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8日以口头结合通讯方式发出,8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20%的股权转让给张鑫女士的议案》。
公司拟将持有的浙江自贸区惠亿园城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亿园城”)20%的股份转让给惠亿园城股东张鑫女士,转让价款为1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惠亿园城的股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