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索普”或“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江苏索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0 号)核准,2021年3月,公司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9,494,584 股,每股发行价8.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2,999,993.04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927,825.0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4,072,168.0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3日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033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会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各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披露的《江苏索普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醋酸造气工艺技术提升建设项目 | 105,994.12 | 79,3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20,000.00 | 20,000.00 |
合计 | 125,994.12 | 99,300.00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截至2022年末累计投入金额 | 截至2022年末累计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
1 | 醋酸造气工艺技术提升建设项目 | 78,407.22 | 67,430.68 | 1,963.33 |
2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20,000.00 | 20,000.00 | 37.86 |
合计 | 98,407.22 | 87,430.68 | 2,001.19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募投项目中“醋酸造气工艺技术提升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86.00%。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项目施工已进入扫尾阶段。上述项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无法在原预计时间内建成投产。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醋酸造气工艺技术提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受物流等影响,出现建设材料不能按时到场、施工人员不能满员工作等情形导致总体进度较预期延迟。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该项目建设已进入扫尾阶段,江苏索普正组织推进预评估整改和开车前辅导检查整改,做好吹扫、置换、试车方案等试生产工作准备。该项目需要在公司醋酸装置大修时才能接入现生产系统,完成系统整合,投入试生产。综合以上原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预计将延期至2023年三季度末。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本次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募投项目延期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主体、投资方向、投资总额以及建设规模均保持不变,本次调整不会对项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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