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第12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1年11月12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2021年11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年度第12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董事刘智辉、刘全成、孙延文、王俊启、初曰亭、徐莉萍、彭建刚、刘冬来、谢里、刘建龙、苗世昌共11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聘免公司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刘智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公司聘任贺子波先生为公司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回避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