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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沈飞关于全资子公司挂牌出售闲置存货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7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挂牌出售闲置存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挂牌出售闲置存货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飞公司”)在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沈交所”)以公开交易方式挂牌出售闲置存货,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的《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挂牌出售闲置存货的公告》(编号:2020-010)。

2020年4月9日,沈飞公司收到沈交所《资产转让信息披露申请受理通知书》,沈交所批准公开挂牌出售闲置存货项目(项目编号:GR2020LN1002436),标的资产的挂牌底价为1,938.25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披露的《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挂牌出售闲置存货的进展公告》(编号:2020-011)。

2020年5月11日,沈飞公司收到沈交所《报价结果通知书》,出售闲置存货项目挂牌期结束征集到1个意向受让方,即湖南翔龙飞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翔龙”)。本次交易按标的资产挂牌底价成交,成交价格为1,938.25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披露的《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挂牌出售闲置存货的进展公告》(编号:2020-025)。

二、 交易进展情况

沈飞公司与湖南翔龙已按沈交所的相关规则签署了《实物资产转让合同书》。2020年5月25日,沈交所分别向沈飞公司、湖南翔龙出具了产权交易凭证。2020年5月26日,沈飞公司收到沈交所汇来的全部价款1938.25万元,本次挂牌出售闲置存货事项已通过产权交易所相关程序达成交易。

三、 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出让方(甲方):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方(乙方):湖南翔龙飞机有限公司

(二)转让标的:沈飞公司闲置存货

(三)转让价款:1938.25万元

(四)支付方式

乙方已交纳保证金580万元,本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乙方将剩余价款1,358.25万元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划入沈交所指定账户,并由沈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全部成交价款支付至甲方指定收款账户。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对本次转让标的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和处置权。

2.本合同签署前,甲方须将标的抵押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如未如实告知,愿承担因此给交易相关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在付清出资价款后,对受让的资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4.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按有关规定交付相关费用后,甲乙双方办理资产转让手续,转让标的实物、质量以现场勘验为准。

(六)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使成交价款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汇入甲方指定账户,视为乙方完全违约,甲方有权以单方通知乙方的方式取消其受让资格,解除并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已收款项不再返还,并有权对乙方进行法律诉讼,要求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2.甲方或乙方未能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约定,视为违约,由违约方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七)有关交易费用承担

交易过程中发生的交易服务费,由乙方全部承担。

(八)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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