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红阳能源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29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18日发出,会议于2019年11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控股股东沈煤集团变更规范瑕疵资产承诺的议案;

沈煤集团变更规范瑕疵资产承诺,以现金回购相关瑕疵资产,有利于帮助红阳能源完善资产权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并切实履行其控股股东义务,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次承诺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监事樊金汉、宇智泉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控股股东回购公司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系控股股东履行前次重组承诺,上市公司剥离瑕疵资产,有助于上市公司完善资产权属,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长远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中小股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了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客观公允,符合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的问题。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监事樊金汉、宇智泉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19年11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