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及继续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宝群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群实业”)持有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总数108,232,000股,占总股本的33.75%;本次质押股份数为3,550,000股,占宝群实业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3.28%,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1.11%;同时办理解除质押股份数为5,000,000股,占宝群实业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4.62%,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1.56%;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后,质押率降低,宝群实业质押股份总数为41,550,000股,占宝群实业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38.39%,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12.96%;宝群实业的一致行动人吕建明先生持股总数1,094,000股,占总股本的0.34%,并无质押;宝群实业已质押股份数占宝群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38.01%,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12.96%。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2021年8月19日接到控股股东宝群实业股票质押及解除质押交易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1.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万股)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宝群实业 | 是 | 320 | 否 | 否 | 2021.8.13 | 2022.8.3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2.96% | 1.00% | 用于满足体系外医疗项目建设资金需要 |
宝群实业 | 是 | 35 | 否 | 否 | 2021.8.13 | 2022.8.3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0.32% | 0.11% | 用于满足体系外医疗项目建设资金需要 |
股东名称 | 宝群实业 |
本次解质股份 | 500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4.62%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56% |
解质时间 | 2021.8.19 |
持股数量 | 10823.2万股 |
持股比例 | 33.75%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4155万股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38.39%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2.96%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数量(万股) | 本次质押及解质押后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万股)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宝群实业 | 10823.2 | 33.75% | 4300 | 4155 | 38.39% | 12.96% | 0 | 0 | 0 | 0 |
吕建明 | 109.4 | 0.34%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10932.6 | 34.09% | 4300 | 4155 | 38.01% | 12.96% | 0 | 0 | 0 | 0 |
万股,占所持股份比例的27.72%,占公司总股本的9.36%;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需要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宝群实业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所持股份的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导致本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宝群实业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方式进行应对,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