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及出席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范祥福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于2019年8月21日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
案》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4万股)。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原15名调整为13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25.62万股调整为 24.22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9年8月22日登载的本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 048号)。
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就本项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董事范祥福先生、危永标先生、何荣辉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其余董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以 2019年8月21日为授予日,向13名激励对象授予24.2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5.56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9年8月22日登载的本公司《关于向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9号)。
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就本项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董事范祥福先生、危永标先生、何荣辉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其余董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