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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实发展拟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8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合理控制财务成本,同时使公司能够灵活选择融资工具,及时满足资金需求,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发行不超过等值于60亿元人民币的债务融资产品,包括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债、类永续债、资产支持证券和其他短期及中长期债务融资产品。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

公司拟申请发行不超过等值于60亿元人民币的债务融资产品,包括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债、类永续债、资产支持证券和其他短期及中长期债务融资产品。

2、发行时间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相关产品监管审批或注册有效

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3、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发行债务融资产品募集的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或项目投资等。

4、发行期限

公司拟注册发行的各类短期债务融资产品的融资期限不超过 1年(含1年),拟注册发行的各类中长期债务融资产品的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5、决议有效期

本决议的有效期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24个月。

二、发行相关的授权事项

为更好的把握债务融资产品的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债务融资产品发行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制定和实施发行的具体方案、决定债务融资产品发行上市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及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或调整发行的品种、各品种金额、是否分期发行及在注册通知书或监管批文有效期内决定各有关发行金额的安排、发行时机、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发行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确定并聘请中介机构、承销方式、定价方式、票面利率或确定方式、

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细节、偿债保证措施、担保等增信事项、债务融资产品上市与发行等。

2、根据监管机构意见和/或市场条件的变化,对发行方案及发行相关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

3、代表公司进行债务融资产品发行、上市相关的谈判,签署与债务融资产品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办理其他与发行、上市相关的具体事宜。

5、上述授权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三、发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次公司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发行方案及授权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相关主管部门获准发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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