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1月8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11号华远·企业中心11号楼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张馥香女士未能亲自出席,授权董事李然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5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王乐斌先生主持,经逐项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王乐斌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王乐斌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