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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酒店:关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9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查阅了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风险管理自我评估报告》等,取得并审阅了财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与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于1997年10月正式成立,现有注册资金10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13234784X2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36H231000001

法定代表人:马名驹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00号301室

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公司的股权结构: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其中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8.55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85.50%;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出资0.95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9.50%;上海锦江饭店有限公司出资0.50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

5.00%。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根据财务公司报送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风险管理自我评估报告》,财务公司已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职责边界清晰的风险治理架构,确保财务公司在合理的风险水平下安全、稳健经营。

(一)内部控制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及实际运营需要,财务公司组建了高效、精干的内设机构,机构职责及岗位设置充分体现了相互牵制、审慎独立、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财务公司建立了由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运行机制,并对各自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

1、财务公司组织架构设置情况如下:

2、健全业务操作,加强内部控制,搭建风控体系

(1)按照审慎经营,内控优先的原则,财务公司制订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主要涉及结算业务、信贷业务、资金管理、风险管理、法律合规、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和综合事务管理等管理制度。

(2)财务公司根据业务开展及风险控制要求,逐步对有关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进行了修订或完善,目前已形成一套比较健全的包括业务操作、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在内的规章制度体系,确保了各项业务的有序、合规开展。

3、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稽核,提高风险管控和案件防控意识

(1)制定有《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内控管理办法》及《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等制度,有效防范财务公司内外部风险,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2)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强化业务部门日常管理,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专项检查”的方式,夯实内部稽核监督工作,对各项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进行检查、监督,提出内部稽核审计整改事项并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3)进行案件风险防控教育,组织相关专题教育活动,剖析案例,提示风险,警示员工,总结经验,提高风险防控意识,为业务创新奠定稳健基础。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负责研究并提出其风险管理制度建议。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的合理设定,形成了部门间、岗位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风险状况、风险管理效率进行分析和评估,提出建议,并向其董事会汇报。

(三)重要控制活动

1、资金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关于资金管理、结算管理的各项管理办法和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1)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

则,在银监会颁布的规范权限内严格操作,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在资金结算业务方面,依托财务公司系统,通过代理支付的方式,及时、准确完成款项支付。

2、信贷业务控制

(1)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建立贷前、贷中、贷后完整的信贷业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管理机制,有效防范信用风险和不良信贷资产的发生。同时,根据监管机构出台的政策规范文件要求,不断对业务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进一步规范化信贷业务的开展。

(2)票据贴现严格按照票据法和支付结算管理办法对票据票面和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查,确保票据真实、贸易背景真实;票据再贴现、转贴现业务流程清晰、职责明确,并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

(3)按照监管部门有关规定要求按季度进行贷后检查,主要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贷款和展期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检查,并撰写贷后检查报告,同时由风险管理人员对贷后检查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信息系统管理

(1)根据业务需要,陆续建设了与业务发展相匹配的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功能包括:资金结算、贷款管理等。

(2)信息系统网络设计遵循内外网隔离原则,系统操作实行授权和电子签名认证方式,制定了安全有效的数据备份策略,数据库应用系统实行双机实时备份,保证了信息系统服务的及时性和连续性。

(3)建设了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体系,强化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研究推进财务公司安全设备测试,配置防火墙对信息系统核心网络进行加固,提高信息系统安全水平。

(4)建立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制度,明确运行维护职责和要求,建立了有效的科技支撑工作机制,为信息系统安全平稳运行提供保证。

目前信息系统运行安全、平稳。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制定了相关的业务制度和流程,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整体风险可控。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根据财务公司报送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风险管理自我评估报告》,财务公司各项风险的监管指标均符合标准值要求,风险防范能力较强,整体风险隐患较小。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1,262,596.85万元,所有者权益160,412.43万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1,094,912.39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539.33万元,利润总额9,674.21万元,净利润7,288.88万元。

(二)管理情况

自开业运营以来,财务公司坚持稳健审慎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及财务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遵循“规范经营,稳健发展、专业服务”的经营方针,稳步推进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加强风险管控,推进制度建设,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强化流动性管控,在确保资金安全和集团支付的前提下,优化资产配置结构。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能力,促进公司各项业务健康发展。

目前,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有效,风险可控,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情形,对本公司存放资金未带来过任何安全隐患。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指标名称监管要求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资本充足率≧10%24.27%22.22%15.09%
不良资产率≦4%0%0%0%
不良贷款率≦5%0%0%0%
资产损失准备 充足率≧100%128.78%100.57%101.30%
贷款损失准备 充足率≧100%128.37%100.57%101.30%
流动性比率≧25%81.71%42.54%85.81%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20%0.25%0.27%0.45%
投资比例≦70%14.92%3.03%25.78%
拆入资金比例≦100%0%0%0%
担保比例≦100%0%0%0%

从上表近三年监测指标来看,财务公司的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四、本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一)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本公司制定《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成立在财务公司存贷款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及时取得财务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和监管指标,分析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制定方案;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寻求解决办法;通过变现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等方法,确保本公司资金安全。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相关风险事项,无需执行相关风险处置措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于2020年5月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锦江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关于与锦江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根据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约定,本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每日最高余额上限为55亿人民币,存款每日最高余额上限为40亿人民币。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为247,367万元、占本公司贷款总额比例为17.74%,存款余额为384,805万元、占本公司存款总额比例为40.77%,贷款余额和存款余额分别占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的5.13%、7.97%,未超过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约定的存贷款限额。由此,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比例和贷款比例合理。

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并且财务公司给本公司提供

了良好的金融服务平台和信贷资金支持。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及信贷头寸不足而延期支付的情况,可满足本公司的重大经营支出。

(二)本公司在其他银行存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其他银行贷款余额为1,147,084万元(其中包含了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MASTER MELON CAPITALCO., LIMITED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Sailing Investment Co, S.à r.l.提供的贷款3.8亿欧元,折合人民币274,349万元);存款余额为559,057万元。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确保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及独立性,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22日出具以下承诺:

“在本次重组获得批准并得以实施的前提下,将对你公司及附属企业在本次审计评估基准日2009年7月31日存放在锦江财务的全部款项及其他金融资产及其后存放在锦江财务的任何款项及其他金额资产提供全额担保。如锦江财务出现无法支付你公司及附属企业存款及其他金融资产本金及利息的情况,我公司将即时代为支付。你公司与锦江财务进行资金存储等业务应遵循自愿原则,独立决策,我公司承诺不采取任何方式对你公司在锦江财务的资金存储等业务做统一要求,干扰你公司的正常决策,以保证你公司的财务独立性和资金安全性。为此你公司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存款及担保情况(包括在定期报告中定期披露和重大情况及时披露)。”

五、本公司对外投资理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投资理财情况。

六、风险评估意见

综上所述,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自开业以来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经营,经营业绩良好且稳步发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可以较好的控制风险。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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