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无任何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鉴于本次会议决策时间上具有紧迫性,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发出,会议召集人对会议紧急召开情况进行了说明。
3.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19日10: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5.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珂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公司依据“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1民初2011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结果,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共计531,215,072.56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同意本次计提预计负债。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