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上午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21年8月9日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刘建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