处理方法
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与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股票、基金等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以下规定,将以外币表示的财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表示的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月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方法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中单独列示。以外币表示的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月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度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二)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
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四)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五)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六)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公允价值计量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包括:
(1)公允价值初始计量
本公司根据交易性质和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等,判断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是否与其交易价格相等。其他相关会计准则要求或者允许企业以公允价值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初始计量,且其交易价格与公允价值不相等的,公司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但其他相关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公允价值的估值技术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时,会充分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前情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公允价值的层次划分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以上层次划分具体表现为: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
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七)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此外,对租赁应收款、应收款项、合同资产、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也应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上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及应收融资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及应收融资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应收款项减值测试方法参见附注五、12。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比照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及应收融资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单项或信用风险组合的方式将应收款项分为不同组别: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关联方组合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 |
账龄组合 |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单项认定 | 金额重大、风险较高、信用状况恶化等需单独对其信用风险进行判断的应收款项 |
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比例具体如下: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比例(%)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0.5 | 0.5 |
1-2年 | 5 | 5 |
2-3年 | 10 | 10 |
3-4年 | 20 | 20 |
4-5年 | 40 | 40 |
5年以上 | 80 | 80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统一为0.5%。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比照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类别
存货类别为:库存商品、开发成本、开发产品、低值易耗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6)房地产企业特殊存货核算方法:
房地产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主要包括库存材料、在建开发产品(开发成本)、已完工开发产品和意图出售而暂时出租的开发产品等。开发产品的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基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成本核算按照房地产项目分别归集核算成本,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1)开发用土地的核算方法纯土地开发项目,其费用支出单独构成土地开发成本;连同房产整体开发的项目,其费用可分清负担对象的,一般按实际面积分摊记入商品房成本。2)公共配套设施费用的核算方法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按受益比例确定标准分配计入商品房成本;单独建造并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以各配套设施项目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归集所发生的成本。3)房地产行业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与附注四、(十)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一致。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确认标准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2)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附注“五、10、金融工具(七)”。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附注“五、10、金融工具(七)”。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A)本公司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附注三(五)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B)除本公司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
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都可以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A)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B)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比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确定。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与本公司不一致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以本公司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以及以本公司取得投资时有关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等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响进行调整,并且将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
在确认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如果被投资单位以后各期实现盈利的,在收益分享额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以后,按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的金额,依次恢复长期权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
选择公允价值计量的依据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会计政策选择的依据为:
(1)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分布在上海、深圳经济发展较发达的区域,房地产交易市场较为活跃。
(2)本公司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
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通过房地产市场交易询价等调查,可以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在会计期末通过聘请具备专业资格的专业估价人员出具评估报告进行估价等方式,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进行合理的估价,取得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3)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进行估计时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主要不确定因素为:
由于企业所处运营环境的变化以及不断变化着影响资产价值的种种因素,必须建立一些假设以便对资产进行价值判断。包括一般假设及特殊假设,其中一般假设包括:企业持续经营假设;交易假设;公开市场假设。特殊假设包括:
1)经济环境稳定假设:是假定评估基准日后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无重大变化假设:是假定国家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3)无不利影响假设:是假定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待估资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 | 5% | 3.1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19%、9.5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19%、9.50% |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按该项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预计净残值、已提折旧及减值准备后的金额和剩余使用寿命,计提折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果发现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具体认定依据为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条件的: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会行使这种选择权;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④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准备。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的类别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在建工程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本公司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是指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本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
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自租赁期开始日起,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使用权资产的减值
公司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本节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分别为:①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②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本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①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②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③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④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⑤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⑥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⑦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本公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 | 土地使用权证注明的使用年限 |
专有技术 | 10 | 预计受益期间 |
电脑软件 | 5 | 预计受益期间 |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①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②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1)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单项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
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2)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①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②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③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④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⑤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⑥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⑦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2)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在认定资产组时,考虑公司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如是按照生产线、业务种类还是按照地区或者区域等)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资产组一经确定,各个会计期间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3)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以及未探明矿区权益,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4)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项目受益期内平均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公司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如下步骤:
①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
②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资产上限是指公司可从设定受益计划退款或减少未来对设定受益计划缴存资金而获得的经济利益的现值;
③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④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①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②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是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后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计量
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③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④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⑤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2)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周期性利率是指本公司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时所采用的折现率,或者因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或因租赁变更而需按照修订后的折现率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所采用的修订后的折现率。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应当资本化的除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①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者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等导致租赁期变化的,应当根据新的租赁期重新确定租赁付款额;②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应当根据新的评估结果重新确定租赁付款额。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当与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裁员计划、亏损合同、重组义务、固定资产弃置义务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该范围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按如下方法确定:
1)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2)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
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的,则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时,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合同中的融资成分调整交易价格;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确定。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在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与本公司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1) 本公司的销售商品收入主要为商品贸易、销售房地产。
销售商品收入一般在判断客户已取得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2) 公司提供服务收入主要包括教育培训服务收入等。
短期培训服务收入在收到验收报告或其他结算凭证后一次性确认服务收入,长期培训服务则根据学期进度确认相应进度比例的服务收入及成本。
3) 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4) 其他业务收入、代理业务,根据相关合同、协议的约定,经分析判断业务实质属于收取资金占用费、业务代理性质的收入,按照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含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1、 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推销,计入当期损益。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 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确认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减值
合同成本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款①减②的差额高于合同成本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合同成本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包括资产与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暂时性差异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依据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依据
对于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4)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
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除原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部分,其减记金额也应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其他的情况应计入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在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可以恢复。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经营租赁,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确认为租金收入。出租时发生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为出租人时,应当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公司为出租人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租赁收款额,是指出租人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①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③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④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⑤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公司为出租人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出租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公司作为承租人或出租人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选择不分拆,并将各租赁部分及与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合并为租赁。租赁期是本公司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本公司有续租选择权和终止租赁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和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
2)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作为一般承租人的会计处理见本节附注“五、28、使用权资产”和“五、34、租赁负债”。
3)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见本小节“(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和“(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4)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5)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2)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3)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对权益工具的投资和与此类投资相联系的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
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公司选择成本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4)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5)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6)预计负债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未决诉讼、违约事项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7)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本公司会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师来执行估价。公司财务部与有资质的外部估价师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相关模型的输入值。在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在附注“十一、公允价值的计量”中披露。
(8)收入
如本附注“五、38、收入”所述,本公司在收入确认方面涉及到如下重大的会计判断和估计:识别客户合同;估计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的可收回性;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估计合同中存在的可变对价以及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估计合同中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确定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进度的确定等。
这些重大判断和估计可能对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不动产租赁、物业收入、商品房销售收入、教育服务收入、软件销售等 | 13%、6%、9%、5%、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交流转税额 | 7%、5%、1%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15%、16.5% |
土地增值税 | 土地增值额 | 差别税率 |
房产税 | 原值、租金 | 1.2%、12% |
教育费附加 | 应交流转税额 | 5% |
水利建设基金 | 营业收入 | 0.10%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香港高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16.5 |
深圳高科国融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 |
高科教育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20 |
高科慕课(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20 |
高科江苏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 20 |
北京高科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柳州市英腾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20 |
英腾智库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2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21年11月25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英腾智库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
(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税〔2022〕11号文件,2022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所属期)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报告期享受该项优惠。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的规定,对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日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公司子公司高科教育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享受上述优惠。
(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本公司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的子公司详见本附注六之1。
(6)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据《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税2019年第87号),自2019年10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02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财金〔2022〕271号),指出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英腾智库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市高科实业有限公司符合上述条款,享受增值税进项加计10%抵减政策优惠。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614.76 | 5,267.77 |
银行存款 | 178,008,748.14 | 334,369,378.23 |
其他货币资金 | 743,020.62 | 711,585.03 |
合计 | 178,755,383.52 | 335,086,231.0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0.00 | 0.00 |
其他说明: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存款 | 7,930.86 | 7,918.84 |
履约保证金 | 500,000.00 | 500,000.00 |
合计 | 507,930.86 | 507,918.84 |
详见本节“七、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35,061,889.91 | 899,441,877.30 |
其中: | ||
理财产品投资 | 1,006,325,037.01 | 866,042,911.43 |
权益工具投资 | 28,736,852.90 | 33,398,965.87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债务工具投资 | ||
权益工具投资 | ||
合计 | 1,035,061,889.91 | 899,441,877.3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股权投资明细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权益工具投资明细 | 投资成本 | 股数 | 期末公允价值 | 期初公允价值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865,782.49 | 1,575,449 | 23,946,824.80 | 28,184,782.61 | -4,237,957.81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11,703.89 | 731,302 | 4,790,028.10 | 5,214,183.26 | -424,155.16 |
小计 | 2,077,486.38 | 28,736,852.90 | 33,398,965.87 | -4,662,112.97 |
(2)理财明细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理财分类 | 理财产品本金 | 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信托理财 | 423,000,000.00 | 17,805,776.54 | 440,805,776.54 |
银行理财 | 560,296,500.00 | 5,222,760.47 | 565,519,260.47 |
合计 | 983,296,500.00 | 23,028,537.01 | 1,006,325,037.01 |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5,212,948.77 |
1至2年 | 9,500.00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38,180.40 |
4至5年 | 21,309.20 |
5年以上 | 1,117,605.06 |
合计 | 6,599,543.4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375,785.46 | 20.85 | 1,375,785.46 | 100.00 | - | 1,375,785.46 | 23.57 | 1,375,785.46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375,785.46 | 20.85 | 1,375,785.46 | 100.00 | - | 1,375,785.46 | 23.57 | 1,375,785.46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223,757.97 | 79.15 | 27,063.42 | 0.52 | 5,196,694.55 | 4,461,403.64 | 76.43 | 24,934.98 | 0.56 | 4,436,468.66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223,757.97 | 79.15 | 27,063.42 | 0.52 | 5,196,694.55 | 4,461,403.64 | 76.43 | 24,934.98 | 0.56 | 4,436,468.66 |
合计 | 6,599,543.43 | / | 1,402,848.88 | / | 5,196,694.55 | 5,837,189.10 | / | 1,400,720.44 | / | 4,436,468.6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三眼桥项目 | 105,675.00 | 105,67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正信职工 | 241,675.50 | 241,675.5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证券职工 | 52,962.00 | 52,962.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王军 | 4,800.00 | 4,8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长江日报 | 27,352.60 | 27,352.6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中国药科大学 | 380,000.00 | 38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北京明睿盛世科技有限公司 | 250,000.00 | 25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宋云鹏 | 20,000.00 | 2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学员欠缴学费 | 293,320.36 | 293,320.3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375,785.46 | 1,375,785.46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212,948.77 | 26,064.74 | 0.50 |
1-2年 | 9,500.00 | 475.00 | 5 |
2-3年 | - | 10 | |
3-4年 | 20 | ||
4-5年 | 1,309.20 | 523.68 | 40 |
合计 | 5,223,757.97 | 27,063.42 | 0.5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除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外,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年限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分析法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 | 1,375,785.46 | 1,375,785.46 | ||||
按组合计提 | 24,934.98 | 2,128.44 | 27,063.42 | |||
合计 | 1,400,720.44 | 2,128.44 | - | - | 1,402,848.8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年限 |
第一名 | 1,218,240.00 | 6,091.20 | 1,212,148.80 | 18.47% | 1年以内 |
第二名 | 967,950.00 | 4,839.75 | 963,110.25 | 14.67% | 1年以内 |
第三名 | 914,679.14 | 4,573.40 | 910,105.74 | 13.87% | 1年以内 |
第四名 | 488,480.00 | 2,442.40 | 486,037.60 | 7.41% | 1年以内 |
第五名 | 380,000.00 | 380,000.00 | - | 5.76% | 5年以上 |
合计 | 3,969,349.14 | 397,946.75 | 3,571,402.39 | 60.18%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163,444.17 | 94.63 | 1,666,877.70 | 93.80 |
1至2年 | 178,721.97 | 5.35 | 109,526.27 | 6.16 |
2至3年 | 899.45 | 0.03 | 594.00 | 0.03 |
合计 | 3,343,065.59 | 100.00 | 1,776,997.97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账龄 | 内容 |
第一名 | 第三方 | 331,100.00 | 9.90 | 1年以内 | 预付设备款 |
第二名 | 第三方 | 303,705.17 | 9.08 | 1年以内 | 预付服务费 |
第三名 | 第三方 | 294,398.80 | 8.81 | 1年以内 | 预付服务费 |
第四名 | 第三方 | 250,000.00 | 7.48 | 1年以内 | 预付服务费 |
第五名 | 第三方 | 200,000.00 | 5.98 | 1年以内 | 预付服务费 |
合计 | 1,379,203.97 | 41.2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49,594.44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355,492.44 | 3,292,079.95 |
合计 | 3,405,086.88 | 3,292,079.9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49,594.44 | 0.00 |
委托贷款 | ||
债券投资 | ||
合计 | 49,594.44 | 0.00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655,024.34 |
1至2年 | 659,571.66 |
2至3年 | 2,020,813.65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401,440.56 |
4至5年 | 815,682.17 |
5年以上 | 24,089,014.60 |
合计 | 29,641,546.98 |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885,268.06 | 490,049.02 |
押金、保证金 | 1,253,376.42 | 1,169,048.04 |
往来款、代垫款项 | 10,904,288.62 | 11,290,406.26 |
预付贸易款转入 | 11,871,720.52 | 11,871,720.52 |
个人借款 | 4,726,893.36 | 4,726,893.36 |
合计 | 29,641,546.98 | 29,548,117.20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203,828.90 | 26,052,208.35 | 26,256,037.25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0,017.29 | 30,017.29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233,846.19 | 26,052,208.35 | 26,286,054.5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 | 26,052,208.35 | 26,052,208.35 | ||||
按组合计提 | 203,828.90 | 30,017.29 | 233,846.19 | |||
合计 | 26,256,037.25 | 30,017.29 | 26,286,054.5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贸易预付款 | 11,871,720.52 | 5年以上 | 40.05 | 11,871,720.52 |
第二名 | 借款及利息、备用金 | 4,726,893.36 | 5年以上 | 15.95 | 4,726,893.36 |
第三名 | 代垫款 | 2,978,901.00 | 5年以上 | 10.05 | 2,978,901.00 |
第四名 | 应收项目款 | 2,962,002.84 | 5年以上 | 9.99 | 2,807,407.19 |
第五名 | 1,571,881.07 | 2-3年 | 5.30 | 162,425.69 | |
合计 | / | 24,111,398.79 | / | 81.34 | 22,547,347.76 |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18,680.63 | 118,680.63 | 16,189.15 | 16,189.15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727,581.34 | 727,581.34 | 727,226.33 | 727,226.33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668,312.56 | 668,312.56 | 88,992.28 | 88,992.28 | ||
开发产品 | 18,965,939.33 | 1,464,486.22 | 17,501,453.11 | 18,965,939.33 | 1,464,486.22 | 17,501,453.11 |
其他 | ||||||
合计 | 20,480,513.86 | 1,464,486.22 | 19,016,027.64 | 19,798,347.09 | 1,464,486.22 | 18,333,860.87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开发产品 | 1,464,486.22 | 1,464,486.22 | ||||
合计 | 1,464,486.22 | 1,464,486.22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国信天合广场项目开发成品中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452,709.95元。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168,665.02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应缴税费-企业所得税预缴 | 1,754,414.10 | |
应缴税费-增值税借方重分类 | 804,782.69 | 1,439,379.25 |
合计 | 973,447.71 | 3,193,793.35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15,004,444.43 | 15,004,444.43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
合计 | 15,004,444.43 | 15,004,444.43 |
其他说明:
权益工具投资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无锡一米网络有限公司 | 7,553,394.96 | 7,553,394.96 |
无锡智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659,562.45 | 659,562.45 |
北京金软瑞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831,017.56 | 4,831,017.56 |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815,341.98 | 815,341.98 |
上海门普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087,619.48 | 1,087,619.48 |
上海宝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57,508.00 | 57,508.00 |
合计 | 15,004,444.43 | 15,004,444.43 |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期初余额 | 764,770,476.00 | 764,770,476.00 | ||
二、本期变动 | ||||
加:外购 | ||||
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企业合并增加 | ||||
减:处置 | ||||
其他转出 | ||||
公允价值变动 | ||||
三、期末余额 | 764,770,476.00 | 764,770,476.00 |
五、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879,036.91 | 4,232,419.06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合计 | 3,879,036.91 | 4,232,419.06 |
其他说明:
无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6,700.00 | 7,262,347.72 | 7,451,774.68 | 14,730,822.4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1,074.88 | 301,074.88 | |||
(1)购置 | 301,074.88 | 301,074.88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86,650.00 | 77,288.65 | 763,938.65 | ||
(1)处置或报废 | 686,650.00 | 77,288.65 | 763,938.65 | ||
4.期末余额 | 16,700.00 | 6,575,697.72 | 7,675,560.91 | 14,267,958.63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1,105.64 | 6,529,799.76 | 3,957,497.94 | 10,498,403.3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93.26 | 59,724.90 | 512,025.50 | 572,543.66 | |
(1)计提 | 793.26 | 59,724.90 | 512,025.50 | 572,543.6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52,317.50 | 29,707.78 | 682,025.28 | ||
(1)处置或报废 | 652,317.50 | 29,707.78 | 682,025.28 | ||
4.期末余额 | 11,898.90 | 5,937,207.16 | 4,439,815.66 | 10,388,921.7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801.10 | 638,490.56 | 3,235,745.25 | 3,879,036.9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594.36 | 732,547.96 | 3,494,276.74 | 4,232,419.06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奥迪A4(2.0T白色) | 16,430.00 | 以其他单位名义办理 |
合计 | 16,43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95,914.46 |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95,914.46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南山大厦城市更新项目 | 95,914.46 | 95,914.46 | ||||
合计 | 95,914.46 | 95,914.46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485,261.42 | 3,485,261.42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3,083.99 | 203,083.99 |
3.本期减少金额 | 657,862.54 | 657,862.54 |
4.期末余额 | 3,030,482.87 | 3,030,482.8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244,033.20 | 1,244,033.20 |
2.本期增加金额 | 677,593.25 | 677,593.25 |
(1)计提 | 677,593.25 | 677,593.25 |
3.本期减少金额 | 255,835.42 | 255,835.42 |
(1)处置 | 255,835.42 | 255,835.42 |
4.期末余额 | 1,665,791.03 | 1,665,791.0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64,691.84 | 1,364,691.84 |
2.期初账面价值 | 2,241,228.22 | 2,241,228.22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著、商标权利组 | 电脑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604,365.00 | 1,585,890.94 | 17,190,255.9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39,557.52 | 39,557.52 |
(1)购置 | - | 39,557.52 | 39,557.52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5,400.00 | 175,400.00 | ||||
(1)处置 | 175,400.00 | 175,400.00 | ||||
4.期末余额 | 15,604,365.00 | 1,450,048.46 | 17,054,413.46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5,444,364.96 | 1,279,659.25 | 16,724,024.2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999.98 | 89,531.25 | 109,531.23 | |||
(1)计提 | 19,999.98 | 89,531.25 | 109,531.2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5,400.00 | 175,400.00 | ||||
(1)处置 | - | 175,400.00 | 175,400.00 | |||
4.期末余额 | 15,464,364.94 | 1,193,790.50 | 16,658,155.44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0,000.06 | 256,257.96 | 396,258.0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60,000.04 | 306,231.69 | 466,231.73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高科慕课(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22,583,722.30 | 22,583,722.30 |
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68,335,893.25 | 168,335,893.25 | ||||
合计 | 190,919,615.55 | 190,919,615.55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高科慕课(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22,583,722.30 | 22,583,722.30 | ||||
合计 | 22,583,722.30 | 22,583,722.30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3月28日出具的中铭评报字[2022]第10005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对象为中国高科并购英腾教育医学教育业务所形成的含商誉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评估范围为包含直接归属于资产组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资产(除递延所得税资产外)、商誉、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
12017年4月10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铭评报字【2017】第10005号评估报告,采用同时收益法、成本法两种评估方法对截至2016年12月31日高科慕课(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评估价值1,771.24万元。成本法评估结果1,770.76万元,既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1,770.76万元,全部股权的公允价值与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差额很小,基本不存在商誉。故公司出于谨慎性的考虑据此对高科慕课(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商誉计提全额减值准备。
○
2本公司聘请了外部评估专家协助对收购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在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本公司将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是否发生了减值。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A、资产组的界定:将本公司并购英腾教育医学教育业务所形成的与商誉相关的资产作为一个资产组。
B、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本公司在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将采用收益法计算的相关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可收回金额。
C、预计未来现金流:根据与商誉相关的资产或资产组目前经营状况、业务特点、市场供需要情况,以未来1-5年期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合理测算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
D、税前折现率的确定:根据企业加权平均资金成本考虑与资产预计现金流量有关的特定风险作适当调整后确定,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
E、采用未来现金利率折现方法的主要假设:
预测期收入增长率为12.42%-17.16%,稳定期收入增长率为0.00%,毛利率为92.82%-93.50%,税前折现率为14.06%。预测期收入增长率具体情况为:2022年为17.16%,2023年为15.54%,2024年为16.66%,2025年收入增长率14.22%,2026年收入增长率12.42%。
F、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括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022年3月28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铭评报字【2022】第10005号评估报告,采用收益法计算的委估资产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委估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经过评估人员测算,英腾教育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不低于32,000万元,比含100%商誉资产组公允价值30,998.01万元增值1,001.99万元。
根据上述方法测试子公司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未发生减值。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大修理支出 | 1,551,201.25 | 239,733.52 | 344,349.32 | 967,118.41 | |
其他 | 70,613.21 | 11,768.88 | 58,844.33 | ||
合计 | 1,621,814.46 | - | 251,502.40 | 344,349.32 | 1,025,962.74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95,576.49 | 17,216.30 | 86,091.67 | 15,782.88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使用权资产 | 80,793.83 | 13,072.74 | 165,262.34 | 26,091.22 |
合计 | 176,370.32 | 30,289.04 | 251,354.01 | 41,874.10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49,687,903.50 | 12,315,072.13 | 48,725,787.31 | 12,121,480.51 |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 669,877,649.14 | 167,469,412.29 | 666,529,730.89 | 166,632,432.72 |
租赁负债 | 43,594.26 | 7,519.15 | 83,936.69 | 13,274.62 |
合计 | 719,609,146.90 | 179,792,003.57 | 715,339,454.89 | 178,767,187.85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0,902,624.38 | 10,897,022.53 |
可抵扣亏损 | 49,630,084.17 | 47,658,325.27 |
合计 | 60,532,708.54 | 58,555,347.80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1 | 64,592,832.62 | 72,589,108.02 |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数不包含尚未完成所得税汇算清缴亏损数。 |
2022 | 33,003,246.46 | 35,359,780.97 | |
2023 | 33,721,512.72 | 36,397,891.91 | |
2024 | 49,855,902.57 | 50,524,185.37 | |
2025 | 4,138,940.69 | 4,138,940.69 | |
2026 | 25,918,457.06 | ||
合计 | 211,230,892.12 | 199,009,906.9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2,920,430.96 | 2,920,430.96 | 1,305,338.66 | 1,305,338.66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北大培生(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14,996,777.69 | 14,996,777.69 | 0.00 | 14,996,777.69 | 14,996,777.69 | 0.00 |
合计 | 17,917,208.65 | 14,996,777.69 | 2,920,430.96 | 16,302,116.35 | 14,996,777.69 | 1,305,338.66 |
其他说明:
公司与北大培生(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韩国Iumsol公司拟合资成立的项目公司未能如期注册设立。根据合同约定,若合资公司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未设立完成,北大培生(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应将预付款在6个月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返还给本公司。但其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限返回,2017年根据款项性质转至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同时按照账龄计提减值准备150万元。2018年度发现该公司出现严重经营困难,款项收回可能性较低,对该款项剩余
1,350万元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就该合同纠纷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申请。2020年3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送达的《裁决书》【(2020)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408号】,最终裁决北大培生(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立即返还公司预付款人民币1,500万元,并支付律师费、仲裁费共计197,800.00元。因北大培生(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未履行前述生效裁决,公司于2020年5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2020年6月18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执行案号为(2020)京01执595号,2020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法院扣划的执行款项3,222.31元,2021年1月20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因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如果具备了执行条件,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再次申请执行。截止财务报告报出日,北大培生(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仍未支付剩余款项,预计款项收回困难。
2、合同履约成本为产教融合项目实训室成本支出,因产业学院和专业共建项目为多个学年,重分类记入其他非流动资产,在项目剩余期间内平均分摊。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工程款 | 3,895,065.52 | 3,956,740.53 |
应付质保金 | 351,966.30 | 351,966.30 |
应付销售代理费 | 805,581.88 | 535,117.77 |
应付项目费用款 | 619,840.17 | 1,624,542.79 |
合计 | 5,672,453.87 | 6,468,367.3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暂估土地成本 | 2,983,988.00 | 博雅CC三期车位至今未移交客户,故土地出让金暂未结算 |
合计 | 2,983,988.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房款 | 1,364,453.97 | 1,364,453.97 |
预收租金 | 168,292.64 | 404,767.30 |
预收教育服务费 | 4,273,652.08 | 4,273,652.08 |
合计 | 5,806,398.69 | 6,042,873.3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武汉财富密码投资有限公司 | 1,128,400.00 | 预售房款,尚未完成交房手续 |
北京尚学跨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2,101,886.89 | 高科慕课相关交易未完成 |
合计 | 3,230,286.8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考试宝典预收款 | 19,704,589.26 | 23,199,560.89 |
产教融合项目学费 | 642,579.19 | 806,247.30 |
卫教云、应急及其他 | 682,507.77 | 525,830.14 |
国际教育项目学费 | 1,070,379.63 | |
合计 | 22,100,055.85 | 24,531,638.33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8,973,939.62 | 34,221,127.45 | 46,086,712.68 | 7,108,354.3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18,126.68 | 3,278,161.47 | 3,278,161.47 | 218,126.68 |
三、辞退福利 | 2,411,868.22 | 659,644.05 | 2,252,463.71 | 819,048.56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1,603,934.52 | 38,158,932.97 | 51,617,337.86 | 8,145,529.63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6,929,685.66 | 29,695,028.40 | 41,560,613.63 | 5,064,100.43 |
二、职工福利费 | 240.00 | 870,991.37 | 870,991.37 | 240.00 |
三、社会保险费 | 112,853.91 | 1,851,162.41 | 1,851,162.41 | 112,853.91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98,799.57 | 1,780,729.27 | 1,780,729.27 | 98,799.57 |
工伤保险费 | 6,236.24 | 58,797.63 | 58,797.63 | 6,236.24 |
生育保险费 | 7,818.10 | 11,635.51 | 11,635.51 | 7,818.10 |
四、住房公积金 | 1,602,355.52 | 1,485,111.22 | 1,485,111.22 | 1,602,355.52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28,804.53 | 47,836.94 | 47,836.94 | 328,804.53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270,997.11 | 270,997.11 | ||
合计 | 18,973,939.62 | 34,221,127.45 | 46,086,712.68 | 7,108,354.39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13,323.10 | 3,177,760.19 | 3,177,760.19 | 213,323.10 |
2、失业保险费 | 4,803.58 | 100,401.28 | 100,401.28 | 4,803.58 |
合计 | 218,126.68 | 3,278,161.47 | 3,278,161.47 | 218,126.6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49,384.80 | 739,315.36 |
消费税 | - | - |
营业税 | -76,758.06 | -76,758.06 |
企业所得税 | 1,591,331.60 | 470,086.86 |
个人所得税 | 1,238,050.21 | 8,599,242.9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9,924.63 | 46,724.30 |
房产税 | 759,685.22 | 149,766.99 |
土地增值税 | 6,424,176.15 | 6,429,319.00 |
土地使用税 | 3,338.48 | 3,338.48 |
印花税 | 14,187.26 | 18,285.29 |
教育费附加 | 90,028.24 | 101,683.61 |
堤防费 | -2,707.47 | -2,707.47 |
河道管理费 | 1,738.60 | 1,738.60 |
粮调物调基金 | -459.48 | -459.48 |
其他 | 3,385.39 | 7,494.12 |
合计 | 10,525,305.57 | 16,487,070.58 |
其他说明:
注: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万顺达”)于2017年4月在昌平区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所合并申报了2016年4季度及2017年1季度的土增税。2021年7月万顺达报税时发现税务申报系统显示万顺达于“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存在土增税逾期申报,主管税务机关随后要求万顺达按季度拆分数据后,分别进行2016年第四季度和2017年第一季度的土增税申报。自发现税务申报
系统显示土地增值税申报异常提示至今,公司查询了历史情况并与税务局进行了多轮沟通,申请消除系统异常提示,并不再调整以往年度申报。
2021年12月23日,万顺达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昌平区税务局南口税务所送达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京昌南口税简罚[2021]2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京昌南口税限改[2021]4号),要求万顺达缴纳罚款2,000元、补充办理纳税申报。2022年1月11日万顺达向昌平税务局提出行政复议,2022年3月7日昌平税务局做出决定:撤销南口税务所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京昌南口税简罚[2021]2号)的行政行为,南口税务所有权要求万顺达补正申报。截止财务报告报出日,土增税申报系统仍存在异常,万顺达仍在与南口税务所沟通中。出于谨慎性考虑,根据万顺达销售及账务资料,按分季度拆分数据进行土增税申报测算,万顺达本年度补充计提土增税609.15万元,按照截至2022年6月30日测算计提滞纳金696.64万元。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534,230.18 | 2,484,683.34 |
其他应付款 | 37,568,858.21 | 37,423,265.15 |
合计 | 40,103,088.39 | 39,907,948.49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2,534,230.18 | 2,484,683.34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应付股利-XXX | ||
合计 | 2,534,230.18 | 2,484,683.34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超过一年未支付原因 |
深圳市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321,694.54 | 1,321,694.54 | 投资者未领取 |
其他 | 468,983.18 | 468,983.18 | 投资者未领取 |
合计 | 1,790,677.72 | 1,790,677.72 |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代收代付款 | 335,265.93 | 337,392.84 |
应付费用款 | 6,917,547.70 | 4,802,104.81 |
应付个人款项 | 115,865.19 | 360,852.94 |
应付贸易尾款 | 9,170,100.45 | 9,170,100.45 |
暂收款 | 13,652,975.64 | 13,149,258.64 |
质保金、保证金、押金 | 5,707,700.12 | 5,303,075.82 |
借款 | 200,000.00 | 0.00 |
投资者诉讼赔偿款 | 1,469,403.18 | 4,300,479.65 |
合计 | 37,568,858.21 | 37,423,265.1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上海宏广达实业公司 | 9,170,100.45 | 贸易尾款,对方未结算 |
河南和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质保金,对方未领取 |
北京霍普医院有限公司 | 2,310,047.02 | 车位认购意向金,未签合同 |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690,000.00 | 车位认购意向金、未签合同 |
古新宇 | 2,189,952.98 | 车位认购意向金、未签合同 |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车位认购意向金、未签合同 |
康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1,300,000.00 | 车位认购意向金、未签合同 |
支付宝账户暂收款 | 1,409,455.38 | |
合计 | 21,069,555.8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877,432.11 | 1,259,025.79 |
合计 | 877,432.11 | 1,259,025.79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重分类 | 300,877.47 | 586,538.89 |
合计 | 300,877.47 | 586,538.89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1,397,344.73 | 2,281,696.56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43,058.49 | -83,936.69 |
减: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77,432.11 | -1,259,025.79 |
合计 | 476,854.13 | 938,734.08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43,014,276.44 | 43,014,276.44 | 见注1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6,591,732.36 | 7,143,016.70 | 见注2 |
合计 | 49,606,008.80 | 50,157,293.14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注1: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计提预计负债43,014,276.44元。
公司于2017年5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详见公司临2017-020号公告)。前述行政处罚做出后,部分买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为由,主张公司承担证券虚假陈述的民事赔偿责任。2020年12月4日,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了该系列案件。2021年9月2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北京一中院已对165名原告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应赔偿金额为47,314,756.09元(含赔偿金额及诉讼费用)(详见公司临2021-032号公告)。2022年1月,北京高院分别组织了(2021)京民终942号、(2021)京民终952号、(2021)京民终956号案件开庭。2022年2月25日公司收到北京高院对上述案件的终审判决,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赔偿金额合计4,300,479.65元。其余2案即(2021)京民终954号、(2021)京民终955号尚未二审判决。注2: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计提土地增值税滞纳金6,966,374.32元。
详见本节附注“40、应交税费”说明。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586,656,002.00 | 586,656,002.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27,769,121.08 | 7,398.80 | 7,398.80 | 327,776,519.88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 |
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52,328.12 | 7,398.80 | 7,398.80 | 159,726.92 | ||||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 327,616,792.96 | 327,616,792.96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27,769,121.08 | 7,398.80 | 7,398.80 | 327,776,519.88 |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69,555,655.65 | 169,555,655.65 | ||
任意盈余公积 | 57,590.23 | 57,590.23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69,613,245.88 | 169,613,245.88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772,380,063.17 | 788,994,080.6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0.00 | -17,941,557.44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772,380,063.17 | 771,052,523.2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775,180.68 | 13,979,493.0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0.00 | 7,020,882.13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222,474.56 | 5,631,071.02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加:其他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773,932,769.29 | 772,380,063.1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9,458,920.69 | 10,161,626.85 | 58,762,000.15 | 6,438,189.62 |
其他业务 | 75,935.34 | 27,000.00 | 17,655.95 | |
合计 | 59,534,856.03 | 10,188,626.85 | 58,779,656.10 | 6,438,189.62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部及其他子公司 | 深高科 | 英腾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物业租赁服务 | 2,020,918.50 | 14,483,633.30 | 16,504,551.80 | |
教育服务 | 5,052,689.67 | 37,901,679.22 | 42,954,368.89 | |
其他业务 | 31,256.75 | 44,678.59 | 75,935.34 | |
合计 | 7,104,864.92 | 14,483,633.30 | 37,946,357.81 | 59,534,856.03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14,094,440.33元,其中:21,747,473.20元预计将于2022年下半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1)因租赁业务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包含的内容,故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中未包含租赁板块合同及收入金额。
2)教育服务板块中产教融合业务签订的部分合同为与高校合作办学,合同包含多个学年,且后期确认收入金额会与实际招生人数挂钩。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0.00 | -630,672.3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85,904.94 | 144,958.11 |
教育费附加 | 135,379.91 | 132,775.37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874,423.97 | 674,989.06 |
土地使用税 | 9,000.84 | 6,472.51 |
车船使用税 | 4,140.00 | 2,820.00 |
印花税 | 37,299.27 | 15,077.86 |
土地增值税 | ||
其他 | 8,296.58 | 0.00 |
合计 | 1,254,445.51 | 346,420.53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200,459.65 | 7,797,126.13 |
差旅交通费 | 365,304.23 | 535,923.85 |
业务招待费 | 273,667.06 | 240,665.44 |
办公费 | 7,583.14 | 52,730.27 |
邮电通信费 | 165,304.85 | 107,106.32 |
咨询服务费 | 566,843.31 | 413,496.53 |
品牌宣传费 | 3,010,494.86 | 2,021,778.88 |
租赁物业费 | 12,425.05 | 20,429.40 |
营销渠道费 | 1,759,775.53 | 1,768,908.79 |
运杂费 | 27,606.16 | 13,686.17 |
折旧摊销 | 84,316.21 | 71,427.01 |
其他 | 163,273.37 | 40,495.59 |
合计 | 15,637,053.42 | 13,083,774.38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224,499.40 | 14,315,772.58 |
业务招待费 | 789,113.94 | 680,534.36 |
差旅交通费 | 150,380.50 | 334,348.15 |
车辆费用 | 97,122.47 | 138,313.42 |
办公费 | 175,349.19 | 402,990.02 |
租赁物管费 | 2,708,682.33 | 1,596,551.33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2,583,039.59 | 2,285,675.47 |
折旧摊销费 | 992,094.23 | 1,137,882.70 |
邮电通信费 | 548,208.76 | 579,450.53 |
品牌宣传费 | 1,225,579.05 | 105,179.31 |
会务费 | 421,293.77 | 466,695.68 |
其他 | 516,194.10 | 334,666.56 |
合计 | 21,431,557.33 | 22,378,060.11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3,122,628.16 | 11,446,966.25 |
邮电通信费 | 145,000.92 | 161,301.09 |
差旅交通费 | 103,964.12 | 85,711.15 |
办公费 | 35,677.21 | 39,694.96 |
知识产权费 | 33,116.96 | 81,607.92 |
无形资产摊销 | 130,233.92 | 1,812,082.72 |
设备材料 | 940.58 | 33,985.93 |
其他 | 163,093.15 | 86,985.20 |
合计 | 13,734,655.02 | 13,748,335.22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6,941.56 | 164,265.83 |
减:利息收入 | -1,132,665.94 | -1,780,368.74 |
汇兑损益 | -944.16 | 4,230.42 |
手续费 | 33,316.75 | 49,061.91 |
合计 | -1,063,351.79 | -1,562,810.58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717,617.94 | 835,223.30 |
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 | 109,456.12 | 53,823.61 |
合计 | 827,074.06 | 889,046.91 |
其他说明:
政府补助详见本节附注“84、政府补助”。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3,237,806.94 | 19,051,318.80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3,237,806.94 | 19,051,318.80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67,164.17 | -979,656.05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367,164.17 | -979,656.05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128.44 | 41,330.99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0,017.29 | 626,213.53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32,145.73 | 667,544.52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使用权资产 | 29,339.03 | |
合计 | 29,339.0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1,143.95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143.95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2,400.00 | 2,400.00 | 2,400.00 |
盘盈利得 | |||
违约金 | 32,568.00 | 367,621.00 | 32,568.00 |
其他 | 71.61 | 12.50 | 71.61 |
合计 | 35,039.61 | 371,177.45 | 35,039.6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重点联系企业信息采集工作补助款 | 2,400.00 | 2,400.00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2,400.00 | 2,4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78,966.09 | 2,720.99 | 78,966.09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78,966.09 | 2,720.99 | 78,966.09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06,719.19 | ||
非常损失 | |||
盘亏损失 | |||
罚款、违约金支出 | 8,674.80 | 224.40 | 8,674.80 |
滞纳金支出 | 551,284.34 | 7.78 | 551,284.34 |
其他 | 50,000.81 | 50,000.81 | |
合计 | 688,926.04 | 109,672.36 | 688,926.04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578,763.13 | 2,799,709.9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036,400.78 | -798,241.01 |
合计 | 3,615,163.91 | 2,001,468.94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2,127,221.7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031,805.4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847,410.35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117,288.05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615,885.97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932,170.91 |
所得税费用 | 3,615,163.9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本年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金额,主要是因经营亏损,预计未来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不确定,故未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57、其他综合收益”。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往来款、代垫款、备用金 | 587,672.49 | 3,056,347.97 |
利息收入 | 1,132,665.94 | 1,780,368.74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1,038,743.05 | 882,113.39 |
违约金收入 | 32,568.00 | 367,621.00 |
收回押金及保证金 | 646,062.64 | 242,224.00 |
受限资金解冻 | 101,956,557.86 | |
其他 | 1,923.81 | 943.20 |
合计 | 3,439,635.93 | 108,286,176.16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受限资金解冻:2020年公司因英腾教育49%股权收购纠纷仲裁案件被冻结部分银行账户及资金,在2021年上半年部分账户解除冻结,金额1.02亿元。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押金、保证金 | 334,042.66 | 513,868.96 |
支付往来款、代收代付款、备用金 | 677,103.73 | 923,360.31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2,081,577.01 | 3,404,412.76 |
业务招待费 | 1,314,976.62 | 954,796.43 |
差旅交通费 | 823,921.15 | 1,050,235.41 |
租赁物管费 | 1,148,946.69 | 2,218,451.55 |
品牌营销宣传广告费 | 5,194,461.40 | 2,334,298.60 |
销售代理费用 | 1,287,409.02 | 1,374,992.45 |
支付其他费用等 | 3,253,898.96 | 2,147,653.83 |
货币资金受限 | 12.02 | 104,668,961.12 |
支付诉讼赔偿款 | 2,831,526.47 | |
合计 | 18,947,875.73 | 119,591,031.4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货币资金受限:因英腾教育49%股权收购纠纷仲裁案,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2021年上半年新增的冻结资金为1.05亿元,截止2021年度末已全部解除冻结。诉讼赔款: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部分终审判决,本期支付赔偿款283.15万元。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 | 200,000.00 | |
合计 | 2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分红、偿还借款及利息产生的银行手续费 | 4,222.47 | 1,423.48 |
租赁付款额 | 680,250.50 | 536,797.94 |
合计 | 684,472.97 | 538,221.4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8,512,057.82 | 22,235,977.1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32,145.73 | -667,544.5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72,543.66 | 495,284.56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677,593.25 | 557,776.87 |
无形资产摊销 | 109,531.23 | 1,838,937.0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51,502.40 | 401,501.7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9,339.03 | 0.0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8,966.09 | 1,577.04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67,164.17 | 979,656.05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6,941.56 | 164,265.8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237,806.94 | -19,051,318.8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585.06 | -2,954.6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24,815.72 | -795,286.38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82,166.77 | -548,435.5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516,515.88 | -4,507,669.2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4,609,999.44 | 3,029,240.06 |
其他 | -12.02 | -2,712,403.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135,321.74 | 1,418,603.9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78,247,452.66 | 238,878,988.0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34,578,312.19 | 63,069,641.6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6,330,859.53 | 175,809,346.45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78,247,452.66 | 334,578,312.19 |
其中:库存现金 | 3,614.76 | 5,267.7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78,000,817.28 | 334,361,459.3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243,020.62 | 211,585.03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8,247,452.66 | 334,578,312.19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07,930.86 | 507,918.8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178,755,383.52元,扣除不符合现金定义和现金等价物的信用卡保证金、被冻结银行存款共计507,930.86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8,247,452.66元;期初货币资金余额335,086,231.03元,扣除不符合现金定义和现金等价物的信用卡保证金、被冻结银行存款507,918.84元,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34,578,312.19元。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07,930.86 | 银行冻结资金、信用卡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507,930.86 |
其他说明:
货币资金中包含信用卡保证金50万元,银行冻结资金7,930.86元:
本公司于2018年1月在上海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开立信用卡,担保方式为全额保证金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入保证金余额为500,000.00元。控股子公司北京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疫情原因未及时变更银行账户法定代表人信息,银行账户被冻结7,930.86元。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24,623.86 | 165,260.57 | |
其中:美元 | 24,623.86 | 6.7114 | 165,260.57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
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12月9日,本公司投资设立香港高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Room D 10/FTower A Billion Centre 1 Wang Kwong Road Kowloon Bay KL。注册资金100万港元,实际出资50万港元,记账本位币为港币。2020年3月18日,注资资金变更为100万美元。2021年12月注资50万美元。该公司尚未发生实际业务。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 |
益的金额 | |||
财政拨款 | 2,400.00 | 企业信息采集工作补助款《关于下达2021年柳东新区服务业重点联系企业信息采集工作补助的通知》 | 2,400.00 |
财政拨款 | 77,953.98 | “打包快办”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关于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社会保险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柳人社规〔2019〕5号) | 77,953.98 |
财政拨款 | 500,000.00 | 2020年度广西文化产业龙头企业《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产业龙头企业申报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 500,000.00 |
税费返还 | 37,158.24 |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 | 37,158.24 |
财政拨款 | 125,737.69 | 失业稳岗补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 | 125,737.69 |
合计 | 743,249.91 | 743,249.91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6月16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柳州市英腾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与北京金嵘信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四家独立第三方合伙设立柳州跃航教育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柳州市英腾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持股1%,北京金嵘信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持股24.75%。柳州市英腾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
人,拥有对合伙企业独占及排他的执行权,包含管理、控制、运营、决策的全部权力,能够控制柳州跃航教育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故纳入合并范围,较期初新增一家子公司。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深圳市高科实业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南山区港湾大道东南侧荔湾路西侧高科集团大楼1-4层 | 实业投资、租赁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武汉市 | 武汉市东西湖区张柏路1号 | 房地产开发 | 97.86 | 2.14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深圳高科国融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华航社区华富路1006号航都大厦1442 | 教育装备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北京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北小营村东 | 房地产开发 | 89.33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北京高科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中关村方正大厦八层801C | 资产管理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市嘉定区金兰路333弄1号302室 | 投资管理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高科教育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8层801A室 | 投资管理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高科慕课(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西小营南环路10号院1幢1016号 | 网络教育 | 30.00 | 14.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百年中科(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西小营南环路10号院1幢1017号 | 教育咨询 | 22.44 | 设立或投资 | |
香港高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香港 | Room D 10/F Tower A Billion Centre 1 Wang Kwong Road Kowloon Bay KL | 教育投资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高科江苏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 苏州 |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111号中衡设计大楼塔楼17层1702室 | 教育投资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北京高科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29号维亚大厦12层12131室 | 教育装备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 | 上海市嘉定区福海路1011号3幢B区1351号 |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 | 100.00 |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 | 广西省柳州市初阳路19号A区厂房2栋2楼208号 | 教育 | 67.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英腾智库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B座9层0949室 | 教育 | 67.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柳州市英腾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柳州 | 柳州市新柳大道111号新城智埠大楼1406号-1410号 | 教育 | 67.00 | 设立或投资 | |
柳州跃航教育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柳州 | 广西省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111号新城智埠大楼2505-10号 | 教育 | 6.70 | 设立或投资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公司2016年通过增资及收购老股的方式取得高科慕课(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份,根据投资协议本公司股权比例为30%;高科教育控股(北京)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3.80%,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比例为10.20%,本公司合计持有股权44.00%。由于高科教育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投资尚未足额出资,实际投资总额4,045.50万元。由于在章程中规定董事会成员7人,其中4名由本公司指派并更换,董事会决议超过半数通过。设董事长一人,由本公司指派并更换的董事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即财务总监由本公司指派的董事或本公司指派的其他人担任。故高科慕课(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2022年6月16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柳州市英腾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与北京金嵘信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四家独立第三方合伙设立柳州跃航教育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柳州市英腾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持股1%,北京金嵘信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持股24.75%。柳州市英腾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对合伙企业独占及排他的执行权,包含管理、控制、运营、决策的全部权力,能够控制柳州跃航教育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注1:本公司子公司高科江苏教育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4月25日向深圳高科国融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1,340万元,持股57.26%;增资后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高科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深圳高科国融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由100%变更为42.74%,实际投资额1,000万元。本公司间接持有深圳高科国融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注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北京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9.33%的表决权股份,期末实际投资额5,360万元。
注3:本公司直接持有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97.86%的表决权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高科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2.14%的表决权股份;本公司对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期末实际投资额14,679万元;深圳市高科实业有限公司对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期末实际投资额321万元。
注4:本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高科教育控股(北京)有限公司100%的表决权股份,期末实际投资额650万元。
注5:公司2016年通过增资及收购老股的方式取得高科慕课(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份,根据投资协议本公司股权比例为30%;高科教育控股(北京)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3.80%,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比例为10.20%,本公司合计持有股权44.00%。2020年高科教育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对高科慕课(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出资25.70万元,2021年出资10万元,由于高科教育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尚未足额出资,本公司实际股权比例
31.07%、高科教育控股(北京)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0.37%,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比例为10.56%,本公司合计持有股权42.0053%,期末实际投资总额4,055.50万元。
注6: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高科慕课(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百年中科(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51%表决权股份,百年中科(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尚未投入运营,实收资本为零。
注7:公司2016年12月9日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香港高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万美元,2017年出资50万元港币,2021年出资50万美元。
注8:公司2017年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高科江苏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期末对高科江苏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投资额3,000万元。
注9:公司2017年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高科国融江苏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高科国融江苏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更名为北京高科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11月,北京高科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其中公司以增资款2,903.35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500万元、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增资款1,500
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500万元,增资后公司持股比例为70%,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30%,本公司合计持有北京高科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2022年6月16日,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全额减资方式退出,中国高科减资2,500万元,直接持有100%股权。期末公司对北京高科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实际出资1,000万元。
注10:本公司2018年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持有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的表决权股份,并通过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英腾智库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高科英腾教育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和柳州市英腾职业培训学校51%的表决权股份。高科英腾教育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于2020年更名为柳州市英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柳州市英腾职业培训学校注销,柳州市英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柳州市英腾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2021年12月,本公司继续收购广西英腾16%股权,期末持有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腾智库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及柳州市英腾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67%股权。注11:2022年6月16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柳州市英腾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与北京金嵘信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四家独立第三方合伙设立柳州跃航教育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柳州市英腾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持股1%,拥有控制权。期末尚未出资。本公司间接持有柳州跃航教育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7%股权。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3.00 | 2,634,999.60 | 2,060,982.00 | 13,873,993.18 |
北京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67 | 102,362.03 | 8,579,199.12 | |
高科慕课(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57.99 | -484.49 | -814,028.32 | |
合计 | 2,736,877.14 | 2,060,982.00 | 21,639,163.98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高科慕课(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之一-高科教育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持有的
3.8%股权尚未投资到位,故少数股东的损益及年末股东权益按照年末少数股东实际持股比例计算。高科慕课(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章程中规定董事会成员7人,其中4名由本公司指派并更换,董事会决议超半数通过。设董事长一人,由本公司指派并更换的董事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即财务总监由本公司指派的董事或本公司指派的其他人士担任,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其他说明: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0,550,116.82 | 4,376,463.40 | 74,926,580.22 | 32,290,670.17 | 593,506.51 | 32,884,176.68 | 83,749,991.64 | 5,956,361.13 | 89,706,352.77 | 48,408,266.14 | 995,130.36 | 49,403,396.50 |
北京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9,669,642.64 | 171,134.66 | 109,840,777.30 | 22,391,994.91 | 7,043,917.10 | 29,435,912.01 | 108,650,346.99 | 171,134.66 | 108,821,481.65 | 22,486,546.85 | 6,889,413.75 | 29,375,960.60 |
高科慕课(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1,631,214.16 | - | 1,631,214.16 | 3,034,839.53 | - | 3,034,839.53 | 1,632,049.57 | - | 1,632,049.57 | 3,034,839.53 | - | 3,034,839.53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7,946,357.81 | 7,984,847.27 | 7,984,847.27 | 365,310.89 | 41,049,510.12 | 13,515,544.27 | 13,515,544.27 | 12,785,110.11 |
北京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1,256.75 | 959,344.24 | 959,344.24 | 92,125.24 | - | 1,568,626.39 | 1,568,626.39 | -43,912.25 |
高科慕课(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 | -835.41 | -835.41 | -835.41 | - | -68,700.15 | -68,700.15 | 3,505.17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燕园高科(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系由本公司的子公司高科慕课(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燕园丰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于2016年7月22日成立的合营企业,股东分别持股50%。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110108MA00746UX5,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有明;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3号1幢18层1601-A1816室;公司经营范围:教育咨询(中介服务除外);文化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翻译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经济贸易咨询;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公共关系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截至2022年6月30日燕园高科(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尚未收到股东实际投资,高科慕课(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为其代垫费用968,639.33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编码S83,323,备案时间为2015年12月29日)成立于2015年4月29日,设立时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其中:北京高科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9,000.00万元;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0.0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资本变更为22,000万元。其中:北京高科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9,000.00万元;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0.00万元;北京同森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2,000.0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实际收到投资金额17,475万元,其中:北京高科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出资9,000.00万元;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际出资1,000.00万元;北京同森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实际出资7,475万元。2017年6月收到北京同森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实际出资7,475万元,累计出资14,950万元,2017年12月31日各合伙人签署退伙协议同意北京同森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退出合伙企业。本公司通过子公司北京高科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拥有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的合伙企业份额,属于非同一控制的企业合并,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为受本公司控制的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合并日为2017年12月31日。
(1)经营管理
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合伙人管理模式,投资决策委员负责审议并决定全部项目的投资方案和退出方案以及负责审议并决定现金管理的实施方案和收益分配方案。投资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3名委员由认缴资本最多的有限合伙人委派和更换。投资委员会实行投票表决制,委员每人一票,其中管理人员由本公司派驻。主要投资领域为互联网科技服务及教育行业等,尚未取得投资收益。
(2)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本公司子公司,不存在与第三方共同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3)收益分配原则
完成退出的项目可分配收益,通过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应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分配方案。项目投资分配顺序为:1、返回实缴资本和该投资本金对应的开发支出;2、优先回报:实缴出资额实际投入项目之日起至分配日止8%的回报率。3、剩余收益分配:应由有限合伙人按其实缴资本比例分配80%,剩余20%应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及其他约定的特定有限合伙人(如有)。4、亏损承担:实缴资本总额内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根据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担,超出有限合伙的实缴资本总额的亏损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4)风险揭示
上市公司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规模为10,000.00万元;实施投资项目存在收益不确定性因素,投资领域中包括教育行业,与本公司所处教育行业存在协同关系。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其他流动资产、债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其他应付款、借款等。本公司在业务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董事会全权负责建立并监督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以及制定和监督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
(1)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涉及的各方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对本公司造成的财务损失,即为信用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来自应收客户款项以及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产品、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的账面值为本公司对于金融资产的最大信用风险。本公司采取客户调查、合同约定履行期限、后期货款跟踪等减少信用风险带来的影响。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为本公司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在资金正常和紧张的情况下,确保有足够的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且与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融资渠道,保持一定水平的备用授信额度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3)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本公司境外子公司在开展业务时会面临外汇风险。公司采取在签订交易合同前,就采取措施防范风险,如选择有利计价货币、适当调整交易价格等。或者视风险控制程度在合同中标明结算货币与保值货币在签订合同时的即期汇率。收付款时,如果结算货币贬值超过合同规定幅度,则按结算货币与保值货币的新汇率将货款加以调整,灵活掌握收付时间防范外汇交易风险。
2)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开展业务或者扩大经营规模需要贷款,拥有的理财产品利率变动,故将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公司采取签订贷款合同前与金融机构融资谈判及随时关注业务头寸等灵活多变的融资策略防范利率风险。
3)价格风险:本公司主要从事教育、不动产租赁、房地产业务,和同行业相比毛利和行业基本一致,存在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不大。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902,809,725.53 | 132,252,164.38 | 15,004,444.43 | 1,050,066,334.34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902,809,725.53 | 132,252,164.38 | 15,004,444.43 | 1,050,066,334.34 |
(1)债务工具投资 | 874,072,872.63 | 132,252,164.38 | 1,006,325,037.01 | |
(2)权益工具投资 | 28,736,852.90 | 15,004,444.43 | 43,741,297.33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764,770,476.00 | 764,770,476.00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2.出租的建筑物 | 764,770,476.00 | 764,770,476.00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902,809,725.53 | 897,022,640.38 | 15,004,444.43 | 1,814,836,810.34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债务工具投资项为委托理财投资产品,属于随时可以查询份额价值并赎回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投资为A股上市的股票,存在交易市场,可以从证券交易所获得股票的价值,故本公司采用交易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深圳高科南山大厦、航都大厦17GHI、招商局广场16、17层和上海方正大厦9、10层房产,处于国内经济发展较好的深圳市及上海市,存在活跃的房地产市场,可以从房地产市场中取得类似资产的交易案例,通过估值技术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估算出公允价值。故使用第二层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本公司聘请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拥有的投资性房地产2021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进行计量,并于2022年2月17日出具中铭评报字【2022】第10002号《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财务报告事宜涉及该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其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信息如下:
1)估值技术方法:采用市场法评估。
所谓市场法,就是根据评估对象和评估目的,选择3个或3个以上符合条件的参照物作为可比实例,进行交易情况、交易时间、区域因素、个别因素修正,确定比较案例的比准价格,根据比准价格确定评估单价,最后确定待估房产价格。
2)重要参数:包括交易实例的交易价格、交易情况调整因素系数、区域调整因素系数、个别因素调整系数、交易日期价格指数调整系数、权益状况调整系数。
比准价格=交易实例的交易价格×(正常交易情况/交易实例的交易情况)×(待估房地产区域因素值/交易实例的房地产区域因素值)×(待估房地产个别因素值/交易实例的房地产个别因素值)×(待估房地产评估基准日价格指数/交易实例的房地产交易日价格指数)×权益状况修正。
深圳高科南山大厦、航都大厦17GHI、招商局广场16、17层和上海方正大厦9、10层房产估值时重要参数如下:
a、深圳高科南山大厦
交易实例的交易价格:评估师通过市场调查发现本年与深圳高科南山大厦类似的案例三宗,故采用三个与投资性房地产相类似交易比较案例的实际交易价格。
重要参数:三个比较案例与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交易时间相近未进行调整,对区域因素的繁华程度参数进行调整,存在个别因素调整,主要对装修、周围环境、建成日期进行了调整。最终计算三个比较案例经参数调整后比准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经与评估前账面价值对比,有一定的增值空间,原因为南山大厦证载用途为厂房,实际可做办公也可用做厂房、机房,近年深圳该类型房屋价格有所增长,因此造成评估增值。
b、航都大厦17GHI
交易实例的交易价格:评估师通过市场调查采用三个位于深圳福田区华强北商圈的交易比较案例的实际交易价格。
重要参数:由于三个比较案例与评估对象地理位置距离较近,交易日期相近、其区域因素、交易日期参数未进行调整,对个别因素调整,主要对装修进行了调整,最终计算三个比较案例经参数调整后比准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c、招商局广场16、17层
交易实例的交易价格:评估师通过市场调查采用三个同在招商局广场的不同楼层的交易比较案例的实际交易价格。
重要参数:由于三个比较案例与评估对象均位于招商局广场,交易日期相近、其区域因素、交易日期等调整参数基本相同,故与比较案例仅对楼层、装修等个别参数调整,取三个比较案例比准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本次市场比较法评估测算值。
d、上海方正大厦9、10层
交易实例的交易价格:评估师通过市场调查采用三个同在上海方正大厦的不同楼层的交易比较案例的实际交易价格。
重要参数:由于三个比较案例与评估对象均位于上海方正大厦,其区域因素、交易日期等参数基本相同,存在个别因素调整如:装修、楼层等因素调整。最终取三个比较案例经参数调整后比准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本次市场比较法评估测算值。
(2)本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中的理财产品,能够依据理财产品发布的预期收益率或产品净值对理财产品现金流进行测算,估算其公允价值,故使用第二层输入值对理财产品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持有的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本公司选择成本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
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
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 | 综合 | 110,252.86 | 20.03 | 20.03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制造方正电子出版系统、方正-SUPPER汉卡、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设备、通讯设备、仪器仪表、办公自动化设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投资管理;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销售电子产品、自行开发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非金属矿石、金属矿石、黄金制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装卸服务;仓储服务;包装服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教育部。其他说明:
详见本报告“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之“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节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详见本节附注“九、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北京大学 | 控股股东的控制方 |
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母公司 |
北京方正实业开发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北大方正投资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深圳方正微电子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香港方正资讯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北大方正培训中心 | 同受一方控制 |
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方正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方正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北京北大资源物业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上海德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北京博雅禾木园林景观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北大资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珠海方正科技多层电路板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北京盛荣饮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北京北大科技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北京怡健殿诊所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北京北大科技园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武汉长江世纪投资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北京方亚海泰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武汉天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苏州方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方正国际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方正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方正商业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方正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方正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北大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一方控制 |
北大培生(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北大科技园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未来十二个月拟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详见本附注“十六、7”所述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未来十二个月拟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详见本附注“十六、7”所述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未来12个月内同受中国平安控制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未来12个月内同受中国平安控制 |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未来12个月内同受中国平安控制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未来12个月内同受中国平安控制 |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未来12个月内同受中国平安控制 |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未来12个月内同受中国平安控制 |
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未来12个月内同受中国平安控制 |
中国平安保险海外(控股)有限公司 | 未来12个月内同受中国平安控制 |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未来12个月内同受中国平安控制 |
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未来12个月内同受中国平安控制 |
深圳平安金融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未来12个月内同受中国平安控制 |
上海平浦投资有限公司 | 未来12个月内同受平安人寿控制 |
深圳平安金融中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未来12个月内同受平安人寿控制 |
深圳安普发展有限公司 | 未来12个月内同受平安人寿控制 |
上海泽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未来12个月内同受平安人寿控制 |
上海东方海外凯旋房地产有限公司 | 未来12个月内同受平安人寿控制 |
平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基金(上海)有限公司 | 未来12个月内同受平安人寿控制 |
北京金丰万晟置业有限公司 | 未来12个月内同受平安人寿控制 |
深圳平安商用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未来12个月内同受平安人寿控制 |
杭州平江投资有限公司 | 未来12个月内同受平安人寿控制 |
重庆安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未来12个月内同受平安人寿控制 |
上海金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未来12个月内同受平安人寿控制 |
富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未来12个月内同受平安人寿控制 |
张有明 | 子公司高科慕课高管、股东 |
兰涛 | 公司自然人股东、离任高管 |
其他 | 受最终控制方及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北大资源物业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物业管理费 | 190,825.50 | 178,955.16 |
上海德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物业管理费 | 21,189.56 | 20,854.51 |
武汉天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物业管理费 | 56,481.59 | 54,069.45 |
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补充医疗保险 | 272,842.56 | 196,975.19 |
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 | 软件服务 | 117,924.53 | 117,924.53 |
北京大学 | 著作权许可、健身房 | 194,174.76 |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财产保险 | 290,760.64 | 3,433.75 |
北京怡健殿诊所有限公司 | 体检费 | 59,762.21 | |
合计 | 1,009,786.59 | 766,387.35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北京北大资源物业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车位 | 32,158.86 | 1,032,549.98 | ||||||||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988,253.20 | |||||||||
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60,932.00 | 88,169.22 | 29,389.74 | 3,525.52 | 2,083.30 | 352,676.82 | ||||
武汉天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车位 | 128,525.72 | 126,788.58 | ||||||||
合计 | 1,148,937.78 | 1,220,270.56 | 88,169.22 | 29,389.74 | 3,525.52 | 2,083.30 | 352,676.82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关联方金融服务
公司在平安银行开立银行一般账户,期末银行存款余额266,054.70元,本期利息收入14,961.51元。
2、关联咨询服务
2013年本公司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托北大方正集团雄厚的实力,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的战略目标,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希望借助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资源”)在房地产开发领域拥有的丰富经验、专业水平、人才储备及品牌等优势,努力提高公司房地产业务的管理水平,本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国信及北京万顺达分别与北大资源签订《咨询服务协议》,聘请北大资源对公司的房地产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并向北大资源支付相应的咨询服务费用。按照协议约定:北大资源提供咨询服务的期限暂定为3年,3年共计15万元。公司在协议约定的咨询服务期届满时且北大资源完成协议约定的所有服务内容并经公司确认认可后,公司向北大资源一次性支付全部咨询服务费用。2016年度咨询服务已经到期,但尚未支付结算咨询服务费用。
3、关联证券代理及委托理财业务
本公司委托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证券业务,代理证券种类为国泰君安和上海银行,期末股份数量为1,575,449股和731,302股。账户本期衍生利息10.46元,期末余额5,918.98元。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北京北大资源物业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210,629.71 | 43,461.61 | 210,729.71 | 22,639.10 |
其他应收款 | 燕园高科(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968,639.33 | 968,639.33 | 968,639.33 | 968,639.33 |
其他应收款 | 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 45,699.00 | 9,139.80 | 45,699.00 | 4,569.90 |
其他应收款 | 张有明 | 4,726,893.36 | 4,726,893.36 | 4,726,893.36 | 4,726,893.36 |
其他应收款 | 武汉天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23,176.38 | 23,176.38 | 23,176.38 | 23,176.38 |
其他应收款 | 张有明、王迈 | 457,810.60 | 457,810.60 | 457,810.60 | 457,810.60 |
其他应收款 | 北大培生(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147,800.00 | 147,800.00 | 147,800.00 | 147,800.00 |
预付账款 | 北京北大资源物业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4,597.54 | 38,012.62 | ||
预付账款 | 上海德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3,453.80 | 3,453.8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北大培生(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14,996,777.69 | 14,996,777.69 | 14,996,777.69 | 14,996,777.69 |
合计 | 21,585,477.41 | 21,373,698.77 | 21,618,992.49 | 21,348,306.36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武汉天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998,876.80 | 998,876.80 |
应付账款 | 方正宽带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58,179.78 | 58,179.78 |
应付账款 | 北京博雅禾木园林景观科技有限公司 | 209,375.03 | 209,375.03 |
其他应付款 | 张有明、王迈、武岳峰 | 34,022.40 | 34,022.40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北大资源物业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74,152.67 | |
其他应付款 | 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 | 117,924.53 | |
其他应付款 |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 991,253.20 | |
合计 | 2,483,784.41 | 1,300,454.01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内容 |
1 | 承诺主体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方正国际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 | 承诺事项 | 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 | |
3 | 承诺内容 | 见注 | 见注 |
4 | 承诺公布日期 | 2021年7月7日 | 2022年2月23日 |
5 | 承诺履行期限 | 承诺方直接或间接与公司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 | |
6 | 履行状况 | 见注 | 见注 |
7 | 正在履行的承诺事项截至目前的履行情况、超期未履行承诺超期的原因及解决方案说明 | 见注 | 见注 |
注: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做出“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此承诺在其直接或间接与公司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持续有效,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7日披露的《中国高科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平安人寿)》。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披露了《中国高科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方正国际教育)》,方正国际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方正国际教育”)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该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就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作出相关承诺,该承诺自承诺函出具日起生效,并在方正国际教育直接或间接与公司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持续有效。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见本节附注十二、7.关联方承诺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担保事项
被担保单位 | 担保单位 | 担保金额 | 债务到期日 | 备注 |
购买国信新城天合广场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 | 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目前部分尚未解除,待业主房产证办理后进行抵押,开发商担保责任解除 | 注1 |
购买国信新城天合广场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 | 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目前部分尚未解除,待业主房产证办理后进行抵押,开发商担保责任解除 | 注2 |
注1:控股子公司-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2011年12月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签订个人房屋贷款合作协议,为购买“国信新城天合广场(北大资源?首座)”房地产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责任,协议有效期为二年。其中,有三名购房客户存在贷款逾期,截至2022年6月30日,三名客户拖欠本金、利息及罚息共计86,764.43元,公司担保余额585.61万元。注2:控股子公司-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2011年11月16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签订商品房销售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为购买“国信新城天合广场(北大资源?首座)”房地产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责任。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担保余额
11.60万元。
2)未决诉讼事项
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详见本附注七、50预计负债、注2。
②公司与上海月月潮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公司对殷建飞及上海月月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月月潮集团”)提起的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程序已于2017年完结,北京一中院判决月月潮集团向公司支付货款25,617,089.60元,违约金18,410,697.06元及保全费5,000元等,同时殷建飞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详见公司临2017-029号公告)。公司已于2017年依法申请北京一中院强制执行。北京一中院于2018年12月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并发送告知书称如中国高科发现被执行人殷建飞、月月潮集团
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以申请北京一中院恢复执行。公司于2018年收回前述判决项下的全部货款25,617,089.60元,及部分违约金3,000,000元(详见公司临2019-002号公告)。
目前,月月潮集团、上海月月潮管道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月月潮管道”,执行过程中主动加入到债权债务关系中与月月潮集团承担连带责任)已经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基于生效判决项下的违约金、保全费、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逾期付款利息向其管理人申报债权29,636,007.94元,其管理人核减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后,认可债权金额为29,634,848.56元,其中5,696,960.53元属于因月月潮集团不履行判决项下的债务而产生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管理人将该笔5,696,960.53元认定为劣后债权。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月月潮集团债权人会议已通过包含上述债权内容的议案。
③公司及子公司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张有明、王迈投资补偿纠纷案件。
2016年1月8日,公司、公司子公司高科教育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和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增资和受让老股的方式收购高科慕课(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根据投资协议,如高科慕课(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7年三年合计经审计的总收入或净利润未能达到约定业绩目标的,则创始股东应按《投资协议》约定的计算方式以现金或无偿转让股权的方式向本公司进行补偿。根据高科慕课(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7年的审计报告,高科慕课(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7年合计总收入和净利润均未能达到《投资协议》约定的业绩目标,2018年创始股东张有明、王迈未能履行其支付补偿款的义务。2019年4月,公司就上述投资协议纠纷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请求张有明、王迈支付投资补偿款44,182,748.40元。
2020年1月2日收到仲裁裁决:1、王迈、张有明共同向公司支付3010万元补偿款;2、王迈、张有明共同向公司支付以301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4月22日起至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的利息;3、王迈、张有明共同向公司支付公司因提起本案仲裁而产生的律师费20万元;4、本案仲裁费由公司承担30%,即110,621.40元;王迈、张有明共同承担70%,即258,116.60元;
5、驳回申请人的其它仲裁请求。2020年2月,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执行到人民币329,655.74元执行款,2021年1月,公司收到(2020)京01执424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告知书,法院以未能找到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已冻结股权的公司无法找到等为由,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1年1月,公司向北京一中院提交了恢复执行申请。后续北京一中院已经恢复了本案的执行程序,公司申请对高科慕课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2021年10月24日,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确定高科慕课在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16.61万元。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后续的执行程序正在推进中。
2020年2月24日公司子公司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申请人”)就上述投资协议纠纷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请求1.张有明、
王迈支付投资补偿款10,098,000.00元,2.裁决张有明、王迈共同向申请人支付因逾期支付补偿款而产生的利息;3.裁决张有明、王迈共同承担申请人因提起本案仲裁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暂计人民币70,000.00元;4.裁决张有明、王迈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2021年9月7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裁决张有明、王迈向申请人支付10,098,000元补偿款及相关利息、律师费、仲裁费用等(详见公司临2021-035号公告),2021年11月24日,本案进入执行程序。2022年4月7日,上海观臻合伙企业收到北京一中院的《执行裁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详见公司临2022-019号公告)。
④本公司子公司深圳高科国融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本公司子公司深圳高科国融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起诉书》,因买卖合同纠纷,将被告一唐山亿网通物流有限公司、被告二唐山市行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三北京新奥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四董瑞海列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剩余货款人民币12,209,525.30元及利息446,756.98元,赔偿原告申请财产保全缴纳的保全费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2)被告二、被告三就上述第1项债务在人民币10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原告就被告四持有的唐山市申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股权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债权数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5日立案。2020年12月1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2018)京0108民初36421号),判令:(1)唐山亿同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深圳高科国融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2,209,525.30元并支付利息损失;(2)唐山亿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深圳高科国融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其他损失25,000.00元;(3)唐山行龙对唐山亿同上述债务在10,000,000.00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深圳高科国融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董瑞海持有的唐山市申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70%股权的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第一项和第二项债权数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最高额不超过20,000,000.00元;(5)北京新奥对唐山亿同应付深圳高科国融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的二分之一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最高额不超过10,000,000.00元;(6)驳回深圳高科国融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唐山亿同、唐山行龙、北京新奥均未履行本案判决所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2021年2月,深圳高科国融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就本案(2018)京0108民初36421号民事生效判决向海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3月5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执行案号为(2021)京0108执5108号。2021年10月13日,深圳高科国融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因未发现可执行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根据北京新奥破产重整裁定以及重整计划,2021年6月4日,深圳高科国融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到北京新奥管理人支付的回款10万元。根据重整计划安排,深圳高科国融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剩余本金债权部分进行留债,在重整计划批准之日起二年内不予清偿,在第三年期满前清偿20%,第四年期满前清偿20%,第五年期满前清偿30%,第六年期满前清偿30%。
2022年4月,深国融与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深国融基于(2018)京0108民初36421号判决书享有的全部债权转让给公司。2022年7月,公司收到海淀法院的《执行裁定书》,经公司申请,海淀法院裁定该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由深国融变更为公司。
⑤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016年张有明将其持有的高科慕课(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7.5%的股权(14.0625万元注册资本)质押给公司子公司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取得借款本金4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6年6月22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借款本金及利息尚未收回,公司已对其借款全额计提减值。2019年3月22日,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张有明归还借款及利息4,640,371.89元。2020年9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书,判决张有明向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偿还借款本金4,000,000.00元及利息(以4,000,00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6月29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按年利率6%计息),并承担律师费140,000.00元及部分诉讼费用。2020年12月,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法院提交了申请对张有明进行强制执行的文件,因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已于2021年5月7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张有明未偿还上述借款及利息。
⑥公司与北大培生(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合同纠纷案件
公司与北大培生(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韩国Iumsol公司拟合资成立的项目公司未能如期注册设立。根据合同约定,若合资公司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未设立完成,北大培生(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应将预付款在6个月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返还给本公司。但北大培生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限返回,2017年根据款项性质转至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同时按照账龄计提减值准备150万元。
2018年度发现该公司出现严重经营困难,款项收回可能性较低,对该款项剩余1,350万元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就该合同纠纷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申请。2020年3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送达的《裁决书》【(2020)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408号】,最终裁决北大培生(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立即返还公司预付款人民币1,500万元,并支付律师费、仲裁费共计197,800.00元。
因北大培生(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未履行前述生效裁决,公司于2020年5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2020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法院扣划的执行款项3,222.31元。2021年1月20号,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因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021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及第三季度报告的收入和成本存在分期不准确的情况,对相关科目进行更正 |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进行追溯重述 | 影响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及第三季度报告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等科目金额,不影响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数据。 | 详见公司临2022-013号公告 |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变动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5月27日收到公司董事武绍霞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武绍霞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临2022-021号公告)。2)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重整的进展2020年2月1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方正集团进行重整,并指定方正集团清算组担任方正集团管理人。2020年7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方正集团及其子公司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方正集团管理人担任上述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
2021年1月29日,最终确定由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珠海国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作为方正集团重整投资者。2021年4月30日,投资者各方及其指定主体已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
2021年6月28日,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为12个月。
2021年10月21日,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已根据重整计划完成“新方正集团”的设立并已取得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所载公司名称为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方正集团直接持有其60%股权。同日,方正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完成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方正集团持有其100%股权。根据重整计划,后续股权过户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安人寿”)、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珠海国资)和转股债权人持股平台将分别持有新方正集团
66.507%、28.503%和4.99%股权,新方正集团将持有方正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100.00%股权。
2022年6月24日,方正集团书面告知公司,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批准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28日。
在前述重整计划完成后,方正国际教育将承接包括本公司在内的相关资产,将持有本公司117,482,984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03%,中国平安作为平安人寿的控股股东,将成为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新方正集团的控股股东尚未变更,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17,482,98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03%。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7,127,628.88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7,127,628.8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127,628.88 | 100.00 | 35,638.15 | 0.50 | 7,091,990.73 | 8,836,456.65 | 100.00 | 44,182.28 | 0.50 | 8,792,274.37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3,950,275.22 | 55.42 | 19,751.38 | 0.50 | 3,930,523.84 | 3,826,134.34 | 43.30 | 19,130.67 | 0.50 | 3,807,003.67 |
关联方组合 | 3,177,353.66 | 44.58 | 15,886.77 | 0.50 | 3,161,466.89 | 5,010,322.31 | 56.70 | 25,051.61 | 0.50 | 4,985,270.70 |
合计 | 7,127,628.88 | / | 35,638.15 | / | 7,091,990.73 | 8,836,456.65 | / | 44,182.28 | / | 8,792,274.3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950,275.22 | 19,751.38 | 0.5 |
合计 | 3,950,275.22 | 19,751.38 | 0.5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关联方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北京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445.25 | 22.22625 | 0.50 |
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13,062.34 | 65.3117 | 0.50 |
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265.58 | 16.33 | 0.50 |
深圳市高科实业有限公司 | 974,845.39 | 4,874.23 | 0.50 |
北京高科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2,181,735.10 | 10,908.68 | 0.50 |
合计 | 3,177,353.66 | 15,886.77 | 0.5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19,130.67 | 620.71 | 19,751.38 | |||
关联方组合 | 25,051.61 | 12,766.90 | -21,931.74 | 15,886.77 | ||
合计 | 44,182.28 | 13,387.61 | -21,931.74 | 35,638.1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年限 |
第一名 | 2,181,735.10 | 10,908.68 | 2,170,826.42 | 30.61 | 1年以内 |
第二名 | 1,218,240.00 | 6,091.20 | 1,212,148.80 | 17.09 | 1年以内 |
第三名 | 974,845.39 | 4,874.23 | 969,971.16 | 13.68 | 1年以内 |
第四名 | 967,950.00 | 4,839.75 | 963,110.25 | 13.58 | 1年以内 |
第五名 | 488,480.00 | 2,442.40 | 486,037.60 | 6.85 | 1年以内 |
合计 | 5,831,250.49 | 29,156.25 | 5,802,094.24 | 81.81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6,898,378.64 | 6,898,378.64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5,900,857.51 | 52,736,192.52 |
合计 | 52,799,236.15 | 59,634,571.1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
委托贷款 | ||
债券投资 | ||
其他 | 6,898,378.64 | 6,898,378.64 |
合计 | 6,898,378.64 | 6,898,378.64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9,002,510.01 |
1至2年 | 517,480.00 |
2至3年 | 921,616.6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73,171.46 |
4至5年 | 6,416,430.00 |
5年以上 | 29,517,713.00 |
合计 | 46,648,921.07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垫付款项 | 423,629.61 | 423,629.60 |
备用金 | 55,321.33 | 55,321.33 |
押金 | 199,960.13 | 249,960.13 |
内部往来款 | 45,970,010.00 | 52,770,010.00 |
合计 | 46,648,921.07 | 53,498,921.06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283,777.61 | 478,950.93 | 762,728.54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4,335.02 | 64,335.02 | ||
本期转回 | -79,000.00 | -79,000.00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269,112.63 | 478,950.93 | 748,063.56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 | 478,950.93 | 478,950.93 | ||||
按组合计提 | 283,777.61 | 64,335.02 | -79,000.00 | 269,112.63 | ||
合计 | 762,728.54 | 64,335.02 | -79,000.00 | - | 748,063.5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深圳高科国融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5,800,000.00 | 直接收回 |
合计 | 15,800,000.00 | / |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内部往来款 | 29,500,000.00 | 5年以上 | 63.24 | 147,500.00 |
第二名 | 内部往来款 | 9,000,000.00 | 1年以内 | 19.29 | 45,000.00 |
第三名 | 内部往来款 | 6,200,000.00 | 4-5年 | 13.29 | 31,000.00 |
第四名 | 代垫仲裁费律师费 | 1,200,000.00 | 1-5年 | 2.57 | 6,000.00 |
第五名 | 押金 | 258,116.60 | 2-3年 | 0.55 | 258,116.60 |
合计 | / | 46,158,116.60 | / | 98.94 | 487,616.60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711,720,300.05 | 36,600,000.00 | 675,120,300.05 | 711,720,300.05 | 36,600,000.00 | 675,120,300.05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711,720,300.05 | 36,600,000.00 | 675,120,300.05 | 711,720,300.05 | 36,600,000.00 | 675,120,300.05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深圳市高科实业有限公司 | 108,000,000.00 | 108,000,000.00 | ||||
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146,790,000.00 | 146,790,000.00 | ||||
北京高科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5,000,000.00 | 55,000,000.00 | ||||
高科慕课(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30,100,000.00 | 30,100,000.00 | 30,100,000.00 | |||
高科教育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6,500,000.00 | 6,500,000.00 | 6,500,000.00 | |||
北京高科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高科江苏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61,709,900.05 | 261,709,900.05 | ||||
香港高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3,620,400.00 | 3,620,400.00 | ||||
合计 | 711,720,300.05 | 711,720,300.05 | 36,60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992,100.89 | 4,299,038.87 | 4,132,176.65 | 769,641.53 |
其他业务 | 2,025,532.40 | -105,918.79 | ||
合计 | 8,017,633.29 | 4,299,038.87 | 4,026,257.86 | 769,641.53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租赁业务 | 2,020,918.50 | 2,020,918.50 |
产教融合业务 | 3,971,182.39 | 3,971,182.39 |
管理费 | 2,025,532.40 | 2,025,532.40 |
合计 | 8,017,633.29 | 8,017,633.29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93,707,343.30元,其中:12,519,748.89元预计将于2022下半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因租赁业务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包含的内容,故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中未包含租赁板块合同及收入金额。
教育服务板块中产教融合业务签订的部分合同为与高校合作办学,合同包含多个学年,且后期确认收入金额会与实际招生人数挂钩。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184,418.00 | 15,00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6,929,047.66 | 10,528,633.23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1,113,465.66 | 25,528,633.23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9,627.06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20,017.94 | 政府补助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551,284.34 | 计提预计负债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3,604,971.11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理财到期投资收益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036.00 | 收取的违约金收入、赞助支出等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95,971.2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90,829.01 | |
合计 | 12,311,241.4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31 | 0.010 | 0.01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35 | -0.011 | -0.011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齐子鑫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8月30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