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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银星: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07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编号:2023-012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拟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日常营运资金周转及与业务相关的项目投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并在该额度范围内,根据金融机构要求,为上述融资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为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实现高效筹措资金,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上述抵押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贷款及银行票据的抵押担保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而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抵押担保及贷款额度内,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等条件决定具体实施贷款及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额度内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等事项,实际抵押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抵押担保合同为准。超过上述额度的其他抵押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抵押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自有资产设定抵押申请授信或融资余额为人民币0元。

三、贷款人及抵押人基本情况

(一)贷款人及抵押人基本信息

1、上海庚星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C2M9XPXR

法定代表人:梁衍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166弄1号3302B室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2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充电桩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公司持股100%股权

2、上海庚云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C2XRFBXF

法定代表人:梁衍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166弄1号3303室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2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充电桩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公司持股100%股权

3、福州庚星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2MAC4WAD74L法定代表人:梁衍锋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东街83号福建国际青年交流中心29层-01室

成立日期:2022-11-2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充电桩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构成:公司持股100%股权

4、宁波星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高新商用房A1-204-3室法定代表人:周文华注册资本:4,000.00 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7年06月06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 (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 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构成:公司持股100%股权

(二)贷款人及抵押人财务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庚星、上海庚云、福州庚星尚未开展实际运营,且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宁波星庚运营正常,

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抵押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抵押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未签订抵押协议。2023年度,公司将根据上海庚星、上海庚云和福州庚星、宁波星庚的申请,在上述抵押额度内,结合实际资金需求与授信、融资规模,根据金融机构相关要求签订具体抵押担保协议。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二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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