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三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三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票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配合修订《公司章程》一同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19年5月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一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