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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好集团:友好集团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8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已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根据自治区高院二审判决结果,公司需向尚品公司支付违约金5,144.29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60.60万元,公司已于2020年度对该诉讼案件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2,433.16万元,预计本次诉讼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71.73万元。公司拟在法定期限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在准备申请再审的相关材料,该诉讼案件申请再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6月8日收到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答辩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本,新疆尚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品公司”)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为由起诉本公司,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向尚品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8,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20-026号公告。

2020年6月30日,公司收到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2020]新01民初236号),通知该诉讼案件于2020年7月7日开庭审理。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20-029号公告。

2020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新01民初236号),判决结果如下:本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尚品公司支付

违约金2,433.16万元。案件受理费44.18万元,由本公司负担13.25万元,由尚品公司负担30.93万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20-054号公告。本公司与尚品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尚品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自治区高院”)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撤销(2020)新01民初236号一审判决,改判由本公司向尚品公司支付违约金8,000万元。本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向自治区高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或驳回尚品公司的诉讼请求。2021年2月18日,公司收到自治区高院出具的《传票》([2021]新民终58号),通知该诉讼案件二审将于2021年3月4日开庭审理。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21-008号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判决情况

2021年5月14日,公司收到自治区高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新民终58号),判决如下:1、撤销乌鲁木齐中院[2020]新01民初236号民事判决;

2、本公司支付尚品公司违约金5,144.29万元;3、驳回尚品公司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44.18万元,本公司负担28.66万元,尚品公司负担15.52万元。尚品公司已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2.01万元,本公司负担15.59万元,尚品公司负担16.42万元,本公司已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6.35万元,由本公司负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申请再审情况

本公司拟在法定期限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正在准备申请再审的相关材料。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根据自治区高院二审判决结果,公司需向尚品公司支付违约金5,144.29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60.60万元,公司已于2020年度对该诉讼案件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2,433.16万元,预计本次诉讼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71.73万元。

公司拟在法定期限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在准备申请再审的相关材料,该诉讼案件申请再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上述诉讼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自治区高院《民事判决书》([2021]新民终58号)。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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