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于2022年12月11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了职工大会,选举任明琦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明琦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任明琦女士将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届监事会各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任期三年。任明琦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24日
附件:
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任明琦: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生,本科学历。2011年至2014年,任广东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专员;2014年至2015年,任广东德洛斯照明工业有限公司采购审计专员;2015年至2016年,任广东保威新能源有限公司审计专员;2016年至2019年,任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审计部专员;2019年至今,任本公司审计部高级主管、审计经理。
任明琦女士持有本公司50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