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八次监事会于2020年09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2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2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提名李晓红女士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股东提名李晓红女士为公司监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09月25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晓红,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长春税务学院税务系税务专业经济学学士,历任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科银行结算员(见习);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成本科材料核算员,固定资产管理员;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综合会计科总账管理与稽核员;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综合会计科见习经理,副科长,科长;2014年2月至2017年10月任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驻轿车销售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2017年10月起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综合会计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