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公函上证公函上证公函上证公函【【【【2018201820182018】】】】2778277827782778号号号号
关于对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杭州捷木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股权
事项的二次问询函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8日晚间,你公司提交《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说明和补充披露。
一、根据公告,公司收购杭州捷木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捷木投资)50%股权后,将享有捷木投资50%资产权益,包括对应50%的债权。另外,规划建筑(目前处于准备建设阶段)共4幢,A、B、C楼为12层,建筑面积分别为11543.20平方米、11543.20平方米、19983.40平方米,D楼为3层,建筑面积为3102.90平方米。规划楼宇面积分配基于股权比例及捷木公司股东间约定。
本次交易价格的确定是以捷木投资5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基础协商确定的,且公司未取得捷木投资控制权。
请公司补充披露:
(1)捷木投资股东关于楼宇面积分配的具体约定;
(2)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取得的具体规划建筑地块,以及相应地块的价值是否与捷木投资整体估值的50%相适应,请评估师发
表意见;
(3)请结合
约定与用地情况
公司是否能够保障上市公司的权益
相关保障措施。
二、根据公告,
是否能够保障上市公司的权益公司当前尚无相关项目建设的具体规划
公司当前尚无相关项目建设的具体规划相关项目的资金来源亦未明确
能存在的规划审批、
相关项目的资金来源亦未明确资金筹措
请你公司于
资金筹措2018
201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公司
在对捷木投资
公司 | 不构成控制的情况下 |
,
是否能够保障上市公司的权益 | 以及公司拟采取的 |
公司当前尚无相关项目建设的具体规划相关项目的资金来源亦未明确
。请公司针
相关项目的资金来源亦未明确 | 对后期项目建设过程中可 |
、
资金筹措 | 建设进度等方面进行风险提示 |
年12月29日披露函件,并于
2018 | 2019 |
,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 。 |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二〇
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不构成控制的情况下
,上述相关
不构成控制的情况下以及公司拟采取的
以及公司拟采取的公司当前尚无相关项目建设的具体规划
,同时
公司当前尚无相关项目建设的具体规划对后期项目建设过程中可
对后期项目建设过程中可建设进度等方面进行风险提示
。
建设进度等方面进行风险提示2019
年1月2
2019。
。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