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临2019-041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8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为79.03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人民币,共计报酬99.03万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杨隽萍女士、杨义先先生和张立民先生对此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东方通信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19年12月18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方通信科技园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