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于2019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7人,董事张志新先生因工作原因出差外地,书面委托董事陈培玉先生代为参加并行使表决权,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监事和公司经管会成员列席会议。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