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审计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良好,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下属机构的2021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正军、吴风云、王良成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