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5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20年5月21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夏建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汤峰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