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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汽蓝谷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11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19年12月17日

北京

文件目录

会议议程 ...... 3议案1:关于子公司投资北汽麦格纳制造合资公司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5

会议议程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日期和时间:2019年12月17日13:30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5号12幢一层蓝鲸会议室

5、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日期:自2019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17日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6、 参会人员:2019年12月10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7、 会议安排

序号内容
签到
宣布会议开始,通报现场到会人员情况
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审议议案
股东发言提问
现场投票表决
统计表决结果
宣布表决结果和法律意见书
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1:

关于子公司投资北汽麦格纳制造合资公司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

或“公司”)子公司投资北汽麦格纳制造合资公司项目暨关联交易相关

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1、交易方案概述

根据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新能源”)发展规划和产品开发规划,为落实正在推进的正向开发的高端智能纯电动整车平台产品,北汽新能源拟以子公司卫蓝新能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蓝投资”)作为投资主体与麦格纳国际奥朗爱尔兰有限公司(Magna International Autolaunch Ireland Ltd.)(以下简称“麦格纳爱尔兰”)受让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集团”)所持有的北汽(镇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汽车公司”)的85%股权、镇江市汽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汽投”)所持有的镇江汽车公司的15%股权后,对镇江汽车公司现有规模和资产进行适应性改造升级,打造具有成本优势和技术创新能力的纯电动乘用车制造合资公司(以下简称“麦格纳制造合资公司项目”)。麦格纳制造合资公司项目整体方案由以下三部分内容构成:

第一部分,购买股权类资产。卫蓝投资以人民币(下同)220,982,428.24元现金受让北汽集团所持有的镇江汽车公司的36%股权和以92,076,011.77元现金受让镇江汽投所持有的镇江汽车公司的1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制造合资公司项目合作方麦格纳爱

尔兰通过产权交易所摘牌方式受让北汽集团持有的镇江汽车公司的49%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镇江汽车公司拟更名为北汽蓝谷麦格纳汽车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制造合资公司”)。

第二部分,向制造合资公司增资。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卫蓝投资拟以不高于19,694.16万元、麦格纳爱尔兰拟以不高于18,921.84万元或等值外币,以现金按持股比例向制造合资公司增资, 其中合计

300.00万元计入制造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制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99,700.00万元变更为100,000.00万元,卫蓝投资持有制造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仍为51%。

以上,子公司卫蓝投资受让镇江汽车公司51%股权的交易金额为313,058,440.00元;股权转让交割完成后,卫蓝投资以不超过19,694.16万元向制造合资公司增资。子公司卫蓝投资合计出资金额不超过51,000.00万元,计划2020年一季度完成投资。

第三部分,制造合资公司一期建设。制造合资公司一期规划建设产能15万辆/年,计划于2020年底前实现高端新车型首车下线。拟由镇江市政府指定的投资平台出资建设并将相关资产租赁给制造合资公司使用。

麦格纳制造合资公司项目整体方案中的第一部分内容即购买股权类资产中,卫蓝投资以220,982,428.24元现金受让北汽集团所持有的镇江汽车公司的36%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因交易对方北汽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此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按照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第9.3条规定:“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镇江汽车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因此,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走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符合“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了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目标,即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5%左右。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18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127万辆和125.6万辆,中国新能源汽车屡创历史新高,连续第四年占据新能源汽车产销第一大国;2019年1-10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8.3万辆和94.7万辆,在汽车行业整体下滑和补贴政策退坡等因素影响下,2019年新能源汽车产销虽然增速有所放缓,但比上年同期仍增长11.7%和10.1%。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纯电动汽车的研发、制造及销售,公司的发展战略是在车型上实现“大、中、小”和“高、中、低”的全覆盖,坚持“产品向上、品牌向上”,力争发展成为世界级的新能源汽车科技创新中心和新能源汽车企业。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新四化”,实施品质增长、创新发展、服务转型、互联网+、开放合作等核心举措,推动公司持续发展。研发方面,重点突破新能源三电、智能网联等核心技术,持续推出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制造方面,公司通过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合作,加快发展数字化、定制化、智能化生产方式,向高端智能制造迈进,打造全新中高端ARCFOX系列产品。

公司2019年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74.84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0亿元。利润波动主要是受新能源汽车补贴大幅退坡影响所致。公司积极采取技术降本、新产品平台化和核心零部件模块化和控制运营成本等降本举措,尤其是中高端产品推出后,将有利于公司业绩改善。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81.80亿元。公司资金在保障生产经营正常运行的前提下,能够支持本次投资资金支出。本次投资将增加公司资金支出,存在增加公司现金流压力的风险。公司将谨慎做好资金管理和运营资金安排。

公司坚持“产品向上、品牌向上”战略,现有产品主要为EC系列、EX系列、EU系列等车型。2018年公司推出了A级纯电动轿车EU5产品,上市以来一直在细分市场处于销量领先地位。2019年公司推出了B级纯电动轿车EU7产品,也受到市场关注。子公司目前的生产基地具备EC\EX\EU等现有车型产品的生产能力,2019年全年计划产能利用率为68%。随着新能源汽车产品消费升级趋势越加明显,为占领中高端新能源汽车市场,公司联合麦格纳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共同打造全新ARCFOX品牌及产品,以积极应对未来新能源汽车的市场竞争。

本次与麦格纳爱尔兰合资成立的制造合资公司,将具备满足生产全新开发的ARCFOX系列产品特殊工艺和高品质质量要求的制造能力。制造合资公司必需具有独立的整车生产资质,并且在制造工艺、建设周期上都要满足公司全新研发的中高端车型的需求。公司会同麦格纳共同对公司现有的生产基地从政策法规、产品规划、工艺水平、加工深度、工艺通过性、项目建设周期和投资强度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论证分析,镇江汽车公司在符合独立的整车生产资质要求的前提下,与本项目生产制造规划总量匹配度最高。且国家产业政策不鼓励新增产能,鼓励通过兼并重组方式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对镇江汽车公司进行重组

改造,利用现有生产设备等优质资产进行小规模技改,即可实现公司全新开发的高端车型即ARCFOX品牌系列产品的量产,又对国家政策的符合性高,且项目建设周期短、投资成本相对低,是本项目的最优方案选择。

综上所述,本项目是公司基于对行业发展趋势的分析,实施公司发展战略,评估政策法规符合性和项目经济性后,认为能够为公司引入国际一流的车辆制造工艺标准和制造流程体系,满足公司全新研发的中高端全新车型产品的特殊生产制造工艺要求,保证制造全过程高质量控制,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

二、本次交易对方之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资产受让方卫蓝投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出让方北汽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故卫蓝投资受让镇江汽车36%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双河大街9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双河大街99号

法定代表人:徐和谊

注册资本:1,713,200.833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596199

成立日期:1994年06月30日

经营范围:制造汽车(含轻型越野汽车、轻、微型客货汽车、多

功能车、专用车、轿车)、农用机械、农用运输车、摩托车、内燃机及汽车配件;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设计、研发、销售汽车(含重型货车、大中型客车、轻型越野汽车、轻、微型客货汽车、多功能车、专用车、轿车、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农用机械、农用运输车、非道路车辆、摩托车、内燃机、汽车配件、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零部件加工设备;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劳务派遣;汽车企业管理技术培训;计算机技术培训;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道路货物运输;仓储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公园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持有北汽集团100%股权,其实际出资人职责由北京市国资委履行。北汽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

(三)关联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北汽集团是北京汽车工业的战略规划与资本运营中心、财务与风险控制中心、运营管控与资源共享中心,拥有整车制造、零部件制造、汽车服务贸易、研发、教育和投资等企(事)业单位。近年来,北汽集团在不断发展传统汽车业务的同时,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实现了轿车、越野车、商用车、新能源汽车同步发展,整车制造与上下游产业链关联互动,自主创新与合资合作互相支撑的产业格局。

(四)关联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 / 2018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7,048,189.47
股东权益11,845,162.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3,945,073.70
营业总收入25,888,253.33
营业收入25,827,696.24
利润总额1,979,451.14
净利润1,317,394.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0,483.32

注:北汽集团2018年度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本次交易对方之非关联方介绍

(一)非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镇江市汽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地址:镇江市中山东路381号中山大厦4楼办公地址:镇江市中山东路381号中山大厦4楼法定代表人:朱涛注册资本: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06768374X2成立日期:2013年05月10日经营范围:汽车及相关产业的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服务;股权投资;技术服务;销售汽车(含重载货车、中高档客车、轻型越野车和变形车、特种车、专用车)及其配件。(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新城区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老城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安置房建设开发;汽车产业项目基础设施的建设开发;城镇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建设;土地整理的施工;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镇江汽投100%股权。

镇江汽投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二)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镇江汽投主要业务为汽车及相关产业的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最近三年发展稳定。

(三)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镇江汽投经审计的总资产304,147.34万元,所有者权益126,962.78万元,净利润-5,531.47万元。

四、本次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北汽集团持有的镇江汽车公司36%股权和镇江汽投持有的镇江汽车公司15%股权。本次交易类别为购买资产类交易。

2、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担保、未决法律诉讼、或有负债等对评估结果会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说明

目前镇江汽车公司主要资产为存货、车辆、电子设备、在建工程。

本次交易完成后,子公司将与合作方麦格纳爱尔兰对制造合资公司现有规模和资产进行适应性升级改造,建设纯电动乘用车的生产制造能力,一期规划建设产能15万辆/年,计划2020年底前实现高端新车型首车下线。

4、标的资产其他有关信息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镇江汽车公司注册成立于2013年9月25日,注册地址为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镇北汽大道1号,主营业务为汽

车制造。目前股东和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及实缴出资(万元)股权比例
1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84,745.0085%
2镇江市汽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4,955.0015%
合计99,700.00100%

镇江汽车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过增资、减资或改制。

5、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镇江汽投已放弃对镇江汽车公司36%股权的优先受让权;北汽集团放弃对镇江汽车公司15%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6、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镇江汽车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
一、营业收入39888.56160,085.51
减:营业成本37858.06159,596.66
营业税金及附加1785.886,167.70
销售费用1.3240.50
管理费用4777.198,044.61
研发费用887.67
财务费用1323.422,821.98
资产减值损失-124.28-1,293.48
加:投资收益15.52
资产处置收益-2.21159.77
二、营业利润-5839.25-17,736.36
加:营业外收入2.449.26
减:营业外支出25.00
三、利润总额-5836.81-17,752.10
减:所得税费用-50.8050.93
四、净利润-5786.01-17,803.03

以上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

务资格。

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公司不存在为镇江汽车公司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形,不存在镇江汽车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二)交易价格确定

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经交易双方协商同意,本次交易以履行完毕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的评估价值为交易价格。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出具了《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北汽(镇江)汽车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9)第0928号),以2019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在评估基准日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镇江汽车公司的评估价值为61,384.01万元,增值额为1,675.21万元,增值率为2.81 %。该资产评估报告已经履行完毕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

根据前述评估情况,评估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卫蓝投资向北汽集团购买其所持有的镇江汽车公司36%股权的评估价值为22,098.24万元,交易价格为220,982,428.24元;卫蓝投资向镇江汽投购买其所持有的镇江汽车公司15%股权的评估价值为9207.60万元,交易价格为92,076,011.76元。即本次交易中卫蓝投资合计受让镇江汽车公司的51%股权的交易金额共计313,058,440.00元。

五、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合同签订主体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与卫蓝新能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购买协议》由卫蓝投资作为标的资产购买方(以下简称“买方”)、北汽集团作为标的资产出售方(以下简称“卖方”)签署。

《镇江市汽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卫蓝新能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购买协议》由卫蓝投资作为标的资产购买方(以下简称“买方”)、镇江汽投作为标的资产出售方(以下简称“卖方”)签署。

以上两个协议,以下统称 “《股权购买协议》”。

(二)本次交易价格

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同意,本次交易拟以履行完毕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的评估价值为交易价格。

评估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卫蓝投资向北汽集团购买其所持有的镇江汽车公司36%股权的评估价值为22,098.24万元,交易价格为220,982,428.24元。

评估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卫蓝投资向镇江汽投购买其所持有的镇江汽车公司15%股权的评估价值为9207.60万元,交易价格为92,076,011.76元。

(三)支付方式

1、向北汽集团购买其所持有的镇江汽车公司36%股权的支付方式

在不晚于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登记及向商务部门备案后第五(5)个工作日,买方应当将购买价款一次性支付给卖方。

购买价款应以现金支付给卖方,并在付款到期日或之前以电汇的方式支付。

2、向镇江汽投购买其所持有的镇江汽车公司15%股权的支付方式

于麦格纳爱尔兰与北汽集团签订购买镇江汽车公司49%股权的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的三(3)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购买价款的60%(“首付款”),于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及于商务部门备案完成之后且无论如何不晚于该等登记和备案完成后的第三(3)个工作日,通过现金支付方式向卖方支付购买价款中除首付款之外的剩余款项。

(四)交割

交易双方应尽快和无论如何在2020年3月31日前满足《股权购买协议》中约定的买方交割义务的前提条件和卖方交割义务的前提条件。

(五)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股权购买协议》于文首所载日期签署并生效。文首所载日期以本次交易各方履行完毕内部决策程序,正式签署时填写的日期为准。

除非通过双方正式签署并交付的书面文件,否则不得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改进、变更和补充。

本协议于以下情形可以被终止:

如本次交易中任何一方承诺或义务的重大违反,且该等违反在向另一方递交通知后的三十(30)日内未能被补救,或一方合理决定任何对方交割条件、任何对方交割行动或任何登记和备案的及时满足已经不可能或不切实际,则由另一方在交割前终止;

如果本次交易中任何一方交割条件在交割最终截止日或之前未能满足,则由另一方终止;或在交割前由买方和卖方双方书面同意终止

(六)违约责任

1、合同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本协议中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均应被视为违反本协议。如果违约方未能在三十(30)日内或另一方要求的其他救济期间内补救违约行为或如果实施的救济无效且该其他方仍遭受损失,则违约方应根据以下约定向另一方进行赔偿。

2、买方赔偿。买方应当使各卖方受偿方免于,并且应赔偿各卖方受偿方,任何卖方受偿方遭受或招致的任何损失,及就以下内容产生、引起或与之相关的损失:

(a)违反买方在本协议、买方交割证书或交易文件中所作的任何承诺、义务、陈述或保证;或

(b)买方与交易文件或拟定交易相关的任何欺诈、故意失实陈述、重大疏忽或故意不当行为。

3、赔偿限制。尽管本协议有任何相反约定,(a)卖方不应承担买方受偿方提出的任何单项索偿相关的损失,除非买方受偿方有权就该等单项索偿可获赔的损失超过人民币100,000元(“买方可计赔损失”),则任何该等可计赔损失届时将可计入买方合计起赔额(定义见下)的计算;及(b)只有全部买方可计赔损失的总额共计超过人民币1,000,000元(如上述(a)项约定的不予承担的索偿除外)(“买方合计起赔额”),卖方才应承担买方可计赔损失,在该等情形下买方应有权索求该等买方可计赔损失的全部而不仅仅是超出部分。

(七)其他条款

双方同意,镇江汽车公司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损益应当由买方享有和承担。

本次交易双方,各方应承担并支付代表或为该方利益而产生或将来发生的与本次交易的谈判、准备、完成和履行有关的所有费用、成本和开支(包括所有法律费用和开支)。

六、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麦格纳制造合资公司项目,通过与麦格纳的合资合作将为镇江制造基地引入国际一流的车辆制造工艺标准和制造流程体系,保证公司新研发的高端全新车型产品的特殊生产制造工艺要求,保证新研发的高端全新车型制造全过程高质量控制,保证公司新研发的高端全新车型各项先进性能指标的充分体现,保证公司新研发的高端全新车型整体水平与国际高端新能源汽车保持一致,保证公司新研发的高端全新

车型给消费者带来美好的体验。通过制造合资公司项目使公司实现产品向上、品牌向上的战略目标有了可靠保障,为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保持强有力的发展形势奠定了坚实基础,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交易是北汽麦格纳制造合资公司项目整体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交易直接影响麦格纳制造合资公司项目能否实施。

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财务报表合并主体范围发生变化,合并类型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标的公司镇江汽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和委托理财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财务不产生重大影响。在销量达到预期的情况下,未来将有利于公司经营持续发展,提高公司经营业绩、营业收入和利润。

七、本次交易的风险分析

本项目中对制造合资公司预计未来10年的生产制造规划总量约135万辆,投资回收期预计为7年,内部收益率预计为19%。该规划总量是公司结合历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增长情况和《“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对新能源汽车“到2020年,实现当年产销200万辆以上,累计产销超过500万辆”规划目标,基于公司对新能源乘用车市场发展预测,综合评估后确定的。公司认为该预测具有合理性。

本次交易可能存在以下风险:一是本项目存在制造合资公司项目的合作方麦格纳爱尔兰能否顺利通过产权交易所摘牌方式取得镇江汽车公司的49%股权的不确定性风险。对此,本次交易约定和北汽集团与麦格纳爱尔兰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股权转让交易同时进行交割。如制造合资公司项目的合作对方麦格纳爱尔兰未能顺利通过产权交易所摘牌方式获得镇江汽车公司的49%股权,则本次交易终止。

二是本项目存在制造合资公司的技改建设进度能否按计划完成的

风险。对此,公司将密切跟踪项目技改建设进度,在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科学合理组织工程建设资源,力争按计划完成建设。

三是本项目存在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支持政策和市场经济环境出现重大变化将对本项目未来效益产生较大影响的风险,存在制造合资公司盈利能力能否达到预期的风险,存在新产品能否按计划时间投产并上市的风险,存在新产品投放市场后销量能否达到预期的风险,存在受销量等因素影响能否达成盈利预测的风险。对此,公司将密切关注产业政策变化,在充分进行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做好预研产品开发规划,组织好新产品开发和生产准备,做好新产品上市前期准备以期在新产品投放市场后获得市场认可。

本议案已经公司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和九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2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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