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11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及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各监事任期即将于2022年12月11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陈刚先生提议,同意提名黄进广、费婷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各位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待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经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会议研究决定,公司将于2022年12月12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监事会同意将本次会议审议的第1项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会议安排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临2022-137号)。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24日
附件:
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黄进广: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4年生,本科学历。1984年至1987年,任佛山市法律顾问处(现佛山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1987年至1994年,任佛山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1994年至今,任广东金信方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11年至2019年,任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9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黄进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费婷: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生,硕士学历。2017年至2019年,任本公司销售支持专员;2019年至2020年,任本公司海外销售专员;2020年至今,任本公司总裁办高级专员。
费婷女士持有本公司10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