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
董 煜 叶康涛 吴邲光 赵 军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