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和文件,经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审慎分析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上海小魅科技有限公司从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上海小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魅科技”)为公司参股公司,目前经营正常,且小魅科技本次融资为公司收购安世集团交易方案的一部分,公司成功取得安世集团的控制权后将有利于公司未来进一步整合电子信息产业链上中游资源,提升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艳辉、肖建华
2019年8月20日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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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辉 | 肖建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