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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民百:兰州民百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04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环北”或“子公司”)拟通过房产抵押或定期存单质押等方式,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授信的基本情况

因全资子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同意杭州环北拟通过房产抵押或定期存单质押等方式,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杭州环北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

申请授信主体申请银行授信额度
杭州环北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站支行2.3亿
杭州环北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江支行1.7亿

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等以杭州环北与相关银行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宜在公司董事会议事范围之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自主决定与各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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