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煤集团”)于2020年12月8日与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交投”)签署《关于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拟将其持有的124,315,992股辽宁能源股份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辽交投。2020年11月13日,本次股份转让已获得辽宁省国资委的批准(内容详见公司2020-058号公告)。
2021年2月4日,沈煤集团持有的124,315,992股辽宁能源股份已过户登记至辽交投账户。
本次股份转让后,沈煤集团持有公司9,252,45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0%。辽交投持有公司124,315,99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40%。
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辽宁省国资委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