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十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且确认送达。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 7 名。会议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
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报。
表决票:7 票,赞成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指导意见》、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中共山西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
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西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通知》等文件
精神,为了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明
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同时修改了涉及企业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条款。修改内容详见《通宝能源关于修改<公司章
程>的公告》(临 2017—024)。
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7 票,赞成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3.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表决票:7 票,赞成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通宝能源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临 2017-025)。
表决票:7 票,赞成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公告附件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