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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银投资:中泰证券关于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承诺延期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承诺延期的核查意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银投资”或“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有关规定,对鲁银投资承诺延期履行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承诺履行期限延期事项概述

(一)原承诺情况

2018年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时,针对部分标的公司矿产开采涉及的相关事项,山东盐业出具《关于部分标的公司矿产开采涉及相关事项的承诺函》(以下简称“该承诺”)。主要承诺如下:

1. 在本次重组完成后三十六个月内办理完成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山东东岳盐业有限公司由60万吨/年到120万吨/年的采矿权证变更相关手续,并承担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山东东岳盐业有限公司未来资源价款的缴纳义务,并预留2亿元交易对价用于对该事项的担保。如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山东东岳盐业有限公司因采矿权许可证生产规模变更未及时或因超量开采问题受到行政处罚及/或责令限产,本公司将自鲁银投资及本公司共同确认具体损失金额及相关证明文件之日起30日内,向相关标的公司以现金方式全额支付相关补偿。

2. 如标的公司因本次交易股权交割日前的矿产超量开采问题受到行政处罚及/或责令限产,本公司将自鲁银投资与本公司共同确认具体损失金额及相关证明文件之日起30日内,向相关标的公司以现金方式全额支付相关补偿。

3. 如标的公司因本次交易股权交割日前的矿产越界开采问题受到行政处罚及/或责令限产,本公司将自鲁银投资与本公司共同确认具体损失金额及相关证明文件之日起30日内,向相关标的公司以现金方式全额支付相关补偿。

(二)承诺的履行情况

上述承诺出具以来,山东盐业积极协调办理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山东东岳盐业有限公司采矿权证,但因政府对相关资源的出让条件发生变化,且相关工作量较大,相关采矿权证变更工作未能完成。

近日,公司收到山东盐业出具的《关于相关承诺申请延期的函》。山东盐业申请将该承诺中涉及的采矿权证办理期限延长36个月。

(三)延期事由及延期后承诺

山东盐业严格履行承诺内容,截止目前,仍在积极协调办理采矿权证相关工作。鉴于上述承诺已于2022年3月23日到期,且考虑到采矿权证办理的实际情况,拟同意山东盐业将该承诺中关于采矿权证办理时限延期36个月,即“在2025年3月23日前办理完成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山东东岳盐业有限公司由60万吨/年到120万吨/年的采矿权证变更相关手续”。该承诺中涉及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四)本次承诺延期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承诺延期履行有利于采矿权证办理工作的继续推进,维护上市公司利益。本次承诺延期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二、承诺延期的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盐业相关承诺延期及2亿元预留价款处置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承诺延期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对承诺事项变更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承诺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

刘建增 宁文昕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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