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本次会议的通知。
(三)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四)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7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公司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该关联交易时,全体董事均履行了谨慎、勤勉、尽责的义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出具了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对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