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21年3月30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在聚焦现有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服务的主营业务基础上,为更好地推动公司战略转型,探索MEMS(微机电系统)产业的发展机遇,拟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按照武汉敏声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敏声”)投前估值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认购其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预计将持有武汉敏声2.91%股权。武汉敏声本次增资可能同时引入公司外的其他投资者,其新增注册资本总额、公司认购其新增注册资本的具体金额及增资完成后各方持股比例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具体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公司董事徐红星持有武汉敏声3%股权,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