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9年11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同意公司关联自然人李春晖女士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橘韵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长沙华中心二期项目所属房屋一套,房屋面积为
56.84平方米,购房总价款为1,235,352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李春晖女士为本公司副总经理,因此上述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