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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辅仁: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28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收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执行裁定书》(2021)豫01执恢171号之一,(以下简称“《裁定书》”)。《裁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申请执行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业路支行,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5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0768197252。

负责人: 郭庆阳,行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 王玉琦、 李颖,国浩律师(郑州)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鹿邑县产业集聚区同源路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00017569469XJ。

法定代表人: 朱文臣。

被执行人: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开封市禹南街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007551588773。

法定代表人: 朱文臣。

被执行人:朱文臣,男,1966年9月14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鹿邑县玄武镇桥北头行政村北头7号,居民身份证号: 412725196609146175。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业路支行申请执行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朱文臣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 豫 01民初194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诉讼过程中,经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业路支行申请,本院依据(2019) 豫01执保526号执行裁定书轮候冻结了

被执行人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证券账户号:B8810475047) 持有的ST辅仁54,014,999股无限售流通股(证券代码:600781)。因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业路支行对其中1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享有优先受偿权( 质押编登记编号:

ZYD182226),经本院商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将处置权移送我院。本院于2021年7月19日10时至2021年7月20日10 时(延时除外) 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上述1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进行司法拍卖,买受人方泽彬(居民身份证号码:330182198904200017) 以最高价37,646,350元竞得。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 解除对被执行人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证券账户号:B8810475047 )持有的ST辅仁1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证券代码:600781 ) 的冻结,解除上述1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所设定的质押(质押编登记编号:ZYD182226,质押权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业路支行),并将上述1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过户至方泽彬(居民身份证号码:330182198904200017)名下。所有权自拍卖成交时起转移。

二、方泽彬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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