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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银星: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07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内部管理的实际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促进公司转型发展,拟对内部管理机构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况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拟聘任梁明媚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梁明媚女士简历如下:

梁明媚,女,1975年11月,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霍英东基金会秘书、霍英东集团有荣新技船队特派员、霍英东集团南沙蒲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光大银行番禺支行办公室主任/私人业务部经理/理财中心负责人、光大银行南沙支行私人业务部经理/公司业务部经理/行长助理、兴业银行市桥支行筹建负责人、兴业银行番禺支行行长、南沙自贸区分行(二级分行)行长、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平安集团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华东区总经理/全国业务负责人、平安陆金所金融市场部总经理。2022年12月加入本公司,分管财务及融资工作。

梁明媚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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