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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银星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3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编号: 2020-014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2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2月19日披露了《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0年3月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

2020年3月20日,证监会发布《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发行监管问答》”),根据《发行监管问答》的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也需要满足最新的相关监管要求。

公司特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作如下提示:

一、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和进展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中庚地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庚集团”)、何珠兴、林聪等3名投资者,

其中中庚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何珠兴、林聪为公司计划引入的战略投资者。

2、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合计不超过3,840万股(含本数),即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全部以现金认购。依据公司与各发行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各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股)认购金额(万元)
1中庚集团不低于9,090,910不低于10,000.00
2何珠兴21,036,36223,140.00
3林聪8,272,7289,100.00
合计38,400,00042,240.00

如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认购对象放弃认购全部或部分股票份额的,其他认购对象拥有认购该等股票份额的权利,有多个认购对象同时提出行使认购权的,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1.0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4、控股股东中庚集团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5、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2,240.00万元(含42,2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正在配合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报准备工作。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何珠兴、林聪是否符合战略投资者要求的提示

根据3月20日证监会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本次非公开发行中的战略投资者应满足相关条件并符合特定情形,且上市公司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和律师也需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据此,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目前公司尚需根据《发行监管问答》的规定,进一步论证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战略投资者的最新监管要求,发行对象存在不符合战略投资者要求的可能,公司后续将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3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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