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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银电力: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公司代码:600744 公司简称:华银电力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部及下属的火电、水电、风电等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组织架构。包含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专业委员会、本部及下属单位的组成及职责权限、议事规则等业务和事项。

2.战略规划及计划管理。包含发展战略的编制、发展战略的执行。

3.人力资源。包含人力资源的引进与开发、人力资源的使用与退出。

4.社会责任。包含安全生产、节能管理、环境保护、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对重大事项的应急管理等。

5.企业文化。包含企业文化、政策研究以及法律事务管理等。

6.反舞弊。包含反舞弊体系的建立及反舞弊信息沟通。

7.“三重一大”管理。包含“三重一大”决策、执行等事项。

8.全面风险管理。包含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风险管理计划与实施等。

9.项目前期开发管理。包含项目前期计划、审批等事项。

10.项目投资管理。包含项目投资计划管理、项目开工管理、项目后评价等。

11.工程建设管理(煤炭)。包含项目规划、工程立项、工程招标、工程造价、工程建设、工程验收等各个方面的业务和事项。

12.工程建设管理(电力及其它)。包含项目规划、工程立项、工程招标、工程造价、工程建设、工程验收等各个方面的业务和事项。

13.生产管理(电力及其它)。包含运行管理、检修管理、技术改造、安全管理等。

14.销售管理。包含电力营销和其他销售业务。

15.燃料管理。包括燃料计划、采购、燃料合同管理、燃料实物管理、燃料价格管理等。

16.采购管理。包含采购计划、招标采购、非招标采购、供应商管理等。

17.物资管理。包含物资仓储管理、报废、闲置物资管理等。

18.固定资产管理。包含固定资产验收、日常管理、处置等事项。

19.无形资产管理。包含无形资产登记及摊销、减值等事项。

20.股权管理。包含参股新建管理、股权转让管理、并购管理等事项。

21.产权管理。包含产权登记及资产评估等。

22.预算管理。包含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编制、预算审核及下达、预算的执行与监控、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情况考核。

23.资金管理。包含筹资管理、投资管理、现金管理、网上银行、付款管理、收款管理等业务和事项。

24.担保管理。包含担保业务的调查评估与审批、执行与监控等。

25.税务管理。包含税款计提与缴纳、发票管理等。

26.财务报告。包含会计政策、一般公认会计准则、会计核算办法的制定和审批、会计核算办法、科目框图、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财务报表的编制、编制合并报表、财务报告的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分析利用、会计档案管理等业务和事项。

27.合同管理。包含招投标管理、合同订立、合同履行、授权及公章管理等。

28.法律事务管理。包含诉讼管理、决策支持与服务等事项。

29.品牌形象管理。包含品牌传播、舆情管理、信访管理等。

30.综合事务管理。包含印章管理。

31.科技项目管理。包含科技项目立项与研究、开发与保护、研究与开发的账务处理等方面。

32.内部信息传递。包含OA办公系统管理、签报制度、主要会议、信息披露(发布)及管理、机要与档案管理等。

33.信息系统管理。包含信息化规划管理、信息化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信息化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运维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34.内部控制评价。包含内部控制评价组织与执行等事项。

35.内部审计。包含内部审计计划的制定与执行等事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燃料管理、安全管理、电力市场营销。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错报≥利润总额的5%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的3%
资产总额错报≥资产总额的3%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3%错报<资产总额的0.5%
营业收入总额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0.5%
所有者权益总额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的;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及内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损失金额损失金额500万元及以上损失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至500万元损失金额小于人民币100万元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
性控制;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缺陷:替小股东代垫出资

(1)缺陷性质及影响

2010年,为丰富电源结构、分享内蒙古地区风电发展收益,公司与国家行政学院所属欣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自然人小股东殷芳合作,收购其持有的锡林郭勒盟西乌旗一期风电场的全部前期工作成果,发起组建了由我公司控股的大唐华银欣正锡林郭勒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欣正公司),接替欣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核准的锡林郭勒盟西乌旗一期风电场的开发建设。作为收购前期工作成果及进一步合作开发的条件,2011年,公司替大唐华银欣正锡林郭勒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小股东欣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自然人小股东殷芳借款,供其出资2920万元,经小股东确认后,公司按照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对该垫资按月计提了资金利息。在以欣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殷芳分红扣抵该垫资及资金利息后,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借款已降至222.18万元。

该缺陷属于执行缺陷。小股东实际未履行出资义务,形成了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但该事项属于获取风电项目资源承担的出资成本,虽然公司收取了资金利息,但存在监管风险。

(2)缺陷整改情况

为控制我公司代垫出资风险,2016年8月,我公司与欣正投资、殷芳签署股权质押协议,并办理了公证、工商登记等相关《股权质押手续》,分别将所持欣正风电公司31%和9%股权质押给华银电力,作为其欠款的担保。股权质押合同中确定了担保期限:从质押合同生效之日算起,一直到华银电力享有对小股东的追偿权开始后二年。质权实现的方式:华银电力与小股东以质物折价清偿债权;由人民法院自行或委托他人卖出质物;依法聘请拍卖机构将质物拍卖以拍卖价款清偿债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现质权的方法。

(3)整改计划

公司积极推动上述两家股东实施股权工作,尽快收回公司代垫资金。同时,公司将持续推动欣正公司通过股东大会进行利润分配,冲减收回代垫资金。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贺子波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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