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59 公司简称:洲际油气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文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伍二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13,373,069,885.01 | 14,081,755,036.92 | -5.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144,276,771.29 | 5,364,150,082.00 | -4.10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0,478,407.23 | 421,939,286.30 | -0.35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 | 1,236,977,616.48 | 1,995,235,326.91 | -38.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4,042,467.54 | 41,432,218.19 | -544.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80,933,709.90 | 26,868,478.01 | -773.4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4 | 0.78 | 减少0.82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13 | 0.0183 | -544.2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13 | 0.0183 | -544.26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9月)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8,383.90 | 2,160,030.05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5,492.4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90,755.84 | 32,629.8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409,522.12 | -9,277,472.7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200,591.29 | 2,237,764.27 | |
所得税影响额 | 2,086,925.72 | 1,743,783.35 | |
合计 | -3,972,865.37 | -3,108,757.64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 79,191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665,081,232 | 29.38 | 0 | 冻结 | 665,081,232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深圳市中民昇汇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69,338,677 | 7.48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林立东 | 91,182,400 | 4.03 | 0 | 质押 | 91,000,000 | 境内自然人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75,298,654 | 3.33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江伟朋 | 40,182,150 | 1.7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芜湖江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7,275,262 | 1.65 | 0 | 质押 | 37,275,262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张研 | 13,340,000 | 0.5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13,026,052 | 0.58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亚太奔德有限公司 | 12,945,490 | 0.57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傅欢君 | 8,228,888 | 0.3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665,081,232 | 人民币普通股 | 665,081,232 | ||||
深圳市中民昇汇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69,338,677 | 人民币普通股 | 169,338,677 | ||||
林立东 | 91,182,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1,182,400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75,298,654 | 人民币普通股 | 75,298,654 | ||||
江伟朋 | 40,182,15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182,150 | ||||
芜湖江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7,275,262 | 人民币普通股 | 37,275,262 | ||||
张研 | 13,3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340,000 | ||||
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13,026,052 | 人民币普通股 | 13,026,052 | ||||
亚太奔德有限公司 | 12,945,49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945,490 | ||||
傅欢君 | 8,228,888 | 人民币普通股 | 8,228,888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初数 | 本期期初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本期期初金额变动比例(%) | 变动说明 |
货币资金 | 21,051.95 | 1.57 | 9,766.87 | 0.69 | 115.54 | 主要系本期末收到原油货款增加 |
应收账款 | 11,502.27 | 0.86 | 26,571.50 | 1.89 | -56.71 | 主要系本期末收到原油货款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22,501.50 | 1.68 | 45,540.95 | 3.23 | -50.59 | 主要系本期收回债权处置款 |
其他流动资产 | 10,289.25 | 0.77 | 17,070.09 | 1.21 | -39.72 | 主要系本期待抵扣税款减少 |
短期借款 | 268,223.43 | 20.06 | 255,659.57 | 18.16 | 4.91 | 主要系长期借款到期,重分类至短期借款 |
应付账款 | 6,017.70 | 0.45 | 13,304.68 | 0.94 | -54.77 | 主要系本期末采购货款结算增加 |
应付职工薪酬 | 1,116.40 | 0.08 | 2,205.89 | 0.16 | -49.39 | 主要系本期职工薪酬结算增加 |
其他应付款 | 98,297.39 | 7.35 | 85,288.15 | 6.06 | 15.25 | 主要系本期计提利息支出增加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5,848.61 | 4.18 | 75,691.30 | 5.38 | -26.22 | 主要系借款到期,重分类至短期借款 |
长期借款 | 126,412.48 | 9.45 | 164,515.65 | 11.68 | -23.16 | 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 |
项目名称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变动说明 |
营业收入 | 123,697.76 | 199,523.53 | -38.00 | 主要系本期油价下降,原油销售收入减少 |
税金及附加 | 21,092.29 | 51,668.92 | -59.18 | 主要系本期油价下降,关税及出口收益税减少 |
财务费用 | 25,727.86 | 37,836.98 | -32.00 | 主要系本期贷款减少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82.55 | -18,824.77 | 主要系本期钻井投资减少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季度共实现营业收入123,697.7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8.0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404.25万元。公司前三季度收入及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由新冠疫情影响,国际油价下跌所致。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1,337,306.99万元,较年初减少5.0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14,427.68万元,较年初减少4.10%。
2020年7-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831.9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3,152.7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29.7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和重要事项进展如下:
一、油田生产管理
2020年前三季度,面对哈萨克斯坦新冠疫情的严峻形势,以及油价低位运行的双重压力,公司精心组织,采取了积极有效的防疫和控制措施,并加强预算调整、生产作业、综合管理等多方面的优化,推迟了部分非紧迫性的资本性投入,减少了一些在低油价条件下经济效益较差的增产措施,积极开展增收节支、降本增效举措,保持了生产稳定运行。
马腾项目:
积极落实稳油控水、潜力评价、降本增效工作。细化生产管理,通过精细地质研究与生产动态评价相结合,根据油价波动和单井经济评价结果,保持最优开井时率。持续深化老井的措施优选,通过动态分析和砂体对比确定潜力目标,利用饱和度测井充分论证剩余油潜力,并进一步优化措施工序。采用下防蜡油管和蒸汽洗井方法延长结蜡井的检泵周期,加强泵管理分析。优化作业管理,提高作业效率、减少占井时间。逐步推进注水井优选和注水方案调整,提高剩余油动用
程度。合理分批投入、逐步开展实施管线更换、计量设备检修更新、电力设施保养维护等工程建设。
克山项目:
持续深化地质研究,加深油藏认识,落实老井措施潜力。结合油井生产动态,优选换层措施,采取堵水避射和补孔等方式增加剩余油动用,通过动静结合分析挖掘长停井恢复潜力。在强化生产组织管理、保持稳定运行的同时,积极开展修旧利废,努力降低单位操作成本。根据实际需求,合理安排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实施。完成联合站2000方和5000方储罐各1座的建设,与主体处理流程并网,增强了储油自持能力。建成维修车间和消防车库各1座,完善了生产支持保障系统。同时,积极推进西扩矿权评价井的井位论证,完成了新建平台和7.2千米通井道路的建设,为后续评价井的组织实施,以及进一步增储上产做好准备。2020年前三季度产销量数据如下:
产品 | 2020年前三季度 | 2019年前三季度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产量 (万吨) | 销量 (万吨) | 产量 (万吨) | 销量 (万吨) | 产量 | 销量 | |
石油 | 74.04 | 72.93 | 77.53 | 75.97 | -4.50 | -4.00 |
二、诉讼相关事项进展
1、涉及相关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与国鼎晟的企业借贷纠纷
2019年7月22日,深圳国鼎晟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鼎晟”)作为申请人向湛江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被申请人一洲际油气偿还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整,截至2019年5月31日起的利息12,536,574.20元及自2019年5月31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为止的利息,并承担本案受理费、处理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等费用,同时请求被申请人二广西正和对被申请人—洲际油气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与融易达的企业借贷纠纷
2019年7月22日,深圳市融易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易达”)作为申请人向湛江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被申请人—洲际油气偿还借款人民币本金6000万元整、截至2019年5月30日起的利息19,329,807.53元及自2019年5月31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为止的利息,并承担本案受理费、处理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等费用,同时请求被申请人二广西正和对被申请人—洲际油气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与晟视公司的保证合同纠纷
2018年11月9日,晟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视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高院”)起诉洲际油气,请求洲际油气作为债务人上海泷洲鑫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泷洲鑫科”)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对其未偿还的贷款3亿元本金及利息、逾期罚息及复利、自2018年11月9日起至实际偿还借款本息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承担本案诉讼费。2019年3月21日,北京高院裁定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三中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并将本案移送至北京三中院处理。
以上三个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15日和2020年4月28日对外披露的《涉及诉讼及诉讼和解的公告》和《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四)与陈新樑、西岸传媒股权转让纠纷
2016年3月,洲际油气之全资子公司海南油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油泷”)与陈新樑、西岸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岸传媒”)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陈新樑和西岸传媒分期回购海南油泷持有的西岸传媒的股权。因陈新樑和西岸传媒未按照《股权转让协议》履行回购义务,2017年2月海南油泷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
起诉陈新樑和西岸传媒,公司已在2018年4月28日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第184页“或有事项”中披露本案。
2、相关案件目前情况
(一)与国鼎晟的企业借贷纠纷
湛江仲裁委员会于2020年5月6日作出裁决,裁定公司向国鼎晟偿还本金5000万元及逾期利息,并由洲际油气承担本案的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仲裁费合计453,637.6元,同时驳回申请人的其他诉讼请求。广西正和对以上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与融易达的企业借贷纠纷
湛江仲裁委员会于2020年5月20日作出裁决,裁定公司向融易达偿还本金55,491,986.3万元及逾期利息,并由洲际油气承担本案的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仲裁费合计569,510.9元,同时驳回申请人的其他诉讼请求。广西正和对以上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与晟视公司的保证合同纠纷北京三中院于2020年6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洲际油气向晟视公司偿还本金3亿元及逾期利息,洲际油气在承担上述担保责任后有权向泷洲鑫科追偿。本案的受理费1,873,190元亦由洲际油气承担。同时驳回晟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与陈新樑、西岸传媒股权转让纠纷2011年11月23日,福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陈新樑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海南油泷支付股份转让款3275万元并支付违约金;被告西岸传媒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陈新樑和西岸传媒共同负担案件受理费217,818元。陈新樑、西岸传媒不服一审判决,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建高院”)上诉,2018年10月31日,福建高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陈新樑、西岸传媒的上诉申请,维持原判。2019年3月26日,海南油泷依据二审判决书向福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陈新樑和西岸传媒的资产,并依法查封了陈新樑和西岸传媒名下的全部资产。福州中院认为,鉴于海南油泷未能提供陈新樑、西岸传媒有效可供执行的财产证明或明确的可供核查的财产线索。经福州中院采取积极的调查措施,亦未发现陈新樑、西岸传媒有可供执行财产,本次执行程序已无法继续进行。2019年11月28日,福州中院作出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陈新樑、西岸传媒负有继续向海南油泷履行债务的义务。
以上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对外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
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受新冠疫情及地缘政治因素影响,市场原油需求下降,导致布伦特油价自2020年3月以来低位运行,对公司油气主业经济效益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公司名称 |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王文韬 |
日期 | 2020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