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全资子公司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
限公司部分灰管线土地收储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项目概述
2020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发电公司”)收到株洲市石峰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收储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清水塘片区土地和灰管线资产的函》,因当地政府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株洲市石峰区土地储备中心拟对株洲发电公司部分灰管线土地进行收储。株洲发电公司按照土地收储方式与地方政府开展收储谈判,并于近日完成土地收储谈判工作。
二、项目收储方基本情况
项目收储方为株洲市石峰区土地储备中心,其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联关系。
三、项目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政府征收涉及株洲发电公司部分灰管线土地面积
34.14亩,土地性质为工业出让地,土地使用证取得时间为
1996年5月,批准使用年限50年,目前已使用24年,剩余使用年限26年;地上资产为四根灰管线,单根长度3.9公里;截至2020年9月30日,株洲发电公司上述灰管线土地及地面资产账面净值为256.68万元。
经与当地政府协商,本次收储评估范围为灰管线土地面积34.14亩及原125MW机组二根灰管线;土地收储后拆除的二根300MW机组灰管线,由当地政府负责在原址周边进行改迁新建,改迁新建后的灰管线所有权及使用权归株洲发电公司。
四、标的资产权属状况
本次转让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五、标的评估情况
按照《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规定,株洲市石峰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湖南建业房地产评估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对标的资产开展评估工作,以202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根据评估结果,本次株洲发电公司部分灰管线土地资产收储补偿费用为1289.51万元。
六、处置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株洲发电公司灰管线贯穿株洲清水塘老工业区核心地块,成带状分布,本次株洲发电公司灰管线土地资产收储后,当地政府可根据城市规划进行片区建设开发;当地政府承诺收储后将新建两根灰管线置换老旧灰管线交株洲发电公司所有和使用,有利于株洲发电公司生产设备提质改造。
本次株洲发电公司灰管线土地资产收储,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