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3日披露的《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由于公司工作人员核对疏忽,导致该公告中的部分内容出现错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及《应诉通知书》等材料。
更正后: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及《应诉通知书》等材料。
除上述相关内容更正外,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