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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防: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海防”)董事会将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010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月向5名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8,961,248股,发行价格26.76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113,002,996.48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10,889,993.48元。2020年1月23日,上述认购款项划转至上市公司指定的验资专户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查验,并于2020年1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002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募集资金拔付情况和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全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额为48,488.37万元,其中投入项目的资金21,009.94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子公司流动性合计27,478.43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182,337.32万元,其中用于支付现金收购标的资产的对价80,975.38万元,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合计31,100.00万

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7,478.43万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合计42,783.51万元。

2、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本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014.36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产生银行存款利息金额2,000.74万元,未拨付补流款13.62万元),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30,255.3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合计为32,269.7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实际情况,公司在2021年年内对原《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制度更名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于2021年8月26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于2021年10月19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公司根据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发布的一系列上市公司监管规则的修订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于2022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次日公告,于2022年12月6日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在本次重组交割完成后在相关开户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和管理。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奥运村支行”)开立了中国海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编号:

临2019-053)。

2020年2月21日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2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编号:临2020-004)。

杭州瑞声海洋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声海仪”)、中船重工海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声科技”)、中船重工双威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威智能”)、连云港杰瑞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瑞电子”)、连云港杰瑞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瑞自动化”)、青岛杰瑞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杰瑞”)、沈阳辽海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海装备”)、上海中原电子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电子”)、中船永志泰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永志”)为公司子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2020年6月28日,海声科技、瑞声海仪及双威智能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宜昌自贸区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宜昌自贸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上泗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上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涿州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涿州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0年7月20日,青岛杰瑞、杰瑞自动化、杰瑞电子及辽海装备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三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青岛市北第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高新区支行(以

下简称“中国银行连云港高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以下简称“浦东银行连云港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滨河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沈阳滨河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1月5日、2022年7月18日,中原电子及中船永志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莘庄工业园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上海莘庄工业园区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前述各子公司及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2020年7月21日、2022年5月20日、2022年7月26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编号:临2020-018)、《关于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编号:临2020-020)、《关于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编号:临2022-015)、《关于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编号:临2022-030)。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合计余额为32,269.7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专户用途存储金额 (万元)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奥运村支行137211516010009557中国海防本部募集资金管理专户2,014.36
杭州瑞声海洋仪器有限公司农业银行上泗支行19020301040023234海洋防务XXXX探测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8,884.43
中船重工海声科技有限公司工商银行宜昌自贸区支行1807080029200276074水声侦察装备产业化XXXX建设项目5,017.22
中船重工双威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涿州支行101913832981工业智能装备 产业化项目2,268.54
连云港杰瑞电子有限公司浦东银行连云港分行20010078801900002206海洋信息电子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化项目3,526.89
连云港杰瑞自动化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连云港高新支行553474790704智能装备及数字化车间产业化项目4,796.03
青岛杰瑞自动化有限公司农业银行青岛市北第三支行38090801040022529通信导航及智能装备 产业化项目5,135.10
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专户用途存储金额 (万元)
沈阳辽海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农业银行沈阳滨河支行06181001040032954水声探测及对抗装备 产业化建设项目43.50
上海中原电子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建设银行上海莘庄工业园区支行31050178540000001411水声探测及对抗装备 产业化建设项目364.48
中船永志泰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银行上海莘庄工业园区支行31050178540000001455水声探测及对抗装备 产业化建设项目219.1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根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所承诺的情况,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取的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将用于支付现金收购标的资产的对价、标的公司项目建设、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等。本次交易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1,089.00万元,其中用于标的公司项目建设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9,000万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0,975.38万元;余下募集资金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等。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8,488.37万元,其中用于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合计21,009.94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2年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于前期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旗下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为10,334.6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0022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已投入自筹资金需置换自筹资金
1海洋防务XXXX探测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33,0005,803.305,803.30
2水声侦察装备产业化XXXX建设项目5,500278.09278.09
3工业智能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5,5001,383.691,383.69
4海洋信息电子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化项目27,8271,709.631,709.63
5智能装备及数字化车间产业化项目7,016893.45893.45
6通信导航及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10,15742.0142.01
7水声探测及对抗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10,000224.49224.49
合计99,000.0010,334.6610,334.66

2020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2020年7月23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334.66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6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12,664.99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子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21年6月29日起至2022年6月28日止。2021年6月29日,公司已与子公司辽海装备和青岛杰瑞签订《以募投项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约定书》。

2022年6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27,786.00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子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22年6月29日起至2023年6月28日止。2022年6月30日,子公司杰瑞电子、青岛杰瑞、杰瑞自动化、中原电子根据公司要求向公司报来《关于使用闲置募投项目资金补流的承诺函》。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此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此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此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此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此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涉及变更募集资金合计为20,157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9.55%。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部分投资内容的调整,不涉及对原项目名称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变更,不涉及关联交易。变更内容主要是:

1、“通信导航及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变更建设地点;

2、“水声探测及对抗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建设地点。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披露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编号:临2021-032)。公司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了上述议案,于2021年10月20日以股东大会决议的形式予以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6)。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八、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5日批准报出。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表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2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11,300.3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009.9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4,858.9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海洋防务XXXX探测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33,000.0033,000.009,276.2524,487.15-8,512.8574.20%不适用不适用
2、水声侦察装备产业化XXXX建设项目5,500.005,500.00246.88556.31-4,943.6910.11%不适用不适用
3、工业智能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5,500.005,500.001,336.773,303.04-2,196.9660.06%不适用不适用
4、海洋信息电子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化项目27,827.0027,827.007,048.059,921.90-17,905.1035.66%不适用不适用
5、智能装备及数字化车间产业化项目7,016.007,016.00415.061,519.68-5,496.3221.66%不适用不适用
6、通信导航及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10,157.0010,157.000.0084.02-10,072.980.83%不适用不适用
7、水声探测及对抗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辽海装备)原募投主体辽海装备变更成辽海装备、中原电子、中船永志428.00428.00189.93414.42-13.5896.83%不适用不适用
7、水声探测及对抗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中原电子)9,353.009,353.002,497.002,497.00-6,856.0026.70%不适用不适用
7、水声探测及对抗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中船永志)219.00219.000.000.00-219.000.00%不适用不适用
8、支付现金收购标的资产的对价80,975.3880,975.380.0080,975.38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
9、补充标的资产的流动资金31,113.6231,113.620.0031,100.00-13.6299.96%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211,089.00211,089.0021,009.94154,858.90-56,230.1073.36%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1、水声侦察装备产业化XXXX建设项目(海声科技):已完成工艺设备采购实施30台套,完成率50.85%。在项目建设开展过程中为适应宜昌市整体规划提出的新要求,对建设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同时由于当地审批流程进度影响,方案调整过程中的部分工作出现了滞后,至2022年底建设方案优化调整完成。截至2023年2月底,项目已完成工程招标,后续将加快对项目进度
推进。
2、海洋信息电子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化项目(杰瑞电子):受到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进度影响,目前项目进度不如预期,截至2022年底项目初步设计已通过评审,工程总包和监理单位已完成招标,项目已于2022年12月18日正式开工进入工程施工阶段,后续将加快对项目进度推进。
3、智能装备及数字化车间产业化项目(杰瑞自动化):已完成工艺设备采购实施 39台套,完成率 97.5%。受到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优化、地方审图等影响,导致项目建设进度不如预期。目前项目初步设计已通过评审,项目已于2022年12月8日正式开工进入工程施工阶段,后续将加快对项目进度推进。
4、通信导航及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青岛杰瑞):已开展了32台套工艺设备购置,由于项目针对建设地点实施了募投变更,目前正在推进相关工作,后续将加强对项目进度的推进。
5、水声探测及对抗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 项目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完成募投变更,变更建设主体、建设地点和部分建设内容。其中: (1)辽海装备:已基本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2)中原电子:因当地审批流程进度影响,中原电子四方监管账户延至2022年5月20日才设立完成并公告,于2022年5月24日才将募集资金转入,目前中原电子已于2022年8月15日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购置,目前正在按变更后项目计划实施中,后续将加快对项目进度推进。 (3)中船永志:因当地审批流程进度影响,中船永志四方监管账户延至2022年7月18日才设立完成并公告,目前正按变更后项目计划开展初设工作,后续将加快对项目进度推进。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详见《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编号:临2021-03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在2020年上半年均使用自筹资金进行项目建设。2020年7月22日,公司统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了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详见《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临2020-021)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1年6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12,664.99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子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21年6月29日起至2022年6月28日止。2021年6月29日,公司已与子公司辽海装备和青岛杰瑞签订《以募投项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约定书》。 2022年6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27,78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子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22年6月29日起至2023年6月28日止。2022年6月30日,子公司杰瑞电子、青岛杰瑞、杰瑞自动化、中原电子根据公司要求向公司报来《关于使用闲置募投项目资金补流的承诺函》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通信导航及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通信导航及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10,157.0010,157.000.0084.020.83%不适用不适用
水声探测及对抗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辽海装备)水声探测及对抗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428.00428.00189.93414.4296.83%不适用不适用
水声探测及对抗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中原电子)9,353.009,353.002,497.002,497.0026.70%不适用不适用
水声探测及对抗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中船永志)219.00219.000.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20,157.0020,157.002,686.932,995.4414.86%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一)通信导航及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 1.变更原因 由于项目原建设用地面积无法满足项目生产线布局的需要,同时根据青岛市城市规划需要,项目实施主体青岛杰瑞将逐步把公司科研能力向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转移,以充分利用相关资源并发挥产业集聚效应,为青岛杰瑞未来的业务发展预留空间。因此,本项目将建设地点调整至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产业基地内。 2.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于2021年10月20日以股东大会决议的形式予以公告。 (二)水声探测及对抗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 1.变更原因 (1)由于本项目原方案中形成的生产能力由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的辽海装备、位于上海市的辽海装备全资子公司上海中原电子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电子”)、位于江苏省泰兴市的辽海装备和中国海防共同控股子公司中船永志泰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永志”)分别承担,且项目建成后形成能力中的主要业务和产品由中原电子承担,为符合辽海装备及其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避免重复建设,提高生产效率,同时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本项目将原募投项目建设主体由辽海装备调整为中原电子、辽海装备和中船永志。 (2)为进一步适应国家基于船舶制造整体供应链的船舶产业集群战略,更靠近原材料供应地和产品发运地,依托已有配套资
源,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扶持,并在未来进一步满足水声DK装备、港口近程FY装备、安防产品生产以及未来国防建设发展规划需要,本项目将项目主体建设地点由原位于内陆的辽宁省沈阳市调整至国内船舶最大产业基地上海市长兴岛的中国船舶长兴造船基地内。 2.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于2021年10月20日以股东大会决议的形式予以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一)通信导航及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 已开展了32台套工艺设备购置,由于项目针对建设地点实施了募投变更,目前正在推进相关工作,后续将加强对项目进度的推进。 (二)水声探测及对抗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中原电子部分) 因当地审批流程进度影响,中原电子四方监管账户延至2022年5月20日才设立完成并公告,于2022年5月24日才将募集资金转入,目前中原电子已于2022年8月15日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购置,目前正在按变更后项目计划实施中,后续将加快对项目进度推进。 (三)水声探测及对抗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中船永志部分) 因当地审批流程进度影响,中船永志四方监管账户延至2022年7月18日才设立完成并公告,目前正按变更后项目计划开展初设工作,后续将加快对项目进度推进。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详见《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编号:临2021-032)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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