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月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见《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