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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沈飞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5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20-022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2019年9月2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文件”),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同时废止。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沈飞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述财

政部文件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1)明确准则的适用范围,将应遵循其他准则的交易排除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之外;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为首选进行会计处理。

2.新债务重组准则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3.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与《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附件中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相比,财会〔2019〕16号文件附件1中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主要变动如下:

(1)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3)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新收入准则

(1)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公司对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9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不进行追溯调整。财会〔2019〕8号通知不影响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数据。

2.新债务重组准则

公司对2019年1月1日新发生的债务重组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9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财会〔2019〕9号通知不影响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数据。

3.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16号文件。财务报表格式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4.新收入准则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于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2019年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二、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新准则的要求而做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新准则的要求而做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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