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冻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冻结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股份是否为限售股 | 冻结 起始日 | 冻结 到期日 | 冻结 申请人 | 冻结 原因 |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2,180,908 | 0.35% | 0.16% | 否 | 2019-11-26 | 2022-11-25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 借款合同纠纷 |
11,568,444 | 1.86% | 0.88% | 否 | ||||||
535,048,889 | 86.17% | 40.47% | 是 | ||||||
合计 | 548,798,241 | 88.38% | 41.51%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20,895,741 | 46.97% | 620,895,741 | 100.00% | 46.97% |
合计 | 620,895,741 | 46.97% | 620,895,741 | 100.00% | 46.97% |
三、其他说明
1.沈煤集团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控股股东目前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暂不会产生影响。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1月27日
? 报备文件:
(一)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19)晋71执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1126-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